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馆幽雅宁静的氛围中,佛格沙哑的嗓音显得格为唐突,仿佛在华乐里一节不和谐的音符。身为吟游诗人的他讲过很多亦真亦假的故事,但恐怕这是他第一次在人前讲起关于自己的故事。
佛格出生在贫困的家庭,他印象中的父亲是个彻头彻尾的酒鬼,在街边的小酒馆宿醉回家后,便对着骨瘦如柴的母亲拳打脚踢。他的母亲是盲人,无法自立的她只能默默承受丈夫的欺辱,每日以泪洗面。他遗传了母亲的白狐兽身,父亲常常以此羞辱他们,认为他们生来就是奸诈狡猾的害群之马。他经常反悔当年不该收留他的母亲,应当让她冻死在柯沐镇的街头。
在这样悲惨的家庭中长大,佛格在年少的时候便能够独当一面。他白天出去打杂工补贴家用,晚上在父亲发酒疯的时候,为保护母亲挺身而出。母亲每日都在床边虔诚地祈祷,希望神灵能够将他们母子从苦难中解救出来。然而母亲的祷告没有被神灵听见,在一个无风无月的暗夜,他从外面回到家后,看见母亲倒在了一片血泊之中,已经断了呼吸。刚刚酒醒的父亲面色苍白地瘫坐在旁边,手里还攥着一片血迹斑驳的碎瓦片。
父亲第一次在佛格的面前露出惊恐的神情,跪在他的面前恳求他的原谅。然而,他的言语中始终没有一丝对妻子的愧疚。他苦苦哀求佛格不要举报他的罪行,他恐惧受到法律的制裁,在牢狱中度过后半生。
“我对那王八蛋最后的一点仁慈,就是没有当场杀了他替母亲复仇。”佛格面无表情地说道,他漆黑无光的眼神充满了对他亲生父亲的绝望和鄙夷。
将父亲亲手送入监狱后,佛格终于摆脱了出身家庭的枷锁。但他迎来的新生并不美妙,由于出生贫寒地位卑微,他在哪儿都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为了谋生,他只能忍受无数的白眼和冷嘲热讽,哪怕是最苦最累的活他都愿意干。就算生活不如意,他也在心里默默发誓,绝不会沦落为像父亲那样的败类。他坚信,只要他踏实肯干,总有一天会摆脱困境,出人头地。
年轻的佛格机敏能干,学起东西来很容易就能上手,什么都做得有模有样。许多对他嗤之以鼻的老板,都逐渐对他刮目相看,开始委以重用。但佛格的野心远不止于此,他不愿拘泥于乡镇粗野的生活,出于对贫困的恐惧,他想要发家致富,跻身上流社会。他想摆脱“过街老鼠”的标签,真正获得他人的尊重。他也想证明自己会通过自己的双手,冲破命运的束缚,走上与父亲截然不同的人生。
积累了足够的经验和资金之后,佛格辞去了家乡的工作,孑然一身来到了利尼坦的主城温莎。富足繁荣的大城市处处都是发财致富的机会,可那些机会显然不是给他准备的。踌躇满志的佛格在求职的路上处处吃闭门羹,他渐渐意识到,缺少社会关系的他在温莎根本没有立足之地。像他这样无权无势的贱民,只能为南城的那些富商擦鞋垫脚,所有人都告诉他,想要跨越阶级的壁垒在温莎赚钱,简直是痴心妄想。
他做了许多无济于事的尝试,花光了自己的所有积蓄,从旅馆搬到了贫民窟的石头房,最后他连房子的租金都付不起了,只能与乞丐们睡到了同一条街上。
“再试一次,如果这次应聘还不成功,就打道回府吧。”望着公告栏上铁铺招人的告示,佛格这样对自己说道。
西城的温莎比南城要简朴许多,许多中产阶级都在这里经营着小本生意。比起贫民窟的贱民,西城的居民都过着相对衣食无忧的生活,只要在生意场上打点好官府权贵,避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他们的日子过得还算美满。铁匠一家就住在西城靠近主街的木屋里,凭着传家的铸铁手艺,他们在温莎城积攒了不少客源和口碑。家主借着生意兴隆,又盘下了一家店铺,因此张贴了招工的告示,想要寻找一个看店的伙计。
佛格便这样阴差阳错地,遇见了自己未来的妻子,他的缪斯女神——安吉娜。
安吉娜是铁匠的大女儿,佛格前去求职的那天,是安吉娜招待的他。看见衣着寒酸脏臭的佛格,安吉娜没有露出半分嫌隙。她热情地将他迎进店中,听明了他的来意后,抱歉地表示家父今日有事出门,但如果他对工作内容有什么疑问,她可以帮他解答。他们坐着聊了许久,安吉娜听说他背井离乡来到温莎城,却因为找不到工作食不果腹,甚至流落街头时,不禁为他落下了同情的泪水。
她让佛格在外间等候片刻,不一会儿,她便从厨房端出新鲜出炉的烤南瓜和面包。“家里只剩这些了,你不介意的话,就吃点垫垫肚子吧。”她质朴纯粹的笑容在阳光下煜煜生辉,耀眼得让他无法移开视线。
冰天雪地的温莎城在那一瞬间忽然变得没那么寒冷了,他千疮百孔的心被她美丽的笑容所填补治愈。这个黑暗无光的世界,因为她的存在,亮起了一盏微弱却温暖的烛光。原本心灰意冷的他,燃起了新的希望,再次拥有了奋斗下去的勇气。
仿佛得到了上天的庇佑,安吉娜的父亲招收了他为徒弟。他事后才知道,如果不是安吉娜为他求情,他根本不会得到这个机会。他在心里暗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