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手脚有点慢但是能保证完成任务,虽然废话有点多但是让安静就安静了。
废话多主要体现在他对我真的很感兴趣,从家庭情况到三围都要问,要不是我看他外表只有十岁,我肯定把他告上魔族法庭,估计法庭上那群颜控的天使也不会信他语言骚扰。
我研究过他好奇的原因,但是他好像真的只是对我这个人本身感兴趣。是外貌吗?可魔女们都还挺漂亮,这样就有点没劲。
于是我故意在他面前和其他人类调情,想要证实我的猜想,看到 他生气,我简直失望得不行,没想到他只是爱我的皮囊。
他拽着我的手瞪红了双眼:“为什么他可以我不行?”
什么你可以不可以的,我有点无语。
“小朋友,你话不要乱说,我哪怕转行炼金也不会炼铜的。”“我不是小朋友。”他气成河豚,鼓起脸颊随后口不择言,“我快两百岁了!”
“两百岁在你的种族里难道不算小朋友吗?”我刮了一下他的鼻头,“那我可以排除好几个种族了。”
他意识到被我套话以后很生气,但是不依不饶:“总之,你如果要做那档子事,也不许找其他人了。”
“那我现在要做这档子事了,你陪我吗?”我仔细观察他的反应,试图抓住一点细枝末节。
他的眼睛亮了:“回家吗?”
“不,就在这里。”我指着小酒店,“你看我那个破药铺子有床吗?”“不是那个家!”他急了,“是你真正的家……”
“噢。”我心情愉悦,“原来你是打着我家的主意。小毛贼,两个山头之间收集草药哪里需要花费这么多时间,你平时外出也是在找我宅邸的落处吧。”
我有一个真正的家,当然了,非常豪华。巨大的收藏室里有着千百年来我搜刮到的各种战利品,从长生魔药到顶级武器,无所不有。据说,能从我的宅邸偷出东西是飞贼这个行业的终极考核之一,只可惜到目前还没有人成功过,先不说我的宅邸位置本来就偏,就连前去的路上我也设置了十来个法阵。
确定位置的人死在了半路上,潜入宅邸的人带不出物品。宅邸中的物品都被我施加了非常强力的法术,不能带出半步,除非我死去,法术才能自动破除。
“原来你的目的是这个。”我步步紧逼,“我好伤心噢。”但我还是给了他宅邸的地址,“去偷吧,小贼,作为帮我打下手这么久的报酬。”
我想知道他会不会死在途中,发现被我哄骗以后会不会气急败坏,或者他会不会多思考一秒钟,我给的这个地址正确与否。可是他直接离开了,果真是个沉不住气的孩子,两百岁在他的种族里一定算很小吧。
之后的两百年里我没有再见到他,这挺正常,不少人直接死在我设立的迷宫外墙里。而我又开始觉得无聊了,其实我只活了一千岁,可之后每一年都变得更加百无聊赖、难以忍受。我不知道这么漫长的生命是用来干什么的,数星星吗?
于是我在魔鬼的提议下发布了挑战,欢迎大陆内外任何人来杀死我。杀死我的人可以得到我剩余的寿命、全部财产和魔力。但如果是多人杀死的就要按人头平分。那段时间还挺好玩的,真的,毕竟时不时就有一只箭横穿窗户,一个榔头敲破床头。
非人族本就寿命漫长,顶多觊觎我的宝藏,却也没有到要撕破脸的地步。人族的怯懦和贪婪都暴露无遗,不少人甚至刚在我家门口相逢就分外眼红,也不知道这些人是何来的自信,觉得他们可以只身杀死我,占有我的财富。
我也打死过一些人,但是不能太多。我太强大会让他们望而止步的,这就很没意思了。即便如此,这些乱七八糟的魔族人族也耗费了一百多年的时间才明白他们和我之间的实力差距,并且在最后十年达成了共识,决定采用人海战术捕杀我。
这对他们来说确实是取得胜利的最佳途径,但是对我来说就有点没劲。我其实还是希望可以有一个人单枪匹马,无论用什么方式杀死我,就像传说里那个骑士一样单枪匹马地拯救了一个“魔女”。
当然我不能更改游戏规则,蝼蚁般的千军万马让我颇为吃力,安全屋换了一个又一个,最大规模的一次围剿让我受了重伤。我逃走后在王城旧址枕着石块数星星,数到第四百颗的时候,有一个人影走来。
是四百岁的他!他换了一身皮囊,变成一个俊秀高挑的青年。眼神还是一式一样的差,险些从我身上踩过去,我努力咳了一声才让他注意到我。场面一时有些尴尬,最后还是我开口:“你找到你要的东西了吗?”
他本来还板着一张冷若冰霜的面孔,结果一提这个就来气,眉目变得鲜活:“你还说,压根带不走!”于是我笑得更加猖狂,甚至能感觉到冷气从我的前胸穿过后背。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掏出把匕首对准我的心脏:“我把你杀了就能带走了。”
“这东西杀不死我的。”我弹了一下手指,那把匕首就滚下了山坡,“你用它削掉我身上所有肉也杀不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