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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再回首(1 / 2)

再来就是地点。

最开始是在楼梯的过道,律师是被人用锐器贯穿颈动脉而死。

然后被人浇上汽油。

凶手这么做的目的多半是要毁掉她身上的某些线索或是证据。

地面离天花板的高度足足有三米。

难点有两个。

第一是凶手用了怎样的手法,把她的尸体吊在上面去的。

毕竟他们在现场没有发现可以用来踮脚之类的东西。

而如果不借助外物的帮助的话,就算是他们中间长得最强壮的张书建都一定能够得到。

或许他跳起来勉强能摸到天花板。

但是能摸到是一回事,能平稳地站着把一个人绑上去又是另外一回事。

第二是时间差。

说白了也就是众人的不在场证明。

他当时本来是要问一下和律师一起走的苏月华。

他们到底去了哪些地方,最后又为什么会死在二楼的楼梯间。

可是还没来得及,就被凶手抢先一步给杀掉了。

不得已之下的他也只能开始靠盘点这几个人的位置来推理了。

离她最近的只有四个人。

分别是在二楼的医生和赵梦婷,一楼的王黎雪和画家。

他们四个人里面,现在只剩医生和王黎雪。

先前他也说了,如果不是团伙作案的话。

那么凶手只能趁着和自己同行的那人进了屋子里面的时候。

再偷偷伺机杀了她。

而且他还必须要抓住正在上厕所的苏月华没有出来的空档。

这就要求犯罪者对于时间的精准把控。

稍微出错一点点,那就有可能会被其他人看到作案的过程。

也是为什么他没有去怀疑一开始就到外面去的作家和李牧。

他们两个如果要作案的话,必须要绕开在一楼的两个人,还要小心二楼的人。

难度太高了。

如果是团伙作案的呢,又不太可能出现十人被一同杀死的结局。

没关系,能推理出多少是多少。

紧接着第二次的案件。

在窗户外面,被人砍去手脚吊在窗外的苏月华。

这也是他们第一次收到了凶手所留下来的信。

信中提到了老先生宴请了一群陌生的客人。

第一封信里面表达的东西相当有限,和第二封比起来就差了许多。

至于苏月华的尸体身上的信息。

经过他的勘察。

首先凶手一定是一名男性。

而且是一名拥有相当大力量的男性。

因为她的伤口断处的切口尤为平整,这是凶手干净利落的一刀的结果。

第二次案件的难点也有两个。

第一是凶手既然锁定在了男性身上,那么第二次案发之时没有不在场证明的人非常少。

以他跑去二楼的时间为起点。

当时的苏月华身边的人有张书建和傅羽安。

医生和王黎雪还有画家。

李牧的位置他们是不知道的。

而根据傅羽安的说法,他们两个去拿蜡烛的时候才正好碰见在二楼的赵梦婷。

她当时在做什么?

不,她做什么不重要,她已经死了。

凶手不可能是她的。

既然真凶打算杀光所有人,又怎么可能提前自杀呢?

不是...

好像有点不对劲...

他的这个想法好像存在了一点漏洞。

要说是漏洞,或许也不太对。

更准确一点的话,应该是他自己推理出的这跟线索的逻辑有一些问题。

因为他的推理是从点到点的分析。

打个比方。

一个流程图。

包含基本的“输入”和“输出”程序“

中间则是某个条件。

而严峰的做法,就是最直接的。

输入手中的线索,而后立马就得到了一个看似是结果的答案。

这么做,很简单很粗暴,但是也同样的容易出错。

因为中间的”过程“省略了检查这一步骤。

所见即所得。

每得到一个线索,就做一次“推导”的这个动作。

但是他忘了,推理不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情。

他搞错了一个最重要的事情。

前提与在该前提下导致的结果的先后顺序。

即“真凶打算杀完所有人之后再自杀”这个结论。

是由什么线索推导而出的?

没错,是因为他们捡到的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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