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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诗会(1 / 2)

学堂一如既往的无聊,唯一不同的是,多了几个一同来念书的王公,其中翊王家的三公子也来了,他姐姐当了皇妃,他身价也涨了不少,一时间,竟成了景城人人追崇的对象。

路辛夷懒洋洋地坐在

这一日讲到《诗经》,路辛夷只觉得大困特困,这章节她上大学的时候就听了不少,还记得当时的老师仙风道骨,一副你爱听不听的样子,诗讲得潇洒从容,自己陶醉其中,全然不顾学生死活。

“公主,对于这一章,你有何看法?”那夫子见路辛夷不认真听讲,心里也憋了几分怨气,直将她叫起来提问。

路辛夷摇摇晃晃站起来,全然不知所云,只脸憋得通红,却听身后传来一个声音道:

“夫子,我来帮公主吧。”

她回头望去,只见雅茗自行从容地站起来:

“夫子,学生以为,《诗经》之中,当属‘雅’为上乘之作,所谓文章,皆为天子所作,华美词句,也当以歌颂天子功德为佳,况且‘雅’一篇,乃是王公所作,乡下人不懂文意,写的实在粗鄙!”

闻言,夫子抚着胡须,微笑着点点头,众人都向雅茗投去崇拜的目光。

夫子面色一转,望向路辛夷,厉声道:“是了,但偏偏有些人不以贵族身份为荣,不思进取,不学无术,与流民有何异?”

此话一出,大家都知道在说辛夷,面露欣喜之色——虽然人人都因为她的身份避让她三分,但私底下看不起她的人却很多,夫子自有文人傲骨,更是从未打心眼里敬重过她。

路辛夷没有发话,怏怏坐下了,她懒得和这帮人争,与其和他们讨论文义,不如想想涂山淞在家里给她做了什么好吃的。

这小狐狸深藏不露,别看他表面上文文弱弱,却颠得一手好勺,也不知怎的,与她书里写的不同,这小狐狸格外温柔,丝毫没有想杀她的迹象。

想到这里,路辛夷没忍住挑了挑唇,在纸上歪歪扭扭画了一只小狐狸头。

宰相家的女儿洛珊是个不好相与的,她一心巴结雅茗,也知道雅茗心悦大皇子卓睿,可那卓睿偏偏是个妹控,每天想着的都是妹妹脸上那点伤,前几日,雅茗就和卓睿闹了意见,卓睿烦心景帝将他那宝贝妹妹许给了兽奴之子,雅茗却道人各有志,两人一时不和,竟几日都没了来往。

洛珊心中有气,暗道:“一副草包样,可惜偏偏会投胎。”

她坐在了羽京墨旁边,京墨往她那边,风淡云轻地叹了一句:

“那投胎都不会的,叫什么包?”

洛珊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这个被冷落的翊王家的小儿子也敢在我头上撒野?但她不好当面发火,使了个心眼,向夫子唤道:

“夫子,翊王世子说,他有不同的见解。”

羽京墨一惊,他虽然扮演的是个悠哉世子,但要给翊王丢了脸,日后也不好做人,可他哪里读过什么《诗经》!

那夫子本就不满每日给一群王女们讲课,偏爱男学生,一听这话,顿时来了兴趣,将京墨提了起来,笑道:

“哦?京墨公子,快快讲来!”

羽京墨慢慢悠悠地从座位上站起,面露难色,吞吞吐吐道:“这……雅……雅纵然是好,但是……但是吧,这王公之中,也有草包……未见得……”

夫子面色渐渐变得难看,路辛夷转过头一瞥,却见雅茗她们几个面露得意之色,便心下明白了是她们故意让羽京墨出丑。

想到这翊王是个廉臣,羽京墨又是个实诚人,她起身道:

“夫子,我以为,王兄说的不无道理:《诗经》分为风雅颂三类,可未见其高低之分,因一国之王,不可只听赞颂之词,所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取民风乃是众望所归,也是王者之本,况且天下之大,强国自有强民,所著诗篇更有精彩绝伦者,怎能因门

话音刚落,身后便传来一阵掌声,众人回头望去,见卓睿携一小厮来送书卷,原来他早到了这地方,听到皇妹发言,才故意一等。

卓睿上前,先是向夫子行礼,继而夸赞道:

“夫子深明大义,小妹顽劣,竟也能教授得如此明理,本宫一定回去禀报父皇,为夫子记功!”

夫子大悦,直推脱道:“公主不愧皇族血脉,高瞻远瞩,博晓古今,乃慧根天成!“

二人又客气商量了几句,只听卓睿转身向众人道:

“既然论诗,今日不妨即兴来一场诗会,我们便以药为题,有上乘佳作,即刻抄录至景城各大书院,也与民间比一比!”

向来写诗,都用些春雪月的题材,怎么这次……卓睿冲辛夷眨了眨眼,她心底便顿时明白了——这公主从小身子弱,识得的药名最多,这皇兄是故意给她放水,让她扳回一局呢!

她心下笑这卓睿多此一举,但又被着实感动了一番——这样的长兄情,在她孤寂的二十多年里,是从未有过的。

众人摊开纸,不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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