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城里人真讲究(2 / 2)

“额,不要了。”

不少人和叶小达打招呼。

说句实话,其中不少人,叶小达根本就不认识,出去太长时间,一些亲戚都不是太认识了。

就是感觉脸熟,叫啥是真不知道。

不过,他可是一个名人了。

大学生,好工作,肺癌,只能活一个月,人参卖了一千万。

这些关键字,让他成为村里人尽皆知的人物。

到了吉时,二伯的大儿子和小儿子上台了。

大儿子作为这一次的实际组织者,反而并没有说太多:“欢迎大家!大家吃好喝好,吃完看戏!”

小儿子作为出钱的一方,话倒是不少。

“感谢大家来出席我父亲的八十大寿,今天我们开了六十桌,大家随意吃!”

“吃完饭,大家就看戏,今天的花鼓戏一直持续到晚上九点,大家就在这里吃晚饭!”

听到这个,大儿子明显有点皱眉头。

小儿子继续说道:“我很少回国,不过既然今天已经回来了,那就必须给家乡做一些贡献。”

“今天,市里的一些领导也过来了,大家有什么要求,可以提哈。”

刚说完,台下就爆发出了统一的声音。

“修桥!”

“修桥!”

“修桥!”

修桥,是北山村最想要的。

如果能够修桥,那去市里的时间差不多就可以少一个小时,对于村里人的好处,显而易见。

台上的小儿子尴尬了一下,他可是没想到村里人都这么现实。

老子就客气客气,你们还真就提了。

提就提吧。

还提这么难的。

至少上千万!

“哈哈,这个我等会去问问领导们哈,只要政策同意,钱不是什么问题,我可以出大头!”

已经被逼到这个份上了,他也只能先说着了。

宴席开始了。

确实,菜色是村里很罕见的。

竟然还有鲍鱼。

作为内陆的一个小村子,谁吃过这个啊。

虽然只有手腕大小,但是一上桌就被抢一空。

其他的菜,也都是村里最高的规格。

叶小达安静的吃着,只有徐慧在他身边。

至于叶立恒还有二姐,都还在帮忙呢。

他要是身体好,这会上菜的人就有他一个。

至于二伯家里那些儿女,都在堂屋里吃着饭,要不然就是陪着领导,每一个动的,都稳如泰山。

在他们看来,今天能从城里回家,那就是给整个北山村硕大的面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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