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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玫瑰少年(上)(1 / 3)

2012年,冯思娴在艺术高中上高三,学的是竹笛演奏专业。她从五岁开始学习竹笛,十年如一日地练琴,拿到了很多奖杯和荣誉。

因为家里有钱,她可以和全中国最厉害的竹笛演奏艺术家学习,成绩自然也很不错。

作为富裕家庭里的独生子女,她从小就被严格要求,一旦达不到父母的标准将要面对的就是体罚或者打骂。

后来她通过了央音竹笛专业的校考。拿到成绩的那天晚上,她躺在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

要一辈子拿着那根竹笛吗?当初在父母的干预下选择的兴趣爱好,如今成为大学专业,以后还会成为她的工作。

好没意思啊。

冯思娴从床上坐起来,看着床对面的书架发呆。她好久没读那些书了,平时根本就没有空看,现在终于有时间了。

她来到书架面前,随便挑出一本花花绿绿封面的书。

什么时候买的呢?她也不记得了。思娴又不缺钱,平时喜欢什么直接就买了,好多东西买回来也不会用。

当初可能就是觉得封面好看才买的吧。

她翻开书,直觉判断这是一本推理小说,作者名叫阿加莎·克利斯蒂。书的第二页有作者简介,这名推理女王和思娴同月同日出生。

这个小巧合让她在那晚读完了整本书,合上书的那一秒,她心中有无数个想法涌现——这种故事简直比那种大部头的名著有趣太多,作者到底是怎么想出来这些剧情,她可以不可以也写出来同样的剧情。

冯思娴是个很勤奋的孩子,没过几天,大概就搞懂了这种侦探推理小说的发展历史、风格流派、名家名作......

从小到大,她从未对某件事情如此感兴趣。

她读爱伦坡、读卡尔、读江户川乱步,没几天就看完一本书,更可怕的是,她每次都能推理出凶手。

推理小说改变了她的志向,让她决定放弃竹笛,当机立断补习文化课,凭高考分数考取北大中文系——她也要成为一名推理小说家。

父母并不认同,但给出的回话是:“你要是能考得上就能随心所欲。”

临近高考那几个月她每天十一点睡觉,四点起床,站在阳台吹着冷风背历史背政治,也从没在吃饭和如厕上浪费过一分钟时间。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她成功了。

高考过后的暑假,她创作了一本名为《最后的迷题》的侦探小说,背景在外国。

书中的侦探角色是一个在警校就读的女大学生,很多次她都先警察一步找到案件的突破点。

这本书一经发表,销量爆棚。

后来她也写了很多侦探小说发布,只是这些都没有激起什么水花。

媒体说她昙花一现,她也一度怀疑自己根本不适合当作家,尤其是推理小说作家。那段时间她每天把自己泡在书海里,就是少让自己胡思乱想。

她知道现在市场上火爆的破案推理类小说,大部分都是专业从业人员撰写的,她从未接触过案件调查,对刑事案件这方面的东西也就是一知半解。

她找到在公安局任职副局长的爸爸冯建良,让他把这几年整个首都所有的疑案难案告诉她,她要参考。把这些案子归纳整理后,她又自学医学和解剖学。

当时她还没遇到卜骏驰,等到2014年寒假,她为了寻找一个安静的写作环境,去城市最边缘的民宿住下时,才和自己此生最爱的人第一次相见。

那时卜骏驰十六岁,在民宿里打工。虽然他很笨,不爱说话,但他说不要工资,给他住的地方和一口饭吃就好,老板才把他留下来。

同事们都没有人会和他好好讲话,无一不是认为他是个出气筒。好像欺负他是理所当然。

甚至有人说他迟早会冻死在冬天的某个夜晚,因为老板给他安排的宿舍是堆满杂乱物品的杂货间,没有床,更别说暖气和空调。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冯思娴因为房间采光太好,以至于太晒得慌,所以抱着笔记本电脑去餐厅打字。她点了不少甜品和正餐,决定呆到晚上再走。

本来她吃着蛋糕写作,一切都挺好的。可是旁边一个住客非得嫌她打字声音太大,还不好意思直接跟她说,就叫来在旁边的卜骏驰让他去跟他说。

这住客也挺怂的,不过还是多亏了他,不然他们可能一辈子也不会有交集。

卜骏驰更不敢去,怕被投诉又挨老板骂,但此刻不去也不行,那住客催着他处理事儿呢。

没办法,他鼓足勇气走到冯思娴桌边,对埋头工作的她说:“姐姐,您打字声音可以小一点吗?”

冯思娴不是什么不讲理的人,不会为难谁,就先“嗯”了一声,然后抬起头来看着他。

不过她只看到一个背影——卜骏驰说完就溜了。走出一段距离后他回头看着冯思娴的脸,心脏莫名其妙地加速跳动。

住客迷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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