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吨;不违法。
公安机关用非法贮存行政处罚申请人,没有法律依据,属适用法律错误。
七、请求撤销行政处罚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龙公(国)行罚决字(2020)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认定申请人暂存废旧电瓶无经营许可处罚,证据不足,没有法律依据。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非法储存行政处罚,于法无据(储存和暂存不是一个司法概念)。
八、综上所述
1、申请人获得龙海生态环境局认可,我店和蒋田科技有限公司签有废旧电瓶回收协议,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法律规定,出售废旧电瓶进入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合法合规,被申请人据此作出处罚,属认定错误。
2、此案公安机关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违反法定行政处罚程序、执法程序有瑕疵,适用法律有误,行政处罚决定存在证据不足,上级行政机关应责令其改正,依法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撤销。
3、为维护个体经营自身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经济秩序,特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望龙海县人民政府查明事实,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龙公(国)行罚决字(2020)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此致
龙海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郝何盘
2020年10月07日
附件:
1.行政复议申请书复印件3页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3.证人证言复印件2份
4.行政处罚通知书复印件1份
5.身份证复印件2份
6.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
7.废旧电池回收协议复印件2页1份
8.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复印件1份
经过搜集资料,证言,证据,终于写完详细行政复议申请,李律师看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文书后说,你们写得过于详细,打官司不用面面俱到,抓住要害就行。
他们费多少心血才写成行政复议申请,他舍不得删除任何一个文字,后来仔细想律师说的有道理。
2020年10月12日上午,郝何盘和乔伊念去龙海司法局递行政复议书。
在此之前,柳青泥早等不及,他说他想去北京参加美术班学习,他不想在这上面浪费过多精力和时间,这起案件一天不结束,他一天不能离开龙海。
柳青泥于9月29日下午就递交申请,因为他怕过期,司法局不受理。
他们谁也没意识到柳青泥跑单帮,是一个危险信号。
他们搜集证据就是那天去生态环境局开会商户,郝何盘要求每人最好找与会商户三人以上签字证明那天开会。
结果乔伊兰念搜集到一人签名,无奈,郝何盘找几个人,把自己的签名均给乔伊念两份。
他做梦想不到,找赵老板签名,他不愿意签,可能怕自己签名,公安局会找他秋后算账,要不就是嫉妒他们没进去,万一打赢官司自己白蹲大牢,郝何盘一劲给他解释,如果他们赢官司,对他们翻案有莫大利好,可以洗刷他们身背违法耻辱,这么好的事,为什么不签字?
赵喜这才在打印好白纸,签上自己大名。
证言
我于2020年6月27日,龙海县生态环境局召开个体户大会,会议主要内容加强废旧蓄电池管理安全存放事项,存储不超过3吨,时间不超过90天,废旧电瓶销售给有资质回收公司,不需要危险品收集经营认可证。
此致
证言人:赵喜
手机:139********
2020年9月7日
李岩和胡老板签字痛快,孟小娟虽然不相信他们能打赢官司,她签字也麻溜,他们关心案件进展到何种程度,说有结果一定要告诉他们一声。
时间过得真快,一晃两个月快过去,他们踏上漫长艰难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