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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六点,榭云便自然醒了,这是嫁给子虚以后形成的习惯,原先不这样,便是闹铃也叫不醒她,可现在,她自己的身子便好似一个闹钟,到了点便会醒过来。

子虚醒来的时候,早餐已经热腾腾地上桌了。每天早上,便都是这样一副图景,男主人慢悠悠的走过来扫一眼桌子,女主人看见了便含着笑说:“快坐下吃吧。”男主人吃饭的时候,女主人并不陪着。也许有人要怪她不解风情,其实并不是,只是她还有许多事情要忙。男主人有时候抬头余光扫到她忙碌的身影,似乎她很热衷于这些事情,她似乎像是一个旋转的陀螺,永远也停不下来。

女主人听见椅子被拖动的声音,才会从忙碌中抽出身来,揩一揩沾在脸上的凌乱的发丝,说:“吃好了?”

男主人匆忙扫一眼她便不欲再看下去,只因为她这种样子,实在是太煞风景了,男主人低沉地“嗯”了一声,便穿好了衣服鞋子,拿着包出门了,往往这时候,女主人一个人还要立在原地盯着被关上的门看许久,然后走到窗户边目送男人的车驶去,直至再也看不见。

若是往日,她便会自个打开音乐,沉浸在歌声里,这样干活便不至于无聊。听到熟悉的歌,她还会跟着唱,不知不觉间,一上午也就打发过去了。不过今天,丈夫走了以后,她没有收拾,而是赶忙换了一身衣服,不过,虽说是换了一身,不过是比刚刚的居家衣服干净了些,若是论风格,则一样朴素,单调,没有特点。

刚刚她唯一的好朋友宋玉芳临时约她出来,本来她是不打算出来的,但耐不住玉芳炮轰似的语音跟视频,仔细想想,她好像也确实没有再多可以收拾的东西了,也就答应了。

宋玉芳是个开朗的女人,同她一样,结了婚,她同他的丈夫是同事,两人说得来,便走到了一起。宋玉芳与她认识,完全是一场偶然,起因是那时候她在酒店当前台,而宋玉芳常跟她现在的老公来酒店。一次,榭云被一个顾客刁难,恰好她便在场,是她替她出了头。那之后,两人便做起了好朋友。不过,在这场关系里,始终是玉芳主动。玉芳愿意跟她做好朋友,大概也是看中了她闷声不语的特点吧,不然,她那样的话痨,每天满腹的话都不知道该找谁说了。

不过,现在好了,她有她的丈夫了,不再单单抓着她一个人倾诉了。可说实在的,一开始,没了玉芳隔三差五的聒噪,她还不习惯呢,可仔细想想,又觉得这也是必然的,人终归是要一个人的,谁又能陪谁一辈子呢。因此,玉芳嫁了人以后,她便又一点点地回归了当初一整日也说不上几句话的日子了。

玉芳同她约好了在钟里街头碰面,那是一块娱乐的地方,购物,玩耍,小吃应有尽有。如果不是每次玉芳约她,大概她是不会一个人去那里的。

榭云早早地便到了,等了许久玉芳才来,只远远的看见玉芳披散了一头秀发,穿一条显眼的红裙子,在人来人往的人群里便冲她高高的招手,弄得榭云怪不好意思的,因为玉芳这风情的穿着,还有显眼的举动,使好多人都望着她们两个。待玉芳到了她身边时,她的眼睛还左右瞟了瞟四围的人。

两人漫无目的地走着,左瞧瞧右看看。榭云先道:“你怎么今天想着出来,不上班吗?”

玉芳道:“上什么班,这破班有什么好上的,除了老娘每天累死累活不说,还落不下一句好来,每天捱那个破组长的骂,我整日看她的脸色?切,倒不如我在外头逍遥自在。我看她是嫉妒我的美色。整日就逮着我不放,那两个男人怎么没见她骂?跟他们提建议就是提建议,跟我提建议便是阴阳怪气,拐弯抹角的批评我这个人,什么东西。”

榭云知道她话虽这么说,可上班的时候还是该怎样听话便怎样,只不过是在老板背后嘴硬些罢了。她虽然不上班,却也在网上看到过许多这样的职场新闻,多少也了解一些。

不过,玉芳看见她的表情,便道:“你不信?赶明我做了领导,每天给她开会,文件不改到我满意为止别想着交差,让她深夜敲键盘,让她做秃子去吧。”说到这里,她再也编不下去,心里头的真心话再也憋不住了,脸上似乎洋溢着一丝得意的表情,道,“不过嘛,我今天也不全是因为这个。”

可话说了一半却又不说了,倒弄得榭云好奇了起来,道:“那是为什么?”

玉芳一脸狡黠地看着她,凑近她的脸,道:“你真想知道?”

榭云不知道她到底要说什么,这么神神秘秘的,不待榭云回答,她又恢复了原先挺胸抬头的姿态,脸上却含着很深的怨气,道:“都怪林森那个死男人。”

玉芳刚结婚那会,每次找榭云出来玩,张口闭口都是林森怎么样好,似乎全天下的男人都不及林森。尽管好多话,好多事重复了不下一百遍,可每次玉芳说起,榭云也从来不会显得不耐烦,于是她就总把自己跟林森那些很小的事翻来覆去的讲,她说话不避讳,甚至一些闺房乐趣也讲给她听,每次听到这些的时候,榭云都会害羞得埋怨她,可埋怨归埋怨,到底玉芳讲故事的能力太厉害,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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