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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五百四十四章 陪聊(1 / 2)

冬去春来,万物复苏。

赵云终是迎着第一抹春风,走下了病床。

不久,便闻打铁的铿锵之音,老赵家的手艺活,他没有忘。

“大将军,赏脸喝顿酒呗!”

王小官来了,一手提酒,一手提着烤鹅。

儿时的玩伴嘛!这酒得喝,还得好好敬小官一杯。

若非当年那本《青瓶梅》...他跟柳如心上了床,都不知该干点啥。

“你,也该娶个媳妇了。”王小官笑了笑。

“不急。”赵云一碗酒下肚,又看渝州方向。

当夜,便见他策马奔腾,去看他与柳如心的家。

遗憾的是,院中依旧没有那道倩影,也无半分有人来过的痕迹。

他是孜孜不倦,每隔几日,便会来一趟,每次来,都会留一封信。

日子久了,做梦都会喊她的名。

说到梦,不知从哪日起,他经常一睡不醒。

这,可难倒了老郎中的儿,这人明明有病,就是瞧不出来。

疑难杂症,他将赵云的病态,记入了医书,有事没事便研究。

赵云的病诡异,他的梦,更诡异。

又一次,他梦出了天道轮回。

此刻,正如一只孤魂野鬼,游离在浩瀚的星空。

“我头上的光圈儿,晃眼不。”

要不咋说好兄弟,走哪都能撞见。

那不,狂英杰正绕着赵云,来回转呢?

他此番出

来,可不是游山玩水的,是找人约架的。

巧了,在半道撞见了梦境,过来一瞧,嗯,赵公主。

狂英杰的问话,赵云并无回应,他无神智,神色木讷,双目也空洞,像极了行尸走肉。

“看见没,永恒啊!”

老狂一路跟着,也是一路叨叨咕咕。

没错,他头顶的光圈儿,的确蒙着永恒的色彩。

霸道永恒,他又得了几分真谛,光辉已愈发晃眼。

正是这等底蕴,他才敢跑出来溜达,顺便找人约个架。

一般的神,他都懒得打,要找就找硬茬子,如罗睺,也如无妄魔尊。

“忘与你说了,我有娃了,姓狂名云,赵云的云。”

“那小东西,血脉异常强悍,回头让与你拜个把子。”

狂英杰如个跟屁虫,赵云走哪他跟哪,叨叨起来没完没了。

瞧赵公子,半分反应都没,也或者,是不想搭理这个姓狂的。

“霸天神体,来战。”

如轰雷般的嘶喝,不久便响彻了星空。

约架的来了,正是神墟之主:无妄魔尊。

“你,你,陪聊。”

狂英杰留下了两个分身,一路跟着赵云。

而他,则拎着神刀,跨越星河,直奔对手。

轰!砰!

震颤乾坤的轰鸣,很快便传遍了四海八荒。

余威太强了,鲜有人敢靠近,只敢远远观战。

“传言果

是不假,霸天神体悟出了永恒。”

“初入门径,与神朝之主相比,差之甚远。”

“那人,是否还在世,难得不死不灭的道啊!”

扎堆看热闹,丝毫不妨碍聊天,总少不了一个赵云的名。

直至星域坍塌,世人才狼狈后退,约架的那俩,动真格了。

不是在干仗,就是在去干仗的路上。

老狂今日,算是遭遇强敌了,一番鏖战,竟不敌无妄魔尊。

“混沌体的血,滋味可好。”即便战不过,他之气场也半分不减。

至于混沌体,炎宇宙有一个,风宇宙也有一个。

只不过,风宇宙的混沌,早在多年前便没了踪影。

而今一战,他才真正确定,混沌体被无妄魔尊吞了。

“甚好。”

无妄魔尊幽笑,满目闪烁的,都是毁灭之光。

混沌的血脉,他看不上,他要的,是混沌法则。

好巧不巧,先天混沌自带法则,皆已成他道的养料。

也正是养料充分,他才开掘了始祖之力,极尽大涅槃。

永恒?笑话,待他真正修成始祖,莫说半吊子永恒,纵不死不灭,他也照砍不误。

“吾,今日状态不佳,改日再约。”

难得老狂怂一回,打着打着就开遁了。

当然,开遁与挖坑不冲突,而赵云,就是那个坑了。

这小子,是带刺儿的,凡人动

他可以,神与仙靠边站。

“哪里走。”无妄魔尊冷哼,逆转了乾坤,追杀狂英杰。

“待吾闭关一番,定一掌镇压你。”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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