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 / 4)

“阿红姑姑,你说,孝王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呢?”

晚间,林乐乐躺在矮脚床里面,阿红姑姑躺在床的外侧,两人的披风都添盖在被子上。

小苹花和小剑奴则合睡在另外一个小侧间。

阿红姑姑吹熄了油灯,整个屋子顿时黑漆漆的,比现代的房间要黑多了。

林乐乐临睡觉前倒是在院子里看见了满天繁星,成千上万。她从未见过这么多星星,很冷,也很美。现在屋里只有关闭的纸糊窗户处,微微透出一点灰蓝色的月光。

黑暗中听见阿红姑姑叹了口气。

“孝王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主帅,是咱们大兴国最会打仗的人。你爹爹已经是名将,声震南北,够厉害了,他年纪比你爹爹小很多,名声却比你爹爹还要盛大,他把欺压咱们大兴国的异族人都打怕了,收复了十三城池,还纵横千里,打穿了敌人的王庭。”

“敌人只要看到他的王旗飘展,就会吓得落荒而逃。他是个军功盖世,高大英俊,才华横溢,清冷出尘的年轻人,我知道的,你喜欢他,三天两头的,总需要别人夸一夸他,哼!”

“怎么阿红姑姑不喜欢他吗?”

“说实话,不喜欢。义不掌财,慈不掌兵,孝王外貌俊秀,却心狠手辣,不是良配。”

“我不觉得他心狠呢。”林乐乐打个哈欠,继续套话。

“他要是不心狠,天底下都是大善人了!”阿红姑姑语气尖锐起来,恨铁不成钢。

“别的不提,单说他十三岁从军,因为长得漂亮,叫敌人起了个外号,瓷玉娃娃,站在城墙上拿这个嘲笑辱骂他。孝王破城后就抓住那些人,舌头全部割了,又把活生生的人扔进狼狗群里……”

“那惨烈的情形,谁看了不胆寒,他却在现场摆了青铜案,坐在狼狗圈外,看着惨状自斟自饮,气定神闲,面不改色。打这事儿出了名,从此军队内外再也没人敢轻视他,都知道这个参军的王爷不是个善茬。你十三岁在干什么?你十三岁敢杀人吗?”

林乐乐想象那个情景,头皮有点发麻,不禁朝被子里拱了一拱,盖住半张脸。

“唉,我就知道你不爱听他坏话。以前谁劝你,你就跟谁急!好的时候,抱着我胳膊撒娇叫我阿红姑姑,生气了就叫我坏阿红,臭阿红,不过是一个奴婢,有什么资格管你?打我两下,冷冰冰把我撵到外面去!我的好小姐,阿红又说了刺你耳朵的话了,你还打我撵我吗?”

阿红立着耳朵听,过了一会儿才听到答复。

“打人骂人多费力啊,我连小剑奴都没力气打了。”对方声音不急不慢,有点软软的,让人听着很舒服。

“阿红姑姑,其实我以前年纪小,控制不住坏脾气,我长大了,就不这样了。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阿红姑姑说这些话不怕得罪了我,是真心为我好。”

林乐乐伸手摸索,握住阿红的手,轻轻捏了一下。

“小姐,你今天好像突然长大,懂事了,”阿红声音微微哽咽:

“对小剑奴也好一些了,对我也好一些了。唉,这两三年……你总是有心事,心思越来越重,心情越来越不好,总是爱生闷气,阿红怎么问,你也只觉得烦,从不搭理。有时看见你默默流泪,真叫我着急地不知该如何是好。咱们许久没说这么多话,许久没这么亲近了。”

林乐乐见她动了真感情,倒像是一个赤诚的人,又软语安慰几句。

阿红心里熨帖极了,一直等到外面打更声传来,林乐乐也哈欠不断,这才摸索着帮她掖好被子,亲昵催促:“夜深了,快睡吧。”

静谧深沉的黑夜,只能听见外面风声,树叶摇晃。

第二天林乐乐醒来时,外面已经天光大亮。小苹花用黑陶盆给她端来温热的洗脸水,洗漱后,阿红姑姑找出铜镜叫她照着,自己抓起她一把子长头发给她梳头。

铜镜清晰度还可以,林乐乐这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竟然和现代的自己一模一样。都是细眉大眼,眼角微微下垂,看起来温和秀美,嘴唇丰润,有点嘟嘟的。

“我们小姐头发好,又黑又厚,密密实实的。”阿红姑姑一边说,一边利落替她也挽成男子发髻。

虽然林乐乐不喜欢梳男子发髻,但镜子中自己脑袋圆圆的,发际线也好看,整体看起来很清秀,也就罢了。

林乐乐已经知道这里是哪儿了。这里是越州薛城,孝王临时居住的一所深宅大院。

孝王白天去城外驻扎的军队,晚上回这里。或者在军队连住几天才回来一次。

孝王军广纳天下贤士,不管出身,有本事的都收。除了女侍卫营,还有五行术士营。这些人不住在城外军营,而是分布在孝王的临时宅邸。因为这些特殊人才都是各行精英,是他广撒网的细作,能混进敌人城中搜集消息,叫人防不胜防。

她们一行人凭家传武功混进了女侍卫营,之前参与了三次任务,在老江湖阿红姑姑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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