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沈润第一次离家。
他生在京城,长在京城,将来也会在京城做官……不出意外的话,他沈常怀一辈子都会呆在京城,直到死亡。
或许人生就是一场意外,半年前,沈润来到北地。恰逢其时,北方正在招兵买马,即便他不是军户,也被招揽其中。
沈润生在京城,耳濡目染间他比常人多了些政治敏感度——北地恐有战乱。
沈润终于知道他那个姐姐为什么要他来到这里。
战争既是危机,也是机遇。好比来往于大烨与鞑靼的商人,他们手中的货物永远比别人贵。
他的姐姐来过北地,恐怕那时她就有了预感。只是他们出生富贵,不需要军功来证明自身的荣耀。
失去家族的光环后,沈润在军中只能做个小将。他们是象棋中的小卒,也是冲锋时最先死去的那波人。
军队只听从将帅的指挥,他是小卒,命令上传下达,他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大多时候,他听到的并非是全貌。
为啥子招兵?因为有反军。
反军是谁?不,不是反军,是前朝皇子!
原来是皇子啊!
第一批武士放下武器,与他们的初衷背道而驰。
现在投奔皇子,等建朝后,我们就是第一批功臣!
不知何时,军队里流传着这样一个讯息。几个人聚在一起,其中一个打了哈欠,一会儿的功夫,流言随之弥散。
小卒不需要自己的思想,沈润处在潮流中,只能先保全自身。
他们骂,他们笑,沈润安静地听。他让喜欢的人认为他在赞同,让讨厌的人认为他在反对。
他夹在中间,看上去比他们还要激动。
很快他就发现,他用生命的前二十年总结出来的经验并不适用于战场上。
今天同你喝酒谈天的兄弟,明天将会化作地上的泥泞。今天燃起的篝火,第二天将会变成坟场的炮仗。
战场上没有什么不可能消失,没有什么不可能失去。
包括他,还有他的性命。
沈常怀只是不幸的成为那个幸存者。
一封来自千里之外的家书,几经辗转,方才送到京城。收信人写的是安南王世子,但沈润真正寄给的人还是沈曦。
陆少知的办事效率很快,一早就拟好了合同,挑个日子去官府留了备案。如此一来,沈曦就算是他家正经的租客了。
纪凌是暂住,他被陆少知委托教授沈曦北镇抚司的规矩,大多是保命的技法,也有些刑罚的规矩,比如审讯时往哪里打效果最好且不至命。
毕竟她是北镇抚司的人,怎么能连一点自保能力都没有呢。
三合的小院,东边是厨房,西边给了纪凌,兄妹俩只占了一个主室。沈秀年纪小,占居于耳房。
三个人挤在一间屋子里,读信的任务交给了年纪最小沈秀。
第一张纸洋洋洒洒,写满了他在北地的见闻。
沈秀抖开信纸,里面夹着一张北方的枫叶。
纪凌捡起来,阳光下可以清楚地看出它褐色的脉络。
他得意道:“怎么样?没见过世面吧!”
沈曦嗤笑,笑他班门弄斧。
相比于她,纪凌才是那个没见过世面的人。虽然作为将军的儿子,但是他出不了京城。
锦衣卫是他的温床,是陛下给予安南王世子的体面,更是枷锁。
他是名义上的世子,实际却是囚徒。
声音戛然而止,沈曦好像有些明白了,纪凌为何那么想要离开锦衣卫。
“世子成年后,就不用留在京城了。”
沈曦安慰他说。
到时候纪凌会回到蜀地,继承他父亲的位置,学习怎样做一个好的安南王。
不过她转念一想,她和沈秀的处境要比他差多了,纪凌又怎么会轮得到她来安慰。
“安南王不知你一个孩子,为什么到京城为质的人是你。”
沈曦知道自己不该问,但此刻她好像按耐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话已落地,覆水难收,她开始懊恼起自己的莽撞。
蜀道难,所守或匪亲,化为狼与豺。
安南王封地在蜀,手握军权,未尝不是占了天下初定的时候老安南王与陛下情义正浓的便宜。
若是放到现在,陛下未必肯封异性王。
“我是家里唯一的男子汉,遇到事情自然要保护好姐姐们。”纪凌看了眼沈曦,又大声地虚应道,“而且来京城也没什么不好的,男孩子当然要出来见见世面。”
虽然他只见过京城里的世面。
“比如京城的糕点就很不错,酒好喝,曲也好听。”
纪有堂一一罗列京城的好处。
“还有,如果不来到京城的话,我怎么会遇到你……陆行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