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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杉杉案发现场破奇案,迫无奈睁眼已是闺中人(1 / 3)

空气静谧,仿佛感受不到任何有气息的生物。

她叫肖杉杉,是一名犯罪心理侧写师。

此刻她脚踩着白色尖头矮细跟的乐福鞋,身着白色的西裤和蓝色的真丝衬衫走过绿油油的草坪,见并无警方的人到场,她感到十分地诧异。

她在一颗老树旁停下脚步,抬手看了看橘红色皮带的万国方形手表,已经是纽约时间11点了。为什么只有自己来到了这里?

是该打个电话问一问,难道是案子很多,当地警方抽不开身?

她从Bayswater黑色手提袋里取出手机,打算了解情况,再进去验尸。

不想,房子里竟然传出了婴孩的啼哭声。

她将手机放了回去,拉上拉链,脚步没有加快,不紧不慢地走进那栋美式有白色栅栏的二层房子里。

一切都是那么地模糊,看不到案发现场有警察、法医、可提供证词的证人,没有死者家属,有的只有一扇能透过阳光的窗户和下面趴在血泊中的尸体……

她走过去,脚踩着血迹,蹲下来在尸身旁念说:“死者为华裔女性,年纪30岁左右……”想到刚那孩子的啼哭声,她手撩开死者的头发见到了死者脸上的妊娠斑,补充说,“是个刚生完孩子不久的母亲。”

她一边触摸尸体的各个部位,一边继续念说:“死者身上多处骨头皆有损坏,两只脚的脚踝有损伤,脊骨、内脏错位,这种错位臀部也有,这说明死者曾经被长时间倒掉过来。被捆绑勒住的位置不仅仅是脚踝,还有脖颈处。错位的部位说明她被吊起来的时间一定不短,不然很难在没有辅助工具的情况下了解到这么多。

手背上有注射过的痕迹……身上有很多注射的痕迹……”她查看死者的胳膊时说,“手背上的应该是葡萄糖,凶手让她活得久一些。”她指着地上大面积的有些发黑的鲜血,“死者被吊起来的时候是活着的,血是在死后放的,基本上放干了。”

盘算完这些,她走到枣红色沙发那里,翘起腿,盯着鞋面上的血迹,又看了看袖口上沾的血迹,继续念说:“这些是法医相关的,作为侧写师我可以再说些别的。第一、五起凶杀案表明,凶手是一人独立作案,是男性。第二、折磨型杀人分两种,一种是功能型,想以此来获取信息,例如死者的身份,死者所隐藏的秘密,当然也包括对死者的惩罚;

就像是电影里的特工,他们就是做这个,只知道目的,其他的他们并没有什么感觉;另外一种是变态型,这种是为了满足某种情感的需要,用超乎常人的扭曲变态手段来满足自己病态的心理需求。

我们的凶手属于第二种。

纽约警方说除了相同的作案手法,并没有从死者身上找到什么共性,因此很难查出有关凶手的侧写,但现在我似乎得出了结论……五名死者,有男有女,皆是成年人并没有未成年和婴幼儿;第二个女性死者在被杀的时候,在另一个房间里还有个八个月大的女婴,凶手只杀了母亲,不仅没有杀了幼儿还抱过那个女婴。”

说到这,她露出困惑,双眼迷离,不断摇头。

“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些,我还没有上楼去看那个孩子,我怎么会知道是女婴?”

她眼神定住:“不管那么多,总之我知道。那女婴的身上有不属于那个家里的味道,那味道一定是凶手身上的。

至于杀人动机,通过现场的地面痕迹判断,他是个不健康的人,有残疾,所以才会挑选一些既健康,又不爱惜自己身体的人。第一名死者,体态肥胖,说明他从不运动;第二名死者,屋内杂乱无章,厨房甚至有蟑螂跑窜,住在这样的环境中,幽门螺杆菌应该离她不远;第三名死者,就是这位母亲,母乳期食用违禁品;第四名死者,她身上有大面积的文身,头发也是经常染烫,尿检是阳性;第五位,他给人看病劝人少饮酒的同时,自己经常喝得烂醉如泥。

第三点、凶手的长相一定十分惊艳。这个死者和第一个死者两名男性,一名是双性恋,一名是同性恋,所以我推测虽然凶手身体不好,却是样貌出挑,可以让人因为他的长相而放松警惕,再诱惑死者把他带到家中,然后悲惨的一幕就发生了。

结合种种,凶手的侧写是:年龄在25岁至35岁之间、长相出挑、身体有疾,而且通过几个死者的死亡时间来看,凶手是自由职业者,或者没有职业。凭直觉我甚至觉得他是权力满足型杀人,他杀人是为了证明他可以杀人,他可以掌握一个人的生死……”

他是个华裔。

这一番侧写完,肖杉杉似乎沉睡了好一阵子,醒来时竟已经回到了家中。

睁开眼的那一瞬间,她皱起眉头,想到了那个女婴,后悔自己没有到案发现场的楼上去看一看。

“杉杉,你醒了?”

小姨……

杉杉从摇椅上起来,激动的差点没有摔倒。她奔去厨房,见小姨正裹着围裙煮面。

她鼻子发酸地从后面抱住小姨,哭得像个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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