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们觉得阿赞恩元帅更伟大!”
“衣服裤子?规定森林小屋之人出席重要场合只能穿大荒城的西装制服。”
“对了,他们的一些草药典籍拿去给尼克斯学习,然后在人群中宣扬他们的医学是错误的、没用的、糟粕的……对,就是让他们只看到糟粕,别让他们想起还有精华。”
“让他们以融合进大荒为荣,以保留传统为耻,能够获得大荒城居民身份的人,大力宣传!比如告诉他们大荒的马桶水可以喝,大荒的铁匠精神。”
“还有,教育方面告诉他们快乐教育,想玩就玩。反正大荒大学最后会吸纳真正的人才……”
林可咂了咂嘴,一条一条教导约翰,从文化上怎么样彻底抹除森林小屋存在的痕迹。
约翰是越听越心惊。
该怎么说呢?
这是不费一兵一卒,不浪费任何一个劳动力,就能解决很多问题啊!
要知道在以前,神明之间最难解决的就是这些问题,但是大多数教会能做的,只能是暴力和血腥镇压,要么用阴谋诡计就是绑上绞刑架。
而林可呢?
这是从思想和认知方面直接“改造”森林小屋啊!
不,应该叫什么来着?
洗脑!对,就是洗脑!
跟林可跟久了,约翰的思维力也提升了。
不得不说,照林可的方法,或许十代……不,三代人后,森林小屋的人,他们就会完全抛弃生他们养他们的森林母亲,然后投入大荒的怀抱了。
“少爷,您的智慧真是我毕生所见之最。”约翰衷心夸赞。
“我只是摸着鹰酱过河……”林可笑了笑,站起来看向窗外变幻莫测的云彩,道:“亡森林小屋,灭森林之种……确实很简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