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三巡,四人凌晨两点在月芽门口道别。
王夕晨没喝几杯就不省人事,整个人挂在宋宇驰身上,好在宋宇驰倒三角的身材能轻松应对。
司鹤宵打趣:“你可别再贪图我们美丽的杭城妹妹,把王夕晨扔酒店大堂了。”
宋宇驰:“这事情到底要记恨多久啊?”
司鹤宵摇摇头:“两年还不足以让我忘记,被喝醉泡妹妹的室友落在酒店大堂睡了一晚上,早上起来还享受了被围观拍照的待遇,真是太特殊了。”
特殊到司鹤宵现在想起来都有些胃疼。
两年前。
司鹤宵乘坐的飞机刚落地就收到王小珉的消息:【司少,对不起你,之前帮我看的申请文书全白费,我和室友都不准备去美国了】
司鹤宵当即头皮发麻,两眼发晕。
当年托各种朋友打听,绕了五六层关系,从最浅的滑雪搭子群,到几波分流后在朋友的掩护下,终于进了核心饭局群,耗时半年多,到大一暑假,才在某次精心谋划的饭局上偶遇这位王小珉。
大学四年司鹤宵只能从她的朋友圈窥探柳纨扇的消息,只要有柳纨扇出现的照片,哪怕只露出了一点模糊的衣角,他都会存下来。
柳纨扇好像不太爱拍照,每次好不容易逮着一张,就会傻傻地看半天。
聊天时字里行间他也小心试探柳纨扇的消息。
听王小珉偶然说起柳纨扇准备申请美国硕士项目,司鹤宵开心得好几天没睡好。
本想大学毕业就立刻回国,听到柳纨扇也会来的消息,第二天就飞奔去找一直劝他继续科研的导师,答应接受他的offer。
他幻想着也许他们能在没有两家长辈的大洋彼岸有所交集。
毕竟背井离乡,也许在哪个思乡的夜里,柳纨扇能脆弱那么一些,他能有哪怕一点点接近的时机。
可柳纨扇却去了英国。
那天司鹤宵连家都没回,下飞机就约了宋宇驰去买醉。
醉到昏天黑地,记忆几乎没有残存,只记得第二天在酒店大堂醒来时,被当作疯子一样围观。
他胃里的酸痛过了好些天都没养好。
…
宋宇驰抖了抖腿以示警告,若不是身上还挂着王夕晨,应该已经使出自己的空手道技能上脚了。
司鹤宵赶紧求饶:“哎哎哎,宋大人,我错了,当年被你们围殴的时候,你这脚可是给了我深刻的印象。”
“你还记得就好,”说话间他裤兜里的手机还在不停震动,“真走啦,妹妹还在酒店等我呢。”
司鹤宵伸手打发他:“去去去,赶紧去!”
*
杭城本就不是一座以夜生活文明的城市,凌晨的路上已没有几辆车,宋宇驰驮着王夕晨的背影被几盏路灯拉长,随着灯下的树叶遮挡摇摇晃晃,给黑夜增添了几分风姿。
司鹤宵长叹一口气:“真快,从高中到现在,一晃都快10年了。”
林初本身就有些酒精过敏,平常都极力克制,不过今天却多喝了几杯,夜色下也能看的出脸色通红。他把手揣进牛仔裤兜里,小声回应:“嗯。”
司鹤宵转身看着他,两人还是跟当年一样,身高相当目光平视:“你也刚来杭城不久,要不一起走走?我带你去个地方。”
杭城。
这两个字在林初心里像一个有魔力的盒子。
当初本来想留在美国不再回来,没想到提交给杭城的创业企划书顺利通过,最终回国。
其实自从拿了国际计算机大奖后,也有其他几个城市发出过类似的邀请函,只是都被他拒绝了,本想留在大学里做一辈子科研,可不知道为什么,听到杭城,他在电话里怎么也说不出拒绝的字眼。
两人沉默走了一路,没人再说话,只有偶尔有路边的野猫发出喵喵的叫声。
直至走到“杭城中学”门口,司鹤宵才停下脚步,指指多年未变的门牌,仿佛在宣誓自己的主权:“你看,我和柳纨扇当年就在这边读的初中……然后,那边,小学就在那个转角进去……还有那边,是幼儿园。”
林初抬头看一眼已经有些斑驳的墙面,夜里寂静黑暗的操场。高中时存储在记忆里的苦楚、酸涩、嫉妒……无数种情绪涌来,在胃里和酒精一起发酵翻滚,最终都向胸腔涌来。
终于——
哗。喉咙再也承受不住食道的压力,林初扶着墙吐了出来。
司鹤宵过去手忙脚乱拍他的背:“你小子这么不能忍吗,没事,吐了就好多了……”
林初却把他的手从自己背上扯开:“把你手拿开,我刚是被你秀恩爱恶心到了。”
“哦,”司鹤宵退后一步,“不过我是故意的。”
林初用纸巾擦擦嘴,随手扔进门边的垃圾桶里:“我知道。”
司鹤宵眼睛里的神色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