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晓初就这么走了。
鲍魁家住村西,离村里人远,也不知那姑娘今后会如何,也许今晚一别,再难相见。
骆毅很是失落:好不容易找到个“老乡”,就这么被打发走了,可她却不好说什么。
俗话说:有缘三天就相见。不用问“俗话”是谁。
三日后,鲍魁带着全家去县城。
有家了,要添置的东西就更多。
鲍魁很珍惜能有家人,他想为他们添置东西,把家里填得满满的,能让他看着两个大的孩子进进出出,看着两个小的打打闹闹。
重点要去的是三个地方:成衣铺、书肆、车马市。
鲍魁想亲自给两个孩子挑选衣服。
他去过京城,虽然是几十年前了,可京城的小姐、公子都是什么打扮他都有印象。
这些年当二皮匠,也接触过富贵人家,眼光要比胡泽胤他们好些。
其实,去杂货铺就可买到衣服和笔墨,县城里也是杂货铺最多,可鲍魁不想去。
便宜没好货,杂货铺里的衣裳,给穷人穿穿还行,笔墨更是,档次太低。
他要给孩子买好的,就算不能最好,但也得是能让人看了不敢随便欺负、嘲讽才行。
还有,上次打听到一处学塾,只要交得起束脩、通得过面试就能去上学,不属于哪家大户所有。
鲍魁打算去认认门,打听打听面试需要准备些什么。
从成衣铺出来,每个人都添置好几套衣服,里里外外全都有,李蔚珏口干舌燥。
鲍魁现在越来越喜欢这个孩子,真会省钱,一通讲价,把成衣铺掌柜搞得都没辙。
“省了不少钱,”鲍魁说道:“那就更要去银楼,你们男娃的发簪、女娃的头花、胭脂,咱都添置上,漂漂亮亮的!”
骆毅:“我不要胭脂,我才多大啊,用不着!”
李蔚珏:“我好不容易省下二十两银子,竟然要花出去?”
鲍魁哈哈大笑。
县城里生意最好的银楼叫瑞彩堂,鲍魁带着李蔚珏和骆毅就进去了,黄酉和胡泽胤留下看马车,对他俩而言,大白天的,睡觉比逛街更舒服。
一行人买的新衣服都还在马车里,并没有穿上,与店里的客人相比,看起来就有些土气。
看人下菜碟,店掌柜和大伙计根本不屑于亲自招待,就喊店里新来的打杂伙计负责。
“大叔?!”代晓初一见面就招呼道:“你们怎么来了?”声音里带着惊喜。
“你这么快就找到工……做了?”骆毅问,眼中满是佩服。
找到工作,和找到工、做,只需断句合适,真听不出有何不妥。
“那是!”代晓初自豪地回答,同时向掌柜申请要个包间:“这可是大户!”
掌柜一听是大户,本还不信,认真辨认了下鲍魁的相貌,心底登时一惊:我的天老爷,“半头鬼”咋来了!
“你过来,”掌柜马上把代晓初叫到边上叮嘱:“去东边角房,我让人把新货送过去,你带人溜边过去,可别让人看见他们!”
这若是被人认出“半头鬼”出现在自家店,不得把客人都吓跑啊!生意还做不做了!
“他要什么赶紧给拿,他怎么还价你就怎么应下,听见没?越快打发走越好!”店掌柜吩咐一遍不放心,又补充一遍:“越快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