就在我刚昏迷过去,一辆劳斯莱斯停在了我的身边,车门打开,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青年从车子里走了下来,手中打着一把黑色的伞,走到我的身边,俯身将食指在我鼻孔间放了一会儿,旋即将我的身体扛起,放在了车厢后排。
“老板,人还有一口气。”青年对着副驾驶上的中年人开口说道。
中年人微微点了点头,淡淡的开口说道:“如果他在这点人的手里都撑不下去,那也没资格说是我的传人了,走吧!”
“好的,老板!”青年说着启动了车子,旋即又问道:“老板,人伤的挺重,看样子人被救活的机会不大,带他去医院吗?”
“去南山,除了那个老家伙,没有人可以救得了他。”中年人说道。
“您说的是那个老神医?”青年眼中满是惊讶,接着又说道:“可是如果让老神医知道是您带的人,他会救吗?”
中年人一脸平静,思绪像是回到了过去,好一会儿后,才叹了口气,说:“如果他知道是我带去的人,肯定不会医治,不过我有办法,他的孙子每天都会进南山。”
“我懂了!”青年恍然大悟,不再言语。
车子一路行驶而去,然而我对这一切都不清楚。
等我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浑身都缠着纱布,身上隐隐有些痛楚。
周围一阵浓烈的中草药味道,试图起身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浑身都没有力气,四肢感觉废了一样,身上的痛苦让我根本就爬不起来。
试了好几次都没能起来,我这才彻底的放弃,躺在病床上,尽可能让自己保持镇定平静。
慢慢的回忆了下,才想起自己的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只记得后来耳钉男带着林峰离开了,其他的保镖也都撤退了,然后我就彻底昏迷了过去。
昏迷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一概不知,现在竟然醒过来了,那就说明我撑下去了。
想到自己竟然还活着,我
的嘴角不由的弯起了一抹弧度,人活着就是本钱,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林峰,我会让他付出代价的。
记忆慢慢的清晰之后,我十分冷静了下来,躺在病床上,朝着屋内打量了一番,才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十分简陋的屋子里。
我身下竟然是一张石床,躺在石床上面,特别的舒服,本来还感觉浑身都是痛楚,可是躺在石床上面安静了一会儿后,痛楚很快就消失了。
四周的墙壁都是特别古老的土墙,跟我小时候老家住的房子一样,土房子,屋顶是两根粗木横梁,竖着许多小木头椽子,在椽子上面铺着一层芦苇编织的遮席,遮席上面是黄土。
我在米方市生活了思念,对这边的一切都十分的熟悉,在米方市,似乎还没有这样一个地方,有土房子的地方。
屋子外面还有公鸡鸣叫的声音,就在我躺在病床上静坐的时候,忽然房间的门被推开,一个身材高大的青年走了进来,看到我醒了,他憨厚的一笑,走了过来,说道:“你终于醒了啊!”
我朝着傻大个微微一笑,问:“是你救了我?”
傻大个嘿嘿一笑,挠了挠头,说:“你是俺在山上捡回来的。”
听了傻大个的话,我微微皱了皱眉,我虽然昏迷了,但我却记得我并不是在山上。
不过这个傻大个看起来十分的憨厚老实,不像是会说谎的人,可是他怎么会在山上捡到我?
捡到?这个词怎么感觉有点怪?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傻大个从外面端着一碗草药味极大的中药走了进来,笑呵呵的说道:“这是俺给你熬得药,已经凉了,你快喝下去。”
我现在可以肯定,这条命就是眼前这个傻大个救的,他既然给我药,肯定不会害我,也没有犹豫,被傻大个扶起来后,我一口气喝掉了一大碗中药。
把碗放在了一旁,傻大个搬了条椅子坐在了我的身边,笑呵呵的说道:“你还真是
命大,发现你的时候,你浑身都被雨水浸湿了,浑身滚烫,只有一口气在,不过你运气很好,遇到了我。”
这个傻大个挺有趣的,看起来傻乎乎的,但却很实在。
我笑了笑,问:“是你救的我?”
傻大个嘿嘿一笑:“我爷爷是个神医,是他救了你的命,如果不是遇到了我爷爷,就算把你送到市里最好的医院,他们也救不活你。不过说起来,你还是得谢谢我,毕竟如果不是我把你捡了回来,也就遇不到爷爷了,没有爷爷,也就没人救你了。”
我有些好笑的看着傻大个,点了点头,笑着说:“你说的对,我是该谢谢你。”
“嘿嘿,不用谢,俺爷爷小时候就说过,救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救了你,就是俺的功德。”傻大个笑着说道。
我忽然对傻大个口中的爷爷好奇了起来,傻大个说话听起来有点虚夸,说什么就是把我送到市里的大医院,也没人能救的活我,不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