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案例当中,法官是需要追求“结果正义”,而忽略一定的程序正义。
就算是闹到网上,舆论声很大,可是自己的判决,站在审判者的角度来讲,并没有出现任何的问题。
那么对自己能有什么影响?
蒋峰心里面也清楚,这一次的判决有问题。
但是上诉人拿不出相关的证据,那就不属于“诬告”的情况。
再有,苏白最重要的陈述就是依照着
要依照客观事实进行判决。
说实话,对于这一点,每一个审判长都有着不同的看法。
不依照这一条法律进行判决,根本不影响判决结果,也不构成其他的犯罪行为。
例如说强行违背妇女意愿发生关系。
这种罪行的判定,在某种程度上,主要依照的就是口供。
猥亵和骚扰这种也主要依照女性的口供。
在某些案子中,的确需要重证据,但是“轻信口供”怎么定义?
定义权在相关的情景当中得以体现。
口供是证据吗?
肯定是证据,并且从某方面来看,也是直接的证据。
所以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在他看来,驳回苏白的诉讼请求都是合理合据的。
对于苏白这种全国顶尖律师以及自带话题流量的律师,蒋峰考虑的很全面。
虽然这场庭审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情况,例如说掀起网上的舆论或者是引来监察的审查。
但是毕竟受害人是未成年.…
考虑舆论。
在判决书上,只要澄清相关的观点,那么就不存在太大的问题。
说实话.…蒋峰对于这种全国顶尖刑事律师,并且自带流量话题的情况。
怎么说.…也有一定的担忧。
但是目前来看.…被告方一方是存在着,“站得住脚”的情况的。
在这种情况下,有一定的偏向性,但不会太过于离谱.…
就算是苏白提交监察审查,那么他也丝毫的不担心自己会出现任何的问题。
因为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其实冤假错案大多数都存在于立案和检察方面。
判决所适用的情况很多,他心里面有偏袒性。
但是在这场庭审当中,他不担心苏白这种顶尖律师会对他造成任何的影响。
对于苏白所质问的内容,蒋峰开口回复:
“是基于受害人的口供和未成年人的情景。”
“刚才在判定的时候,关于有关情景已经陈述的非常的清晰了。”
“上诉方律师是站在上诉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但是却没有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如果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尤其是未成年的情况下.…是很有可能造成这种情况。”
“并且刚才夏明远的回答已经很清楚,他说的是有可能。”
“在这种情况下,他难道不能考虑到师生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吗?”
“从正常人的角度来讲,会过多的与学生进行肢体接触吗?”
“这就是我刚才所陈述的法律情景。”
“刑事诉讼中,同样也规定了,这种情况该如何去解决。”
“如果上诉人委托律师有其他疑问,可以在庭后进行讨论。”
“但是在这场庭审上,合议庭只做出这一次解释,不会再进行另外解释。”
咚咚!
法锤敲响,声音沉重,传遍了整个庭审场上。
“好了!”
“庭审继续!”
蒋峰对于刚才苏白的行为很不满,于是直接表达了这一次的判定不再议论。
只是.…
这场庭审如果这么判定,那么还是会维持一审的判决。
上诉不加刑。
没有新的事实证据和罪名。
那么上诉二审,对于夏明远的判决刑期无实质性的影响。
这种情况下,苏白能够为委托人争取多少法律权益,肯定是多争取一些。
不顾审判长的阻拦,苏白继续开口:
“如果审判长只是依照着刚才的法定情景进行陈述。”
“那么的确是存在这种法律情景的可能性。”
“可是我方依旧坚持要根据证据还有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决。”
“否则我方有权利依法进行再审上诉。”
这话什么意思?
提起审查?
对于这一点,蒋峰还真的没太多担心,并没有理会苏白的陈述。
继续开口:“庭审继续。”
“现在对于各方判定已经完成,请开始法庭陈述。”
“上诉人如果不想进行法庭陈述,可以拒绝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