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后,潜行任务开始了。因为只派出去了两个人,加上猞猁队本就低调,所以并没有引起他人的注意,而作为队长的姜晚枫除了必要的时候几乎不再露面。莫聆猜测可能是因为她得知杨术三天两头往顾亦那儿跑,秉持着眼不见为净的原则,也就不出现了。
当然,杨术来找顾亦自然不是闲着无聊,实在是因为白夏诚给他惹了太多麻烦,他受不了了才来向顾亦倒苦水。
“啧……真不知道是哪个坏家伙把我和王洛的事告诉给白夏诚了。”杨术咬牙切齿,拳头握得死紧,虽然看着顾亦,余光却是一直注意着旁边的莫聆。
顾亦眉毛一挑,转眸看向了旁边的莫聆。
莫聆浑身一紧,这两个家伙不会都在怀疑她吧?天大的冤枉,她可什么都没做!莫聆赶忙摆出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哼哼唧唧地鸣叫起来,像是在吹口哨。
杨术转过眼,直视着莫聆,须臾,他吸了口气说:“聆不是女孩子么?没听过母鸟会唱歌啊?”
口哨声陡然一停,莫聆往旁一挪,转身留给两人一个冷漠的背影。顾亦合上面前的资料,拔下套在笔尾上的笔帽,让它回到了正确的位置。“你都能控制水了,还不允许别人唱个歌?”他说。
也是,如今发生什么怪事都不奇怪,人类都有超能力了,怎么就不许母鸟会花叫会唱歌呢?
杨术看着莫聆的背影,抬手摸了摸下巴,心中忽然起了一念,他说:“老大,你有没有想过把这只粉红巴丹拿去做研究?我们应该可以做出基因序列相近的精子,反正它本来也就是要下蛋的,白蛋多浪费啊,说不定到时候孵出来的雏鸟也能继承隐身的异能,那岂不是……”
杨术的话还没说完,就见莫聆忽然朝他飞来,落在他面前,一步一步走到了他的肩膀上——因为鹦鹉的体型和骨骼长势所致,她走起路来时还有些内八,顾亦对此还说过她走路时看上去似乎不太聪明——然后在杨术愣神间,一口叼住了他的耳垂。
杨术吃痛,狼狈地叫了一声,莫聆奸计得逞,在杨术要把她甩下去之前,悠然自得地飞到了顾亦的肩膀上,她抖开翅膀,优雅地整理起了自己的羽毛。
“咬得好!这坏蛋竟然把心思动到你的蛋上!太过分了!”小心的声音在脑袋里响了起来。
莫聆看了眼无动于衷的顾亦,说:“他三天两头来这里,顾亦早就烦他了,顾亦一旦发作,他肯定有大麻烦,还不如我找个由头,让他安分点。”
小心给莫聆模拟了鼓掌的声音,“宿主真聪明。”
顾亦瞥了眼肩头上的莫聆,对杨术说:“你还是少惹她。”
“它要不别做什么情报鸟了,做只战鸟算了。”杨术揉着发红的耳垂,看到莫聆冲他咂嘴,只觉耳垂更疼了,他偷偷瞪了莫聆一眼,然后说:“算了……老大,我先走了。”
杨术走后,顾亦用手接着莫聆把她放到了桌上,他说:“你也是,少给杨术找麻烦。”
莫聆跺了一下脚,坚硬的指甲扣在桌上,发出清脆响亮的声音,她说:“真是天大的冤枉!我真的什么也没说!什么都不知道!”她就差竖起自己的脚对天发誓了。
看着顾亦怀疑的眼神,莫聆难受极了,她说:“太难过了……我以为人类和我们一样,都是友好友爱的,你怎么能怀疑我。”她仰头四十五度望天……花板,仿佛马上就要从眼中掉下泪水。
顾亦平静地看着面前这只伪装忧郁的粉红巴丹,突然想起以前在网上看到说这类鹦鹉的脑回路都不太正常,他本以为只是个例,现在看看倒确有其事;不过也有可能他家这只恰好也是那些个例之一。
于是他非常残忍地戳穿了莫聆的谎言,他说:“上次出任务,你一翅膀扇开和你抢食的麻雀时似乎也没那么友好友爱。”
莫聆的表情扭曲了一下,不过还好她现在是只鹦鹉,看不出来。她侧过脸用一只眼睛注视着顾亦,说:“那是本能!我最后把食物让给它了。”
这句话似乎正中顾亦下怀,他勾了勾嘴角,道:“那你怎么能确认勾心斗角,残害他人不是人类的本能表现?”
护食是所有动物的本能,因为食物是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没有食物就象征着死亡,自然界的动物从不为死亡而存活。
对于一个杀手来说,食物便是目标的项上人头。
王洛自然也不例外。
王洛其实并不叫王洛,但她从不把自己的真名告诉任何人,她作为钱念手底下的人在一年之前顺利依靠“王洛”这个身份进入了L市。
因为身手和异能都不错,她很快受到了姜晚枫的重视,但一个过于完美的人设是非常容易让人起疑的,所以她给自己制造了一个缺点。
喜欢姜晚枫的白夏诚是个不错的目标,她很快就收获到了一个“恋爱脑”的称号,王洛很满意,因为当一个人为另一个人开始贴标签时,就已经在潜意识地弱化她的个体,他们不会再警惕她,而是将她当作一个娱乐的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