檐下擦兵器的黝黑长胡子壮汉。
苏堀更吃惊了。
“嘴长那么大作甚么?不是你一路上一直说,要来投奔赵将军,要跟赵将军上阵杀敌吗?现在见到真人,怎么还憨傻了?”
苏堀不知作何反应:“你们,怎么现在才告诉我?”
另一男子道:“第一,你没有问。第二,我们执行的是秘密任务,所以不想告诉你。第三,你不怎么聪明。”
苏堀不可思议:“谁不聪明。”
赵轩道:“如果够聪明,昨日拿了新剑就该走,而不是留下来帮我们杀那些刺客。”
苏堀不愿意了:“如果一个人热心肠帮助别人,也要被说不聪明,那一定是世道的错,而不是他本人的错。”
在场五六个男人均沉默。
拔鸡毛的男人哈哈大笑:“大概就是这种傻气,我们才敢放心给你交底,将军,看来你手下又要多一个傻的新兵蛋子了。”
赵轩没接茬,只是问:“你为何非要参军打仗。”
苏堀道:“我家是布衣人家,家里有两亩田,每年的收成要向地方上交两成,向皇帝上交三成,还要向夷族上交三成,自家余下的,仅够一家三口每日两餐,再无富裕,我从小没吃过肉。长大后,曾去过边境,我在那里看到,来抢掠的夷族人占城后,只要上好的鱼米与肉,边角的骨头被洒落在地上沾着灰。我还去过夷族都城,抢掠过去的中原的女子和孩子被关在笼子里,像猪狗一样被人买卖。我朝公主和亲,嫁过去不过三年,郁郁寡欢而死。显朝每年要向夷族上缴五十万两白银,每一两都是从显朝普通百姓紧巴巴的日子里扣出来的。”
“流离失所,无家可归的孩子不能再增多了。”
“我知道朝廷有人主降,向夷族认输自然轻松,但把命门交出去,真的轻松吗?岂非连评判轻松与否的资格都交了出去。”
“有人只看眼前,但赵将军你,一定明白这其中利害吧。”
苏堀一番言论。
将在场所有人说的哑口无言,大家纷纷审视这个和他们同游,年岁不过二十的人。
赵轩被他点名,没有激烈反应,大手将剑刃擦得银白,过了很久:“做我的兵,会很辛苦,怕不怕?”
苏堀信誓旦旦:“男子汉大丈夫,天不怕地不怕。”
李薇乐:“跟着赵轩从军,您也终于了了一桩心愿。”
“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苏堀眯眼想了想自己那时的心情:“二十多岁,我第一次上战场,跟以前闯荡讲江湖完全不一样,尸山尸海血流满地,我的雄心壮志被瞬间浇没了影儿,当场就想解甲归田了。”
李薇乐不曾真的见到过战场,但是她知道,能令一个走南闯北的江湖人士都胆颤,战场之可怕,无以言表。
草原是夷族人的天下,在平坦辽阔的土地上,夷族人一匹快马,几乎战无不胜。
苏堀第一次上战场,便被长枪狠狠刺中双腿,锋利的刀刃深入,能感到自己的筋肉被挑断,他从马背被拖拽到地上,夷族人驾马要踏过他的身躯。
还是赵轩及时出现,长刀斩断马腿,夷族人掉落马下,口吐鲜血,苏堀瞪着眼睛,一刀穿过他的胸膛。
血迸射到苏堀全身。
温热的。
夷族人口中咕嘟嘟冒血,惨笑着像恶鬼一样朝苏堀扑过来,一把尖刀握在手中。
苏堀被不死不休的架势惊愣了。
最后还是赵轩举刀砍去,夷族头颅骨碌碌滚地,手中的尖刀还是刺苏堀的架势,身躯直楞倒下,只剩下血肉抽动。
这不是他最后一次救苏堀,他也不止救过苏堀一人。
赵轩比士兵们大十来岁,平日里冷冰冰,不会平易近人。但他是一位优秀的将领,严厉的前辈,温柔的伙伴。
为了能与夷族人有一战之力,赵轩军纪严明,条条律令,若有违反,杖责五十军棍。苏堀一直是个自由散漫的人,初入军营,也不曾把律令放入眼中,常有违反,被责打过不知道多少大棍。
李薇乐听到这里,不解:“那后来,您真是因为被打怕了,才离开军营的?”
苏堀沉默片刻,枯如树皮的手边抖边挽起自己右手的袖子。
一道长长的伤疤横亘在整条小臂。
年久,深刻。
苏堀声音嘶哑如破风箱:“是因为,我再也拿不起红缨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