茗笙会所定位高档,进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为了安全和私密性起见,监控镜头的像素也异乎寻常的高,将往来人士的面孔拍得十分清晰。
从监控录像中可以清楚看到,钱英在四月十四号中午一点三十七分抵达会所门口,还跟安欣意打了照面。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钱英只在会所耽搁了四十分钟就溜了出来,而且没有走大门,是从不起眼的后门鬼鬼祟祟溜走,离开前还探头张望四周,像是在确定自己的行踪是否被人注意到。
“根据警方提供的尸检报告,包建白的死亡时间是四月十二号中午一点到三点之间,而在这个时间段内,被告人一度不合常理地出现在茗笙会所,又悄无声息地离开,”程剑转向钱英,“被告,你能否解释一下,四月十二号中午为什么会提前出现在会所?”
钱英看上去有点慌乱,她毕竟出身有限,阅历和城府远远不足以和“精英人士”相抗衡,开口前先下意识滑动了下咽喉。
“我、我前一天发给包建白的短信没有回音,又着急见他,听说他十二号中午会来会所,就想来碰碰运气,”钱英低声道,“等我走进包间,发现包建白倒在地上,脸色发青口吐白沫,我当时吓慌了神,只想赶紧离开……”
程剑没有给她避重就轻的机会:“发现包建白中毒倒地后,你做了什么?”
钱英咬着嘴唇,有些不安地看了薛兰泽一眼。
程剑加重语气:“被告,请你正面回答问题。”
钱英被逼无奈,只能低声道:“我、我怕留下痕迹,把茶几上的痕迹都擦掉,酒杯也洗干净了……”
旁听席上传来此起彼伏的惊呼声。
薛兰泽脸色严峻,捏着笔的手指紧了紧——不管钱英是否谋害包建白,单凭“故意破坏犯罪现场”以及“毁灭、伪造证据”,已经足够承担刑事责任。更有甚者,钱英“毁灭证据”的举动本身就会给合议庭留下“做贼心虚”的印象。
然而薛兰泽无能为力……无论她是否能打掉钱英“故意杀人”的罪名,这一点都是板上钉钉、无法逆转的。
程剑没辜负薛兰泽的期待,继续穷追猛打:“你为什么这么做?”
钱英恨不能将脑袋埋进肋骨间:“我、我太慌乱了,不小心碰到酒杯和茶几,怕留下痕迹……”
“清理完痕迹,你去了哪里?”
“没、没去哪……我太害怕了,从后门溜了出去,又在附近耽搁一会儿,然后看到警车来了……”
程剑转向安欣意:“证人安欣意,四月十四日下午,你在做什么?”
安欣意的反应恰到好处——既没有过分慌乱,又带着一点情理之中的紧张:“包先生是会所的大客户,每次来我们都得用心服务……那天下午,他在包间里待了很久,我觉得不太对劲,就开门进去,没想到……”
她话音不自然地顿了半秒,仿佛被看不见的手扼住喉咙,脸上流露出惊恐的神情:“……没想到包先生倒在地上,脸色青紫,人已经没气了。”
程剑追问道:“你发现包建白遇害是几点?”
“下午五点……二十多的样子。”
“当时房间里是怎样的情形?”
“……我、我当时太慌张,没敢细看,”安欣意犹犹豫豫地说,“我只记得包先生倒在地上,其他细节就记不清了。”
人在极度惊恐的状态下,脑子里往往是一片空白,那是人体启动了自我保护机制的缘故。程剑没为难她,变换角度问道:“这之后你做了什么?”
“我报了警,也打了120,”安欣意说,“但还是来不及……如果我能早点进去,也许包先生还有救。”
她低下头,用手绢捂住眼睛,发出细细的啜泣声。
程剑耐心地等了两秒:“从你报警到警方赶来的这段时间里,有人进出犯罪现场吗?”
安欣意抽了两口气,摇头道:“没有……包先生出事后,我们封锁了现场,没让任何人进去。”
程剑确认道:“也就是说,警方赶到现场时看到的情形,和你最初进去时一样?”
安欣意迟疑须臾,点了点头。
程剑回过头:“公诉方请求出示第五号证据。”
五号证据是警方勘验现场的报告,从现场照片可以看出,包建白倒在地毯上,脸色发青口吐白沫,是典型的中毒症状。茶几上摆着喝了一半的红酒瓶和高脚杯,酒杯锃光瓦亮,看不出用过的痕迹。
“根据警方的勘验报告,酒杯和茶几没有检验出指纹和毒物残留,显然是被人清理过。但洗手间的抽水马桶里检测出微量的毒物残留,是一种神经毒素,学名是四亚甲基二砜四胺,也就是俗称的‘□□’。”程剑说,“据警方估计,应该是被告人处理剩下的毒酒时,慌乱之下将其倒入马桶。”
“此外,虽然现场没留下指纹,但警方在被害人袖口处发现一根头发,经过检验,DNA是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