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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不是那个可恶的赵家的小兔崽子,说不定他们就真的更进一步了。

今晚回去之后一定要把今天这日子记下来,哦,今晚是中秋节,终于想起来了。

他凭着仅存的一丝丝直觉低下头,小心翼翼地接过那个小小的荷包,才发现上面的绣面并非常见的飞禽走兽一类,而是一束开得正盛的西番菊。(古代对向日葵的雅称。)

顾淮有些怔愣,细长的手指轻轻摩挲着那个图案,此时天色昏暗,只有河边不少人手里端着的烛台,提着的灯投射出的光线。

他看的并不太清楚,但能感觉到那针脚有些微的毛糙,显然不是出自于一个精于女工的绣娘之手。

顾淮有些受宠若惊,哑声问道:“这是欢欢绣的吗?”

“是啊!”宁欢的语气分外欢脱:“我找青珌教我的,有点丑,但是是我第一次绣东西哦!”

古代的绣品纹饰多样,若要送给男性,绣的也多会是猛禽瑞兽,但是宁欢到底是一个初学的新手,怕把可爱的小动物绣成变异物种,便选了较为简单的花卉。

要说起为什么要绣向日葵?

那当然是在玩一个谐音梗,“一举夺魁”嘛!

当年她高考的时候,她的班主任就给全班的每一位同学都送了一朵向日葵。

但是宁欢也知道,如今这个时代,向日葵并不叫做向日葵,由于是外来的异国作物,如今的人们都习惯于称呼其为西番菊。

不过没关系,这就当成只有他们两个人才知道的秘密好了。

“最近我问了我爹,八月二十五便是乡试,再过几天,你要启程去滨州府了,这算是临别礼物吧,希望你一举夺魁,蟾宫折桂。”

其实顾淮无论怎样都想不出,这些祝福和西番菊有什么联系,但此时此刻,这件事半点都不重要。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欢欢,第一次,绣东西。

他低下头,看向宁欢隐在袍袖下,看不太真切的手:“欢欢受伤了吗?”

“嗯?”宁欢一愣,转而便笑了:“没有,我就算不擅长做针线活,也不至于笨手笨脚到那个程度。”

宁欢不擅长刺绣,但她却很擅长用碎布头做小娃娃,是她从小就喜欢的消磨时间的爱好,自然不至于在用针的时候伤到自己。

闻言,顾淮终于松了一口气,欢欢的手其实很好看,指骨细长匀称,就算加上官家小姐这个前提也是格外的好看。

那些费手的活计才不是欢欢该做的,他舍不得。

顾淮把荷包小心翼翼地收好,弯腰抱住了宁欢纤细的腰,又嗅到了那种令他莫名安心的气味。

他把自己的头窝在宁欢柔软温热的颈侧,在她耳边轻轻哈气:“我很喜欢,谢谢欢欢。”

宁欢闷闷地嗯了一声,耳边有些发烫,但还是嘴硬:“只喜欢荷包吗?”

“嗯?”顾淮歪过头,即便他已经弯了腰,却还是比宁欢高一些,笔挺的鼻梁向下碰上了宁欢的,他看着她在昏暗光线下依旧明亮的杏仁眼,难得一时无言。

半晌,他忽的有些惊喜,欢欢说这话,应当是在暗示他吧,是吧是吧?

但还没等他开口,宁欢便接着说着:“顾淮,我可是很挑剔的人,若要谈喜欢,可是要谈一辈子的。”

她依旧笑眯眯的,双眸弯成了新月。

“自然。”顾淮压着嗓音说道。

他一直未曾和欢欢明确的表明心意,无外乎觉得自己还是一无所有,没有任何资本去和欢欢谈以后。

所谓成家立业,他倒是觉得立业应当排在成家之前,欢欢一直是被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姑娘,断然没有和他一起吃苦的道理。

自己能让她有好感,该是祖上积累的福气。

“那就好。”宁欢抬手捧上他的侧脸,拉开了两人的距离:“希望下个月能听见你的好消息。”

堂堂起点大男主,不能一直被困在小山村里,他应该见过更广阔的世界之后,再去决定所谓前路。

她要的从来都是坚定不移的选择,而绝非多巴胺作祟下的少年意气。

顾淮微微弯了弯眼睛,柔声道:“好。”

他明白欢欢的意思,但是,不管他走到哪里,欢欢都永远是他唯一的选择。

他会慢慢用行动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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