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孟沅,是真正的高门千金,父亲在南方政府任职财政部长,而裴寂只是水乡街头游手好闲的小混混,从小乞儿成长起来的小混混。
我原本是随着父母住在首府的官邸内,但因为近年时局不稳,父亲更是连番遭遇各方势力的暗杀,为了保证我的安全,便将我送到水乡的外婆家。那时的我还是个十四岁的小小少女,在外婆家安顿好后,扎着麻花辫,穿着蓝衫黑裙去上学,放学路上就遇上了被打得鼻青脸肿,瘫坐在小巷子里奄奄一息的裴寂,那一年,裴寂十七岁。
我并没有将裴寂捡回家的打算,而只是将手帕递给他,示意让他擦去眼眶嘴角的血污。当然,他擦不擦,我就不关心了,在裴寂接过帕子后就转身离开。可裴寂却深深的记住了我。
他用一天时间找打伤他的那帮人报了仇,又用两天时间将我姓甚名谁、家住何处、家里有谁、做什么的、在哪上学、成绩如何、性子如何都打听的清清楚楚。所以到了第四天,特意梳洗打扮了一番的裴寂手里拿着一束白玫瑰,站在学校门前、单手插兜堵住我时,除了我自己,整个水乡都不觉得意外。
我并没有像正常的小姑娘那样或娇羞、或害怕,而是淡定的走到裴寂面前,抬头看着他问:「给我的吗?」
裴寂有点发愣,毕竟他从没遇到过这么大方直白的姑娘,一时还有些不太适应,只能傻乎乎的点点头。
我也学着他的样子点了点头,然后抱着花走过他的身侧,径直离开,余光扫到一脸懵的裴寂时,只是在心里冷笑:「上一世我倒是救了你,将你带回家,还请大夫为你疗伤,你却始终对我不屑一顾。这辈子怎的就变得这么不值钱了?只是一条手帕就能让你上赶着来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