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2 / 5)

,过程中没有一丝胆怯,顾淮安意外发现她还有如此泼辣凶狠的一面,这倒让他感到有些意外,决定再观察一下情况,看看小狐狸还会干些什么。

这个程佑跟她的关系有点意思,听得出来他应该曾经欺负过她,还让她记了好多年,匡子文前脚刚走,这么快又来另一个野男人,她碰上坏人的机率也未免太高了?

孟时笙被程佑气得咬牙切齿,他俩在交往时,程佑就喜欢叫她宝宝,她因为是初恋没经验,还以为越爱就越叫得亲密,就由著他去了。

程佑一叫她宝宝,她就忍不住想起那些恶心的往事,那三个月简直就是她人生最大的污点!

「是妳妈和乔乔让我过来的,不然妳以为我很想来見妳?」

「一个上不了台面的孤儿,当初我一时没看出妳是个冒牌货,险些就错过了乔乔,幸好老天有眼,乔乔才是我真正的宝宝。」

顾淮安闻言看向孟时笙,眉毛微微挑起,她原来也是个孤儿?

程佑起初想着对孟时笙和和气气,大家表面上也好看些,眼看她说话不留情面,也不跟她装模作样,眼里露出了鄙夷的情绪,言谈也变得刻薄尖锐。

这才是孟时笙熟悉的程佑,表面上长得人模人样,实际上自私贪婪,思想粗鄙,她以前也是被他的外貌蒙蔽了双眼,相较之下匡子文可能还比他好些。

她是在大四毕业前最后那几个月认识的程佑,当时她在食堂打饭,突然有个穿着白衬衫,看起来干干净净的男生主动跟她攀谈,她看对方长相帅气,谈吐举止温文有礼,就答应跟对方当朋友,程佑也很主动追求她,孟时笙的外表明艳火辣,内心却是一朵纯情小白花,两人没过多久就变成了情侣。

两人交往时打得火热,到了快毕业的时候,程佑告诉她自己决定创业,希望她能够支持他,等他事业有成时就会娶她,程佑写了借条后,甚至还主动把户口本交给她保管,于是孟时笙把部份积蓄借给了程佑,一心想着要尽快找份好工作,一起打拼出专属他俩的温暖小家庭。

换成是现在的孟时笙,只会后悔莫及,痛恨那时候的自己实在太笨,竟然随便借钱给别人,就在她努力跑面试找工作时,程佑已经暗中跟孟乔乔勾/搭上,她借给程佑的钱,他也没用来创业,反而全都拿去买衣服首饰讨好孟乔乔。

真相是程佑误认她是孟家的亲女儿,以为她是个低调的富家千金,才在食堂主动接近她,后来发现孟乔乔才是亲生的,孟时笙只是个不受宠的养女,程佑立刻就翻脸不认人,换了个人喊宝宝。

孟时笙气冲冲地找到程佑和孟乔乔对质,想要讨回公道,顺便拿回自己借给程佑的钱。孟乔乔是孟家的掌上明珠,养父母多年来一直宠爱着她,让她长成了一个无脑娇纵的蠢货,孟乔乔不但对自己当小三的事直认不讳,还哭着恳求孟时笙成全她和程佑,说两人是真心相爱的,旁人不该棒打鸳鸯,压根儿没在意过孟时笙这个名义上的姐姐的感受。

最让孟时笙寒心的是养父母也不顾情理,执意要偏袒程佑和孟乔乔的行为,养母冷冷的一句「妳妹妹喜欢就让给她,养了妳那么多年也花了不少」,让孟时笙彻底对这个所谓的家失望,钱基本上是拿不回来了,倒不如当作买自己一个自由,于是她以此作为脱离孟家的条件,从此以后跟孟家分道扬镳,她名义上虽然还姓孟,但已经不算是孟家人了。

碍于顾淮安还在场,孟时笙翻了个白眼,也懒得跟程佑争论以前那些破事,毕竟脑袋都用来装粪的人,怎么可以期盼他还拥有独立思考能力呢?

程佑今天是有事特地来找孟时笙的,正事还没说上,他瞄了眼站在旁边的顾淮安,还有孟时笙手上还没来得及送出去的盒子,饶有深意地道:「话说回来,这位是妳的什么人?」

「该不是现在有出息了,养了只小狼狗,上赶着给人家送礼物来了?还鸳鸯戏水,孟时笙妳真是好兴致。」

——! ! ! !

这混蛋瞎说什么鬼话——! !

孟时笙倒抽一口凉气,差点没忍住再抽他一巴掌,目光随即落在顾淮安身上,后者依然一脸淡定,像是不知道被说成是小狼狗的是他本人。

「呵!狗嘴还真的长不出象牙,别把我跟你这种烂人混为一谈!」

「你爱当别人的狗是你的事,你的脑子就不能装点有用的东西?!」

居然抹黑顾淮安是她的小狼狗,孟时笙真想把程佑的嘴堵上,她哪知道程佑能恶俗到这种地步,要是真把顾淮安惹恼了,看他不把程佑丢去喂鳄鱼,她还得多费心思给他老人家顺毛,净给她添乱!

不知道顾淮安是哪根筋不对,看起来心情没受一点影响,竟然还回应了程佑的疑问,用毛巾擦了擦湿发,平静地道:「我是她的邻居,最近失业待在家里休息,有时候去做点兼职,在工作的地方认识了她而已。」

「......」

孟时笙嘴角微微抽搐,顾淮安一通谎话说下来,不带一丝犹豫,仿佛说过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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