粒轩书院 > 女生耽美 > 载风华 > 把他丢出去

把他丢出去(2 / 3)

于是沈席进门就看见他倾城绝世的阁主大人正在赫赫有名的展大侠身上来来回回地揩油,还对着一摞纸邪魅诡笑。

“阿越妹妹!”沈席大叫:“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你在干嘛?”

语毕已经冲到阿越面前,将她还留在那人身上的一只手抓起来,顺势往自己胸口上放,表情流露出明显的享受,显得整个人格外猥琐:“摸我,本护法愿意受这□□!”

沈席与尉迟越相识于微时,那时两人一个八岁,一个十岁,都无父无母,衣衫褴褛,沿街乞讨。

初见时虽然阿越已经脏得不知从哪里开始清洗,可沈席依旧觉得她是这条街的乞儿中,最亮眼的那个。

等到一日夜里落了大雨,阿越脸上的泥尘被冲去,他借着一户人家门口昏暗的灯笼,见着那张让人无法移开目光的脸,便成了她最为忠实的拥趸。

没错,他是无可救药的颜粉。

“滚”,尉迟越骂人的声音都是轻淡的。

沈席瞥了眼地上已经昏死过去的男人,终于想起自己是来干活的,阿越又随意迷晕人,收拾烂摊子的永远是自己。

“阿越妹妹”,他深深叹了口气:“虽然你是阁主,但也没有老是出手伤人的道理”,他说着蹲下身去简单查看了展北临的“伤势”,发现他除了后脑勺在没防备倒下的时候磕红了点,什么伤也没有。

沈席:“……”

他回头盯了眼斜倚在桌角的阁主大人,发现她肩膀处有些瘆人的血印,才知道这一战究竟是谁吃了亏。

阿越皮肤很细,又十分白,那鲜红的血印烙在她身上,醒目得像雪地里绽放的红梅。

“你……受伤了?”

明知故问,但沈席心里的滋味却是真的难受。

他对阿越“钟情”的那个雨夜,也是阿越乞讨的时光里,最不幸的一段日子的开始。

长得漂亮本是优点,可若是没了实力相护,便成了噩梦。

那时阿越十分瘦弱,大些的孩子们想占她的便宜,她不肯,便经常受人欺负。言语上的调笑侮辱都是好的,凭借身高和体力的优势,那些人常常试图扒她的裤子。每每她都奋力抵抗,她虽瘦小,但下手很黑,那些人便从没真的得逞,但小孩子手上没轻重,多个人打一个人,阿越便总是受很多她不该受的伤。

她过分白嫩的肌肤上新镶嵌的伤口瞒不过任何长眼睛的人,沈席看了触目惊心,总是要帮她报这“血海深仇”,然而沈席即使长得还算结实,也没有以一敌多的实力,于是这旧仇未报,新仇又添。一颗老榕树的树洞里总是躲着两个鼻青脸肿的人,这颗老榕树便成了这份友谊渐渐滋长的见证。

那些日子仿佛已经很远很远,眼前的这个万机阁阁主,早已经不是以前一样容易受伤的弱小孩子,沈席甚至已经想不起,记不清楚是从什么时候,跟在她身后需要保护的“阿越妹妹”已经成长为什么都会的,值得依靠的掌门人。

阿越顺着他的目光瞥了眼自己的肩膀,其实挺疼,她幼时生过一场奇怪的大病,正因为这个,她的皮肤才会比一般人薄,薄就更显白,但也更怕疼。不论什么伤,落在她身上都比落在别人身上疼得翻倍,但她渐渐也习惯于忍受这些了。

她把宽大的衣袍向上拉扯:“小伤”,随即轻轻跃起,坐到了木桌上。

阿越自从正式拜师学武艺之后,一直十分优于常人,师父看到她的勤奋跟天赋,更是将毕生绝学都毫无保留传授于她,如今尉迟越虽然算不上绝顶的高手,但江湖上能真正打败她的,必定也是大名鼎鼎的人物。

此番她受了奇怪的内伤需要天天喝药静养已经让人难以置信,现在更是被个纨绔子弟伤及体肤,沈席是越想越难受。

“要不是因为练那劳什子邪功,你怎么会这么容易受伤”,沈席站起来,他比阿越壮硕得明显,靠近了有种逼视的感觉。他皱着眉头,语气凌厉:“别练了,一定有其他办法的。”

她噗嗤一声笑出来:“你在说什么?”语毕转身跳下桌,洁白的脚掌不小心踩在展北临昂贵的衣摆上,她顿了顿,想起这人十分可憎,又报复似地在他衣摆上来回踱了两步:“那不是邪功”,她望向沈席的眼神极认真:“那是能救师父的神功。”

说罢转身重新躺在床榻上:“你把这人弄出去吧,等会儿醒了我懒得再撒把药。”

沈席虽然对阿越的行为跟态度都十分不满,但也知道无论他怎么讲,怎么劝,眼前人已经决定好的事情不可能更改,他紧皱着眉头盯了榻上的人好一阵,最后还是叹了口气转身走了。

“慢着”,尉迟越瞥了眼已经被沈席扶起来的男人,怎么看这人也是全身上下都写着“我很有钱”和“我很愚蠢”八个大字,觉得不能白白放走这到手的小金库,想着这些日子在京城里养伤也着实无趣,不如重操旧业,说不定有意外收获。

“把我的面具和化装物什拿来”,她说完像想到什么有趣的事儿一样,

最新小说: 穿越斗罗之我的系统不服气 魔幻车神之心灵救赎 相错大佬后我去随军了[七零] 陆以玫 都市武道风云 修仙不如养萌娃 重生主母摆烂后,冠宠侯府 日光城之约 四合院:重生58,我狩猎狂欢 高武:开局反派,我当无敌于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