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灰谷蘭的初识是在校园之中,他梳着两条金色的麻花辫,那时我虽才13岁,但对于美早已有了定义,他的长相像是我最喜欢的金粉蝴蝶,我想把他占为己有,但我知他与我的那些宠物蝴蝶不同,我很失落。
蝴蝶标本遍步我的房间,我很爱它们,一如我爱灰谷蘭那般。角落里是福尔马林浸泡的动物器官,我并不觉得它们是好看的,它们会死掉,蝴蝶也会死,我把它们作做成了标本,它们会一直活着。
我每天都会去看灰谷兰蘭他好漂亮。我疯了一般地把家里摆满了关于他的东西,直到他进了少管所,我的蝴蝶不见了,他与它都飞走了,一只金黑色蝴蝶闯入了我的房间,我知道,我该抓住它,也要抓住他。
我进了少管所,我本不想用这种方法,可为什么都要质疑我呢?我的蝴蝶最好看,地上那只染血的蝴蝶好丑,它整个都碎掉了,像我之前那破掉的茧一样。
我想要得到他手中蝴蝶,我想要摧毁蝴蝶,因为我的蝴蝶是最好看的,与人争执之中,我失手杀了他,我捧着自己的制服进了少管所。
阳光好亮,我的刘海被剪了,原来我的发色与灰谷蘭一样吗?我看着地上的金发,然后弯腰拴起了一缕头发丝,天一下子阴了,我没有注意,我只知道我的头发没有蘭的好看,我甩了甩手,扔掉了那缕赝品,阳光下照,地上的发丝有着不输任何人的光泽。
我见到了灰谷蘭,他的头发也被剪了,像是没了翅膀的蝴蝶,我不再对他迷恋,我盼着他的头发长出来,甚至于跑到他面前问他:“你为什么还不长头发?”他很是不耐烦,在听到我的问题后愣了一下,然后问旁边的人,“龙胆,这是哪来的疯子。”
被叫做龙胆的男孩也很愣,我等待着答案,为了我那美丽的蝴蝶,我甘愿等待他破茧。
“不知道,哥哥,我们走吧”
“龙胆还是不愿对女孩子动手吗?
龙胆少年闷着头,超过了他哥哥,我则停留在原地,我喜欢闪亮的东西,这个少管所里除了铁栅栏与早上初升的日出,没有任何东西是我喜欢的,我讨厌这里。
我从13岁到18岁,我出来了,外面的变化很大,有满大街的时尚女孩,我穿得土土的,与六本木这座港口城市都不如。
犹记得,在我四岁时,就被人称为天才,那副父母的嘴脸上是洋洋得意,不到半年的时间,天才变成疯子,智力顶尖变成脑子不正常,我无所谓,我只是在抓蝴蝶,抓动物,把他们拆开再缝合,它们是我的玩具。
卡里积攒了大钱,父母从不过问我,我认真的了解灰谷蘭,我比他晚放出,因为我情节严重,且认错态度不好,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任何错。
刚刚出来的我去了化妆品店,因为灰谷蘭喜欢时尚的女孩,我踏进了我18年来都没有进去过的地方,里面的人夸我长得漂亮,我不知怎么回,点了点头买下了她推荐的所有化妆品.
“龙胆,你看隔壁店里那个人,推销员说啥买啥。”
”哥,那人好傻”
我提着各种手提袋,两个男的向我走来,我认出了其中一个是灰谷兰蘭,他的头发长回来了。
“这位小姐需要帮助吗?”我拉住灰谷蘭的手,看着他不耐烦的面容,那是我多年前飞走的蝴蝶,我要抓住他,一定一定。
“不需要”我想告诉他,我不需要他帮我提,蝴蝶是易碎的,结果他连我的答案也不听,说完自己的词后就走了。
回家的我恶补着各种网络知识,为了灰谷蘭,我干了任何事。
终于,在我精心设计下,他进了圈套,我与他共同坐在甜品店里,品尝着蒙布朗蛋糕,我不喜欢吃进这个,但我依旧在机械性地塞食,因为灰谷蘭喜欢。
我与灰谷蘭的关系就像是舔狗与被爱者,这是我新学的词,我觉得很贴切。他和我只是玩玩,但我无所谓,就像是可以为了蝴蝶心甘情愿在院子里,被热到中暑一般。
往往好看的蝴蝶总是很难抓,我心悦他,所以无所谓被他玩弄,只要最后的结局他是属于我的就行。
我的父母死了,这本不该我的事,但他们名下的财产包括那如日中天的公司都是我的,我需要钱,不管是为了我自己,还是为了我的蝴蝶,又或者是为了灰谷蘭。
灰谷蘭又不回我消息我,我早已习惯,他总是这个样子,在再次见到他时,我已经三十多了,我依旧喜欢蝴蝶,只是突突然间发现,人的器官比任何功物都美丽。
福尔马林的密封瓶里迎来了我的新玩具那是我最骄傲的观赏物——一颗人的心脏。
办公室里迎来了一位客人,我不可置信的看着灰谷蘭,他换了发型,他变了好多,他不再是我理想中的那片蝴蝶了,金粉蝴蝶我永远没有抓住,一只飞出了我的手心,一只碎在玻璃展示架上。
你不是他……”我拍下灰谷蘭放在我肩上的手,他对我的否认没有感到任何的生气,我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因为他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