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酒会的举办地,和平饭店。
这处饭店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留下来的产物,还被市里列入过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里,后来被一个大人物买走,改成了一处私人会馆。
位置好,环境优美,平日多用于商务接待。
上午九点,会馆的停车场已经停满车,且清一色的豪车。
今天的活动是由香城商务局组织的,半官方性质,很有分量,参加活动的人,几乎是香城各个阶层的精英。
闫冰雪把车钥匙丢给门童,挽着周小北,两人走入会馆。
会馆的装修金碧辉煌。
一楼大厅整体为欧式风格装修。
二楼三楼则是仿中式。
顶楼是宴会厅。
“还真是朱门酒肉臭啊!
”进门之后,周小北不禁感慨起来。
有钱人的生活还真不是他这个乡下来的穷小子所能想象的,两个字就可以概括,奢靡。
两人走入大厅,立刻吸引无数目光。
这年头俊男靓女永远不缺视焦。
闫冰雪就不用说了,出身豪门,气质脱俗,长相更是倾国倾城,加上为了参加酒会,专门精心打扮一番,整个人高贵艳丽宛如天使。
周小北今天也与往日大有不同,一身名牌的西装,白衬衣,小皮鞋,扎着领结,妥妥的奶油小生一枚。
两人走在一起,妥妥的一对金童玉女。
“这两人谁啊,真是郎才女貌?”
“女的叫闫冰雪,那可是闫家老家主的的亲孙女,闫家的掌上明珠!”
“原来是她呀,香城四仙之一,怪不得!只有闫家这样的大家族才能生出这等气质与容貌并存的奇女子!”
“跟在闫冰雪身边的男子是谁啊,哪家的公子,不会是闫小姐的未婚夫吧?”
“这个还真不清楚,不过既然能跟闫小姐出双入对,定是出身非凡,应该是某大家族的公子哥,没准还真是未婚夫呐!”
路过的人们悄悄议论起来。
而与此同时,在一处不起眼的角落里,一双满含怨毒的眼睛正死死的注视着走进来的闫冰雪和周小北,重点关注周小北。
沈悦在远处凝视二人,一双凤眼之中几乎能喷射出火焰来,贝齿咬的咯吱咯吱作响:“可恶,周小北这个浑蛋怎么会出现在这?”
董天明脸色也不好看,他也看到周小北了。
还真是冤家路窄。
“肯定是沾了闫家的光,抱上了闫冰雪的大腿,软饭王,小白脸,我呸!”
嘴上鄙视周小北吃软饭,心里却是嫉妒翻倍,明明就一个村子里出来的土鳖,居然如此走运,竟然被闫冰雪给看上了。
闫冰雪是瞎了眼嘛?
他董天明要人才有人才,要家世有家世,要相貌有相貌,比起周小北,不知道甩他几条街,闫冰雪看不上他,反而看上一个村民?
没天理了!
酒会设在顶楼的宴会厅。
此时,会场之中,一小撮一小撮的宾客们,零星的分部在会场各处,聚成一个个小圈子,各自谈论着各自圈子里的秘闻,聊得好不热闹。
“你们两个怎么来的这么晚!”就在这时,身穿着考究唐装的沈新民端着一杯红酒走了过来,见自家女儿脸色不对,好奇问道。
“爸,你还记得那天晚上破坏了咱们集团庆功宴的那个叫周小北的人嘛,那小子也来了。”沈悦恨恨的道。
“哦,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沈新民不由得一怔。
今天的酒会可是香城商务局前头举办的,邀请的全都是香城有头有脸的精英阶层,周小北一个村子里出来的土老冒,何等何能出现在此地?
“沈伯伯有所不知,他是跟着闫冰雪来的,这小子应该是抱上了闫家的大腿。”董天明冷声道。
一听这话,沈新民的脸色不由的难看起来。
还真被这小子抱上闫家的大腿了!
“哼,那又如何,狗肉上不了宴席,就算抱上了闫家的大腿,他也就是一盘狗肉。”沈新民冷哼。
对于周小北,沈新民是一丁点好感都没有。
虽然说周小北是他救命恩人的徒弟,但是对于沈新民来说,那已经是八百年前的旧事了,更何况就算要感谢,那也是褚雨涵,跟周小北有什么关系。
周小北在他眼里就是个小蝼蚁。
董天明愤愤道:“沈伯伯,我就是看不惯他那个穷人乍富的劲,您等着,我这就叫人把他轰出去,他这种人有什么资格跟我们参加同一个酒会。”
“你说的没错,免得一锅臭鱼腥了一锅汤。”沈新民表示赞同。
“我们一起去。”
沈悦伸手挽住董天明。
两人看了一眼周小北所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