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清晨,我揉着额头起床时,才惊觉做了一场大梦。
梦里太过清晰,让我难以分清现实与梦境。我从床上坐起身,轻叹了口气,仿佛想溺毙在梦里。
房门被人推开,穿着白衬衫的男人进门。我有些恍惚,分不清十七八岁的少年和现在面前的男人。
“念念,吃早餐了。”男人挽着袖口,手里端着一盘早餐。
我没看他,自顾自的起身坐在落地窗前的藤椅上,那是我唯一的乐趣,坐在椅子上,看天边的飞鸟自由自在的飞翔。
“念念,听话。”男人摁住我的肩膀,指尖微微用力。
我转头,已经懒得做出任何厌恶的表情。
“苏龙,你是不是有病。”这样的冷言冷语,每天都会说出来,甚至会更不好听。
“念念,说什么呢,快吃早餐。吃完了,我带你去看看今天的财经新闻。当然,如果你不想看的话,也可以继续甩脸子给我。”苏龙坐在矮几边上,楞楞的看着姑娘的背影。
“苏龙,你觉得你还能困住我多久?”我皮笑肉不笑的弯了弯唇角,顿了顿“还有,我叫白风若,不是你说的念念。”
“我知道我困不住你,但是你也不想看到他刚刚转入正轨的事业毁掉吧?若若,你是心疼他的。”苏龙终于肯称我为若若,起码我是白风若了。
“滚出去。”我没看苏龙,头发落在眼前,遮住满眼的水雾。
苏龙自嘲的笑了笑,随即推门出去。
“张姨,让白小姐下楼待会。”楼下的声音悠悠传来,我知道他在逼我服软。
我轻轻碰了碰手腕上的镯子,那是我唯一留得住的东西。
我没去动早餐,也没下楼,反而回了床上。
梦里,才是我向往的地方。
“吾心安处是吾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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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那年毕业季,许多的学士帽被抛上天空,是毕业的号角吹响。毕业晚会如期举行。
我躲在后台,台上程钰森在唱歌。是«起风了»,少年的声音低哑,听的人心醉。
程钰森唱歌结束,深深鞠躬下去。我抱着一大束玫瑰,冲到他面前。
“程钰森,你愿意一辈子当我的男朋友吗?”
程钰森看着我的样子呆呆愣愣的,底下的尖叫声起哄声不绝于耳。
“我,不愿意。”程钰森迟疑了一下,我的心里像是被串了一阵过堂风,密密麻麻的泛着刺骨的凉。
全场鸦雀无声,连导师都轻顿了顿。程钰森伸手接过我手里的花,转而单膝下跪。
“白风若,二十七岁前,我会是你的男朋友,二十七岁后,你将是我一生的程夫人。”程钰森话音落下,全场的掌声盖住了我低声的抽噎,我接过他手里的花。那天的玫瑰,娇艳欲滴,像极了一团能燃烧尽所有爱意的火。
“森森,今天怎么样呀?”我坐在桌前,围着围裙,看着自身正装的程钰森。
四十平米的小房子,连放张大桌子都是逼仄。不大的床上,却能温暖我和他。
程钰森在创业期间,屡屡碰壁,投资人或是觉得他或许年轻,或是觉得风险太大,不愿意向这样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身上下注。
程钰森嘴角扯出一抹笑,极力掩饰着疲倦。
我拍了拍他的手,冲他笑笑“没关系的,我的森森一定会成功的。”
是夜,程钰森最近过于劳累,蜷着身子就睡着了。我的手机在床头闪了又闪。我看了一下手机,随即摁灭。
“我们还可以再坚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