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林菀就在家歇着,哪儿都没去,李砚也陪着她,连书都不看了。
两人一块儿依偎在竹制的矮榻上,竹榻窄短并不适合两个人躺上去。
可二人并不介意。
李砚太高了,半截身子都悬在外面。
林菀侧身枕在他的臂弯处,紧紧揽着他的腰身,生怕他掉下去。
离得近,他身上的清香直直地窜进她的口鼻。
他肌肤上有一股幽幽的书墨香气,是长期温书习字沾染上的。这股味道就像他这个人一样,温润却不强烈,却一点一点渗透她的灵魂,让她对他上了瘾。
林菀晌午饭后沐浴过,此时半干的长发还有水汽,正散发着皂角独有的清香。
李砚没忍住,低头埋在她的长发里狠狠嗅了一口。
“相公,你是小狗呢?”
她调侃道。
李砚笑着抱紧她,毫无芥蒂地说道:“如果能一直这般抱着娘子,做一条小狗也未尝不可。”
“李小狗。”她将下巴搁在他的肩窝处,娇笑道。
李砚右手抚过她纤细单薄的脊背,最后停在她的后腰处,替她轻揉着这处。
不带半分欲、望,真的只是在替她按摩。
“菀菀。”
“嗯。”
林菀已经舒服得快要昏昏欲睡了。
“若是早知道我如今会这般喜欢你,我一定早早将你娶回家。”
林菀蓦地被他的话给逗笑,一时之间,心里熨帖极了。
这人真是很会拿捏她,专拣她爱听的说。
她忽然想起,当日他求娶自己的情景来,那时的他同现在相比简直判若两人,“相公可还记得?你之前还说过会同我和离呢?”
“嗯?”,他纠正道:“应该是,如若不能真心喜欢娘子才会与你和离,娘子刚才的话是在误导我。”
林菀的话有歧义,他才不会上钩呢。
“我相信相公的记忆力是真的好了。”
“娘子知道就好。”
说出这句话他好似很骄傲。
他将林菀散在榻上的长发单手拢住,又用空闲的那只手取下自己的发带来将她的乌发系住。
而他自己的长发没了发带的束缚,便失了力道,玉簪松松垮垮地插在发髻中,要坠不坠,看上去竟比平时多了几分慵懒随性。
林菀任由他替自己挽发,也不在乎扎得好与不好。
两人成婚之后总是聚少离多,这片刻的相守也是他花费两月的努力才换来的,她要好好珍惜。
李砚抱紧林菀,将下颌重新至于她的发顶,清润的声音随后响起,
“菀菀,我们就这样一辈子好不好?我不想要其他人,你也不要喜欢别人,就永远只喜欢我一个。”
“拥有过你之后,我便再也不想回到从前了。一个人的日子,太冷,太疼,太孤独了,我不要了。”
他薄唇贴上她的耳侧,轻声道:“我的妻,永远留在我身边,好不好?”
“好。”林菀哽咽回应。
此刻,她才清晰地意识到其实最害怕失去对方的从来不是自己,而是身边的这个男人,他脆弱、有文人的风骨,若是真心接纳一个人便不会轻易放手。
同样,他很自私需要对方回赠对等的情感才会示弱妥协。
因为爱她,他连内敛的性子都改了。
那些以往决计不会说的情话,为了安抚她,他已经不知说了多少了?
她没安全感,他就给她。
林菀又往他肩窝处蹭了蹭,心中安定。
她想,
——这个人如今身心都给了她,未来再长,未知再多,她也赌得起了。
*
日子平淡如常,但所有的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李砚又回了书院,林菀和林毓依旧每日早出晚归,林娇也渐渐从旧日的阴影里摆脱出来。
他们都有各自的路要走,谁也没有停在原地。
时间一晃便到了五月中旬。
这几日,来找林菀看诊的人突然多了起来,午饭没吃几口她便被人叫走了,看得王氏直皱眉。
细究起来其实这事全赖陈老大夫。
王氏因为心疼林菀这个不是小姑却胜似小姑的师妹,所以对着公爹说话敬意都少了几分。
“爹,县里的夫人小姐三天两头的将阿菀叫去就已经很过分了,如今这镇上的人连饭都不让师妹吃完就要她去,这样子长此以往下去如何是好?阿菀的身子会吃不消的。”
“您看这一日日的,她连一顿饭都要吃上好几趟,再几次,胃都该熬坏了,您说到时候咱们怎么跟人家相公交代?”
陈老大夫也后悔不已,都怪自己上回去寻老友叙旧时太得意,把自己的这个徒弟好一顿天花乱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