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情》(1 / 2)

手机“噔噔”一声屏幕亮起表示开始充电。

程莱脑子里只有他喊得程小姐,真是无比疏离的一个称呼,她还能跟他面对面说话的时候从没有听过他这样称呼谁,那几年在他主演的电影里倒是领略过,他二十二岁,强硬地扎进维纳电影节。

电影名叫《乱情》,主演周回,周玲娜,分别饰演陈敬松和程佳英。

《乱情》里满满的沪上风光港城风月,该是人命声响和纸醉金迷,可电影的开头和结束都是他站在一张破破烂烂的木桌前执一根毛笔伏案写字,好像方寸之间的书桌就是他的天下大事。

陈敬松是书生,家里经商百年家底丰厚,他头脑聪明留洋归国,可那是个乱世,他也学会了握着一把黑色的木仓从女人旗袍的开叉处不容拒绝地挑进。

他俯身贴近佳英耳边,挑逗着眼前这位贵女,唤她,“程小姐。”

自此以后,出双入对。

三十年后,别人评他一代枭雄。

事业成功的那一天,佳英和他身处两个巨轮遥遥相望,一人拿着一个望远镜,相视一笑,望远镜留在甲板,人随海浪远行。

程莱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个称呼,明明也是个通用的的再常见不过的称呼而已。

“以前是朋友,就是以前是朋友,现在您是我老板,能给我提供生存资料的老板。”程莱傻笑着看他,举了举插着充电线的手机。

周回没有呈现回避姿态,他甚至低了低头看她眼睛,他在她眼睛里甚至还没有那个手机大,她说的也是真的。

“是啊,什么异性朋友能睡在一张床上,再好的关系,好几年不联系也称不上朋友了,也就比陌生人不那么陌生点儿。”周回站直笑着对着她说。

说完他就戴了口罩帽子出了店。

程莱看着他走出了一段距离,他比例挺好,要是去跳芭蕾估计老师会夸他是天赋型选手,不过他有点高了,一米八六,跳舞的太高了重心会高容易不稳。

他上身穿着一个黑色羽绒服,只有简单的走线,再没别的装饰,宽松的降落伞裤他穿的倒是不显拖拉,鞋子是极寒防滑的看着有些重更显他步伐干脆。

莫名觉得他的背影看着有些孑然,孤零零的。

店里的工作人员检查过她的老板砖手机,说是手机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当初的旗舰款现在还是挺能打的,不过这边的气温太低,应该是冻关机了,不用修,加上也换了新款的,话外音是如果真的坏了也没有什么修的必要了。

那些坏了的有问题了的关系是不是也跟话外音同理,不走回头路,不吃窝边草。进店时她先把手机拿给了店员看,店员说可以以旧换新抵四百块钱,她的不同意已经溜到嘴边了,是他先说出口的不用。

程莱看了看手机背壳上的两只小天鹅,把手机装好,走快了些去追老板了。

商场还挺大的,程莱不太敢跟他走太近,只是远远的跟着看见他要上扶梯时,快走两步在就近的扶梯上楼。

他进了一家专卖羽绒服的店,程莱前段时间在准备来东北的东西时看了羽绒服,看来看去有两件特别喜欢的,但是有点超预算,还是没舍得买,她不太想往里进,明知道不买的。

周回进去男装略看了两眼,余光兼顾着店门,等了一会儿她还没跟上来。

“进来。”周回走到店门口叫她。

程莱吓得四周都看了个遍才迈着小碎步跑过来,商场里暖气开的足,她还把拉链拉到最上端,把下巴埋进去,脸都热红了。

程莱走进去看见他脱了羽绒服,她走过去站在他左后方,导购站在他右后方,他外套一脱,导购就极有眼力见的伸手要接他的外套了,结果他还是把衣服递给了她。

“帮老板拿一下衣服,不合适吗?”周回侧头问她。

“合适,合适。”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都恨不得抽自己一下,怎么这么狗腿,不对,小狗多好,不能胡乱借用小狗形容。

周回试了两件都让导购包了起来,程莱咋舌,果然,演员薪酬很高。

程莱跟在他身后走着准备去付款台那边等着拎包,余光里正好瞥到她前两天看中的那一款,没注意眼前,一头撞上他,他穿着一个灰色的羊毛衫,带着一点麻花的织样,看着很日常温柔,毛衫软软的,带着他的体温和一点迷迭香香味。

程莱反应过来赶紧往后退,低头等着他的奚落,结果他没说什么,付过款后,指了指她刚才看的那件羽绒服,“麻烦拿个她的码。”

程莱什么东西都写在脸上,漾在眼里,她还以目光作笔在他脸上写了衣食父母四个大字,周回实在看不下去伸手捏着她的下巴把她脸转向女装那边,“自己去看看。”

程莱眼睛亮晶晶地问他:“可以吗?真的可以吗?”

周回点头,把手插进裤兜里,胳膊慵懒的弯出来一个弧度,捏她脸的两个手指蜷缩一下碾过彼此的纹路。

程莱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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