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而完颜明愿意花那么多代价,无它,小莲更干净。
这报纸出来的时候都大年三十了,早起桐桐一边喝了豆浆一边看这个文章。扫了几眼之后,她倒回去重新看了看。
文章上这么说,没有错!世情如此,男人的心态就是如此,没有人觉得有什么问题。
这种认知上的事情,不是说谁能干预的。便是再过很多年,还是会有人在乎是不是处这个问题。
今儿休沐了,她把这个事记下,回头该跟顾玉娘提一提:这个问题的讨论最好不要放在报纸上进行!因为太容易引起大面积的讨论了。有些事讨论能解决问题,可有些事过度的讨论反而会制造问题。
在金家过了大年初一,大年初二回娘家,之后,她就不经常过来了,她得住伯府。因为她有自己公事上的同僚要接待,住在金家并不方便。
金镇北当然知道这一点,并不勉强。
大年初三,顾玉娘这些女官来拜年,桐桐就提这件事了:在喉舌上,注意这个问题。太敏感了!
女人走出家门,不像是之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以前叫人看见了脸看见了脚,都能称为不检点。现在不这么认为了,而且,和离呀、相好的不成亲了,越来越多这样事的时候,再去大面积从这个方面量化女人的价值,这绝对是不正确的。
罗君如叹气,女官婚事难成,一方面是匹配之人难找;另一方面就是,很多男性官员,他们宁肯要个贤良的妻子,也不愿意妻子是女官,整日里在男人堆里混。
原因呢,不外乎就是如此。连一起共事,很多男人嘴上不说,心理上都很排斥;更不要提身体上的事了。
她们也都觉得林叔珩这个提醒很谨慎,没毛病。有些事不是讨论能解决的,需要时间去改变认知。
顾玉娘却说:“其实,咱们不提,他们就把这个事当花边新闻,过去了就过去了。若是去干预了,反而叫问题变的更敏感。”
这话也有道理!
顾玉娘作为主管这方面的官员,她有她的想法,桐桐也认可。知道这个问题得关注,小心别跑偏了就完事了呗。
结果挺好的,顾玉娘的判断也没错!不去过分的解读,叫事情自然而然的过去。她甚至抛出了一些其他话题,转移大家的注意力。
比如关于遗产的继承,有谁家的女儿真的跟儿子享有一样的继承权。这个问题很敏感了,律法是律法,但事实上,执行起来却很难。根本就办不到!
这个争论就是有益的,可以讨论。
一开年到衙门,翻看这报纸。桐桐就觉得顾玉娘果然还是有几把刷子的,她对怎么把控这个方面,有了自己的心得。
她还好心情的跟秦敏说,“谁要是去那边办差,替我捎句话,就说改天我请顾大人吃饭。”
这个好心情没持续几天,下面送上来一个难以判决的案子,案子从县衙打到知府衙门,从知府衙门一直又打到了京城。
每年都会有这样的案子,下面判了,人家不服,那就往上面送,再问再审再判,一直打到最上面。
刑部主管的就是这个,每个犯人的审判,都得过好几手的。看看物证、人证、口供,适用的律法,以及轻重裁决上是否兼顾到了情理。
今儿一早,侍郎裴行之便过来了,递了案卷:“大人,这个官司已经打了四年了,可下面觉得不好判,送到我这里,我看了,我觉得卡住了。”
这么麻烦?
桐桐接卷宗打开,细细的看起来。这是一个和离的官司,该是很简单的!丈夫李宝财和妻子孟慧娘要和离,原因是两人的儿子李柱儿长相与孟慧娘的前夫几乎一模一样。
那是孟慧娘与前夫不清不楚吗?
也不是!孟慧娘是死了前夫的寡妇,改嫁给了李宝财。
桐桐又琢磨,这是遗腹子?
可结果也不是,孟慧娘是在第一任丈夫死了一年之后,才改嫁的。两人成亲的时候,前夫已经死了一年半了。而生下他们这个儿子的时候,她前夫已经死了两年多了。绝不是他前夫的孩子。
桐桐又想,这莫不是跟前夫的兄弟、堂兄弟、表兄弟相好!或者干脆就是第二任丈夫与第一任丈夫存在他们都不知道的血缘关系?
可卷宗上说,孟慧娘的第一任丈夫一直就在老家居住,数代没有亲眷离开过当地。女儿也没有远嫁的,都在周围数镇。
而孟慧娘的第二任丈夫是在西南大山里部族,山里有族规,不对外通婚。李宝财是自己考出来的,在族里娶了第一任老婆,难产死了。他考出来做了养马的官吏,瞒着族里偷娶了孟慧娘。可谁知道,两人成亲生了儿子,儿子却随了孟慧娘的前夫,越长越像。
可孟慧娘也有证人,证明马场距离她第一任夫家很远,在她怀孕到生产的那段时间,那边没来过人,自己也没去过。
桐桐就挠头,“李宝财和孟慧娘的前夫家肯定不存在血缘关系,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