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疑惑的锦瑟按回凳子上坐好,匆忙解释。
“是我娘,我娘找到我们了!”
“你娘?”
锦瑟和乘风异口同声。
不怪他们惊讶,他们一直以为,阿平从来不提他娘,是因为他娘已经去世了。
现在想想,清明时节,除了孙叔叔的父母,他们好像是没见过孙家去祭祀过其他人。
“我娘是被父母逼迫才嫁给我爹的,她一直看不起我爹是个粗人。在我五岁的时候,他们大吵一架。我爹就带着我回到他的老家南溪村,然后再也没回去过。”
锦瑟和乘风偷看一眼在一旁望天望地,一言不发的孙叔叔。
两人面面相觑,没想到孙叔叔气性这么大,也不知道他们吵了什么,居然一气之下,这么多年都不回去。
“这次因为县令的事,我爹泄露了行踪,被我娘发现了。她派人来说,如果我们再不回去,她就改嫁了!”
孙乐平幽怨地看着他爹。
“我爹一直以为娘不喜欢他,临走前留了一封和离书。他以为娘早就改嫁了,结果听到来人说,这些年我娘一直在等他找他,他就高兴得跟个孩子似的。说什么也要回去。”
锦瑟满眼冒星星,她前世只听过娇妻带球跑的小说,还没见过丈夫带娃走的故事。
一时间大开眼界,本来还想问问细节,见孙叔叔尴尬地脚趾扣地,阿平满脸的哀怨,她也不好意思多问了。
锦瑟还沉浸在孙叔叔的故事里,阿平却突然转开话题。
“阿锦,这次回去,我准备参军了。”
这事锦瑟和乘风都听孙乐平提过,本来以为他要考中举人之后才去。
“我家在京城,乘风和云帆走科举之路,最后我们也许会在京城相聚。也许,我会埋骨沙场。”
“呸呸呸,你别乱说!”
锦瑟打断他,让他不要乱说话。
阿平却郑重道:“阿锦,你愿意等我吗?我一定会回来的!”
“啊——”
锦瑟还没有反应过来。
孙乐平又起身站在锦瑟面前,双手举着玉佩躬身道:“吾倾慕汝已久,愿聘汝为妇,托付中馈,衍嗣绵延,终老一生。”
锦瑟呆呆地看着那块玉佩,她记得,那是之前孙叔叔带来的那块。
上次没看清楚,现在她才看见,那上面刻的是并蒂莲,象征夫妻恩爱,幸福美满。
锦瑟还没说话,乘风就站起来阻止。
“阿平,你想娶我妹妹,应该请媒婆向长辈提亲,怎能私相授受,如此不顾礼节?再说了,你马上参军,万一,万一……我妹妹可才刚十岁!”
乘风看似在责怪,实则在暗示孙乐平怎么做。
孙乐平站直身体,看着锦瑟笑道。
“我知道,阿锦的亲事肯定要经过阿锦自己同意。等阿锦同意了,我爹就立马请媒人上门,我们先交换信物,定下亲事即可。如果我二十岁还没回来找阿锦,阿锦可以再觅良缘!”
说完,阿平就直直地盯着锦瑟,等她答复。
乘风也在一旁抓耳挠腮,他早就看出阿平的心思。
他一会儿觉得阿锦是自己的宝贝妹妹,不能便宜了臭小子,大不了一辈子不嫁人。
一会儿又觉得妹妹如果迟早要嫁人,与其选其他人,还不如选阿平,至少知根知底,不会受欺负。
锦瑟扪心自问,她喜欢孙乐平吗?不见得,顶多是好感而已。
自从苏醒上一世的记忆后,她满心想的都是让肖家站起来,爱情从来没在她的计划之内。
只是亲事,她知道,她早晚都得嫁人。
如果一辈子不嫁人,就算肖家能容得下她,世俗也不会容下她。
既然如此,选择一个熟识的,总比选一个陌生人来得有保障。
而且,参军打仗也不是那么快结束的,她还有理由可以不用早早成亲!
只是——
“既然你家在京城,那想必身份肯定不一般,你确定家里长辈能同意选我这么一个村姑?”
孙乐平瞅瞅他爹,他爹立马点头表示。
“我对这门婚事没意见,而且非常赞同!至于他娘,你放心,我绝对会让她同意,不让你受委屈。大不了,大不了你们搬出去住,他娘不敢说什么的!”
如果忽略孙叔叔故作镇定的双眼,这话的确很有说服力。
不过也无所谓了,锦瑟只是想要一个未婚夫的身份,方便以后的行事而已。
人心难测,以后成与不成,看天意吧!
得到锦瑟的点头后,阿平激动地想要抱锦瑟,刚伸出手又觉得于礼不合,转而给了乘风一个熊抱。
乘风瘪瘪嘴,刚刚怕三妹不同意,帮着说好话。
现在三妹同意了,他又觉得自家水灵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