粒轩书院 > 女生耽美 > 守寡后,我被病娇权臣诱婚了 > 第41章 女子可否休夫?

第41章 女子可否休夫?(1 / 2)

魏紫等到比赛结束,在场外找到玉合欢。

她略一屈膝:“多谢玉老板。”

玉合欢握着团扇,好奇地打量魏紫。

半晌,她道:“那日江边,你从左老板手里买下酒楼的时候不是挺厉害的?怎么今天被你婆婆当众欺负,你也不知道反抗?”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的难处, 三言两语解释不清楚。”

玉合欢轻嗤:“我最瞧不起伱这样的姑娘,不瞒你说,凡是经我之手牵线搭桥的新妇,临出嫁前我都会告诫她们,她们是嫁到别人家,而不是到别人家当牛做马, 如果在婆家受了欺负, 一定要反抗。在我看来,婚姻不是逆来顺受就能和和美美, 相反,有时候敢于争取,夫妻之间才能相敬如宾。”

魏紫听着这番话,越发敬佩起玉合欢。

玉合欢才十五六岁,生意就做的那么好,见识也这么了不得。

她道:“玉老板对我朝的婚姻律法定然了如指掌。”

“自然!”玉合欢骄傲地抬了抬下巴,“凡是与婚姻、户籍相关的律法,我每一条都能倒背如流。”

魏紫想着萧凌霄那个负心汉,道:“重婚罪,该当如何?”

“《户婚律》上说:‘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 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 徒一年半, 女家不坐。各离之。’”玉合欢摇着团扇,“也就是说, 男方停妻再娶, 服苦役一年;女家知道他有正妻却仍旧将女儿嫁给他,减一等处罚。如果是欺骗女家成亲, 那么男子服苦役一年半,女方不论罪,可解除婚姻关系。”

魏紫道:“那原配呢?”

玉合欢从团扇后面露出一双眼:“原配仍然是原配呀。”

魏紫愣了愣,不禁紧紧绞住手帕。

也就是说,就算她将来告发萧凌霄停妻再娶之罪,她也仍然得和他绑在一块,只要他不休妻不和离,那么她这辈子仍然要做他的妻,仍然要跟他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她仍然要孝顺他的爹娘,她辛苦赚的钱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甚至就连死,她也得在墓碑上留下他的姓氏!

她怎么甘心!

她小脸苍白,怀着一线期望,试探道:“玉老板,女子可否休夫?”

“休夫?”玉合欢思索片刻,认真道,“本朝律法, 只有休妻与和离,没有休夫的说法。”

魏紫失望:“不能休夫吗?”

玉合欢:“虽然律法上没有, 但也不是没有例外。”

魏紫黯淡的双眼顿时重新亮了起来。

玉合欢瞥她一眼, 面露狡黠:“魏姑娘,我的时间很宝贵的,跟你说话的功夫,都能牵一条红线了,你知道我的媒金很贵吧?”

魏紫会意,从荷包里取出一颗碎银:“只顾缠着你说话,却忘了你也是做生意的,不知这些够不够?”

得了银钱,玉合欢笑逐颜开。

她侃侃而谈:“先帝太元十三年,青州就发生过一起休夫案。男人是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不仅杀害邻居一家,还拿斧头砍死了丈母娘,却死活不肯和离。女人向官府陈述了他的犯罪事实,在当地官府的支持下写了一封休夫书,经县令盖章后生效。”

顿了顿,她又补充道:“先帝开明九年,江州知府的千金江婉音嫁给少将军樊仁,成亲之后樊仁常常对她拳打脚踢,致使先后流掉两个孩子,江婉音忍无可忍提出休夫,因为家世显赫,最后不仅成功休夫,还让樊仁被贬了官!”

魏紫沉吟。

这两件休夫案,都是在“男人犯了命案”这个大前提下进行的。

萧凌霄虽然犯了重婚罪,可重婚罪并不属于重罪,即使她告到御前,恐怕也不足以支撑她休夫吧?

她捏着手帕的手指,逐渐用力到发白。

玉合欢临上马车前,含笑递给魏紫一块木牌:“端午那天,我会在江边举办相亲大会,陵州的男男女女都会参加。魏姑娘虽是寡妇,可实在年轻,这辈子总要再嫁的。到时候也来玩玩看看,兴许就和哪位青年才俊对上眼了呢?”

丫鬟放下垂帘。

马车徐徐离开。

魏紫握紧木牌,满腹心事,难过地闭了闭眼。

许是今日风大,魏紫回家就病了。

青橘熬了一碗药,坐在床榻边喂她。

魏紫心里泛苦,转过脸去不肯喝。

她额角渗出一层冷汗,几绺染湿的鸦发紧紧贴在额角和面颊上,更显脸色苍白病态,连唇瓣也是惨白的。

青橘急的直掉眼泪。

她哽咽道:“姑娘早上出门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病的这样重?等公子回来瞧见您这副模样,只怕要打死奴婢了!您好歹喝一点药,兴许明天就好了呢?”

魏紫哑声道:“我这病,不是喝药就能好的。”

她那么努力,读书认字、经商赚钱,她鼓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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