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音陪着凌琛在公园里坐了很久。
冷风吹过来,林音硬生生地打了一个喷嚏。
“我们回家吧,”凌琛回过神,然后将外套脱下来,披在林音身上,“别感冒了。”
“我们的车。”林音提醒他。
“车怎么了?”
“还在那个店门口。”
凌琛:……
林音看着凌琛为难的样子,“明天再去拿,估计明天他们应该就换地方了,以后想找也找不到他们了。”
找不到了……
凌琛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好了,不要想了,”林音拉着他的手,“以前,你一个人都熬过来了,现在,你还有我,还有小花儿,我们才是一家人,不是吗?”
凌琛看向林音。
“就算是你妈妈在,以后我们结婚了,也是要单独出来住的啊,难道你想让我有婆媳矛盾?”说完,林音想起了什么,笑着说,“凌琛,你知道什么样的男人最吃香吗?”
“什么?”凌琛知道她是故意哄他开心。
“有车有房,父母双亡。”
凌琛:……
“因为没有矛盾嘛,”林音拉着他的手站在路边拦出租车,“我自己当家做主习惯了,如果成了别人的儿媳妇,要事事婆婆的安排,我肯定不习惯。”
凌琛勉强笑了笑,“你放心,以后,我们的家,你来当。”
“那必须的,难道你还想当家?”
凌琛揉揉她的头发,“饿不饿?”
他们本来是过来吃中午饭的,结果现在已经下午两点多了,早就过了吃饭的时间,这边的餐厅很奇怪,可能因为人口少的原因,过了饭点,餐厅都关门休息了。
“饿,我都快饿死了,”林音故意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所以我们赶紧回家吧,回家吃点东西。”
“对不起。”他又没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别总把对不起挂在嘴边,”林音拦下一辆出租车,“走吧,我们回家。”
这里说是城市,其实更像是一个小镇,高楼不多,到处都是两层或者三层的建筑,一排挨着一排,街道也很古朴,车子很少,行人倒是很多,是一个很慢节奏的古老城市。
关键是,这里没有那么多八卦记者,不会随时盯着他们,在这里生活,还是挺自由的。
回到家里,林音从柜子里翻出了之前买的方便面,打开盖子,倒上热水,五分钟就好。
“快点吃吧,”林音又找到几根火腿肠,看了看上面的生产日期,算算日子,也马上就要过期了,于是拿出一根,放进凌琛的方便面里,“吃吧,绝配。”
快过期了,毕竟没过期,吃了也没事,对吧?
凌琛只见过,没吃过,除了有点咸之外,味道还不错。
做穷人,其实也有穷人的好,只要心态好,其实更自由一些,试错的成本更低,做人的压力会小很多,不像他每一个决定都要深思熟悉,一举一动都要认真思考。
破旧的小店里,女人脱下外套,又重新回到了厨房里。
这些年,她过得很满足,只是凌琛是她唯一的遗憾,如今终于见到了他,她也算了却了心愿,而且,这些年,他应该过得很好。
“真的不走了?”张业站在她身边,无论她做什么样的决定,他都会陪着她。
“不走了,”女人温柔地笑了笑,“能去哪里呢,我们没有护照,没有身份证,远的地方去不了,近的地方也没必要去。”
“可是……”
“阿琛如果不想找我们,我们就是住在她眼皮底下,他也会绕着我们走,他如果想找到我们,就算去到天涯海角,也会被他找到,所以,何必去浪费他的时间和精力?”
女人叹了一口气,“一切随缘吧。”
这些年,见不到是命,见到了,也是命,既然横竖都是命,那她认,这一次,她把决定权交给凌琛,由他来选择见她还是不见。
“你就不把他把你带回去?”张也最担心这个了,“我不想跟你分开。”
他们虽然已经用夫妻的名义生活了这么多年,但毕竟没有名分,因为没有身份证,他们无法登记成为真正的夫妻,这点,张业心里多少有点没底。
男女朋友,不受法律保护的,不是公认的一家人。
“他不会的,”女人很肯定,“阿琛虽然外面看起来冷了些,但他不是那种不近人情的人,他是一个心软的孩子。”
“那我们……”
“继续营业,”女人笑着,“毕竟在这里,我们有了一批稳定的客源,如果换个地方,说不定生意就不会那么好了,况且,我又只会做这个。”
“辛苦了,”张业握住女人的手,“这些年,你跟着我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
“别瞎说,日子再差,也比我在凌家要强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