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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口诛笔伐修罗场(1 / 2)

本是八月下旬,气温渐冷,可现场却像火烧一般,热得起烫。

徐沫站在贺书凌身侧,目光却落在对面叶诚轩身上,原是百人现场,她却偏只看到两个目光。

一个戏谑挑衅,一个低眉冷漠。

表情不同,眸地暗藏的冷意却如出一辙。

贺书凌先行起势,眯起眼来上下打量对面男人。

半秒,他嗤笑出声。

“我说是谁呢?原来是鼎鼎大名的叶总啊?”

他看向白雨璇,惋惜的摇摇头:“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人物呢?原来是个始乱终弃的花花公子啊?”

“玩完就丢,这行为在我们费科叫什么啊?”他擦擦耳朵,恍然大悟般提高音量:“好像是叫渣男败类吧?”

话音刚落,全场倒吸一口凉气。

谁人不知叶诚轩南城大鳄的身份,敢当面骂他的,贺书凌是第一个。

现场气压降到低点,没有人敢说话,只有白雨璇孤独的啜泣声,刺耳醒目。

叶诚轩面不改色,目光落到贺书凌扔在地上的铁桶,淡淡道:“贺公子也不输虚名,果然如传闻中一样心狠手辣,目中无人。”

话落,他对上贺书凌的眼,一字一句:“就是不知道,贺氏那套法则在我们南城起不起作用呢?”

很好,火势加大,暗讽的警告如同明示,窜梭入耳,触目惊心。

在场人都明白了叶诚轩的意思。

你贺氏在欧洲再怎么厉害,到了南城,也得听他叶诚轩的法则办事。

一击重锤,落到贺书凌身上却好似无伤大雅。

他低头笑笑,嘲讽般擦擦肩头,懒懒道:“叶总说得对,南城有南城的规矩,但我想问一下…”

话锋一转,他提高音量:“这规矩,管不管得了男女旧事了?”

随即,他抓上徐沫的手,十指相扣抬到肩头,醒目间挑衅如宏。

叶诚轩眸色一顿,咬牙间露出狠色。

贺书凌得逞一笑,再添把火。

“忘了跟大家说了,这个角色我之所以会接下,完全是因为我和徐小姐是旧识。”

他说着,死死抓住徐沫想动的手,逐字逐句:“之前在酒吧她未承认,可能也是因为怕影响我的前途,但我认为,这个关系反而更能宣传此剧。”

说着,他看向叶诚轩,挑衅一笑:“毕竟有着前陈往事的男女主角,更能让人想入非非,不是吗?”

很好,寥寥几句话,却雾埋得当,成功隐去关键词,让人不得不猜,他与徐沫到底是何关系。

旁人要猜,叶诚轩可不用。

面前这个人,他早已在资料中审视千百遍。

徐沫的初恋,一个拥有贺氏家底撑腰的纨绔子弟。

没见过贺书凌之前,叶诚轩确实是这样认为的。

可现在,他明白一切都只是男人的保护色。

这位嗜血成性的不速之客,毫无顾忌,步步紧逼,似乎就在告诉他:

我有底,来碰?

攀升的酸涩像是醋意,燃着怒火烧到眉心,但很快,叶诚轩将情绪掩去,冷冷一笑。

“贺公子你想多了,南城不管破事,特别是已经过了年,生了锈的破事。”

他低眉,淡淡道:“但如果你非要触景生情,我很乐意给你开个名叫自欺欺人的专栏。”

“就是不知道…”叶诚轩的声音很轻,却攻击性十足:“你够不够格。”

本是口舌之争,却画面感十足。

俩人字字诛心,以礼貌裱色粉饰嘲讽,没有痛感,却仍旧骇人至极。

「够不够格」,众人来看,以为是指贺书凌咖位低。

但只有贺书凌知道,叶诚轩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时过境迁,他早已丢了男友的身份,于现在的徐沫来说,他不配。

怒火由心而起,像是被人戳破窘态,贺书凌手劲更加用力,似乎要将徐沫的掌捏进回忆。

出人意料的,徐沫没再挣扎,反而绕有兴趣的看向远处的叶诚轩。

说实话,她还从未见男人如此生气过。

如果说兴趣的使然能打开捷径,那途中的插曲便是攀上高潮的点缀。

或许,让这位高高在上的金主,尝尝醋意的味道,更能掀起波澜,达成所愿呢?

现场境况如她所愿,情敌相见,火焰不消,反而以一种更大的趋势向上燃烧。

“呵…”

怒火早已触及眉梢,贺书凌却生生掩埋,他抬眸,戏谑的情绪被恶意所代。

吐出话绕有要损人万千的意思。

“叶总可知道,有一种情只要产生,就必定千丝万缕。”

他皱起眉,像是在映射什么般,字字珠玑:“但某些用金钱堆积起来的关系,迟早会被金钱反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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