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乞丐(1 / 2)

渭阳城是齐国顶顶繁华的一座城池,一大早的,就有养家糊口的贩夫走卒三教九流们摆摊干活了,这三教九流中,自然也包括下九流的乞丐们了。

肖春华天不亮就起来了。

春寒料峭,养育她的老乞丐老七头这两日偶感风寒,身体不适,她得赶在早市开门的第一波,去城西的济世药堂给老七头换药。要是去晚了,药堂的客人多了,跑腿的药堂小二可不乐意看到一个小乞丐随意的出入药堂,怕污了客人们的眼。

所谓的换药,自然是以药换药了。

肖春华栖身的地方是一方破败的只剩破瓦残垣的寺庙,既不能遮风,也不能挡雨。好在她人小,除了闷热的夏日,她都是窝在老七头的怀里睡觉,有老七头给她遮风挡雨,她身体倍棒,年年连个喷嚏都不带打的。

就是苦了老七头。

老七头年纪大了,身体败坏了,还没等她长大孝敬他,他就撑不住一场春寒,病了。

寺庙后头有一畦菜亩,里面除了种着稀稀拉拉蔫不拉几的青菜萝卜之外,涨势最好的,乃是一小片当归田。

当归,药材的一种,是低温高山植物,对生长环境有一定的要求。不管有什么样的苛刻与不苛刻的要求吧,反正,在这气候干燥地势平缓的渭阳城是种不活的。

但偏偏的,她就是种活了,不仅种活了,她还已经种了快三年了。

咳咳,她今年虽然才四岁,但已经是一个老药农了呢,哈!

因此,这里的一片,已经是老当归了。

她曾经好奇挖土悄悄看过,埋在地底下的根肉浑圆饱满,长势喜人,还泛着玉质光泽。她是没见过别的当归长的什么样子,但她就是觉着,自己种的这片当归,绝对不同凡响,挖出去卖给药堂,即使是新鲜没有炮制过的,也是值老钱了。

她想,只要一株,别说给老七头买药了,就是请济世堂里的坐堂大夫金一针亲自来给老七头看诊,他也是愿意的。

物有反常即为妖,这破庙后头的当归绝对不简单。肖春华并不是懵懂无知的四岁小童,知道财不露白的道理。

但是,老七头眼看着从生龙活虎的倚在墙根晒太阳的糟老头到奄奄一息眼皮子都睁不开的破老头,也就一两天的功夫,这变化之巨,着实吓坏了肖春华。

人老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疾病很可能就会要了他们的老命,老七头是她此世的唯一亲人,为了救他的命,她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再者,没有老七头护着,以她四岁小娃娃的年纪,说不定老七头这边才咽气,那边她就被其他乞丐抓去烤了煮了吃了,这后边的十来株当归,自然也是保不住了。

药拿出去了,顶多就是被人质疑这药的来历,要是不拿出去换钱换药,老头必死无疑,她更是得不了好处。与其被人要了性命,还不如让人窥探这药材的来历呢,毕竟,命没了,那可就真的什么都没了。

肖春华想的很开。

肖春华就着微露的晨曦,用老七头给她做的小锄头,挑了一株长势最孬,植株最小的一颗开挖。挖出来一看,不免稍稍放下了心。手里的当归又瘦又小,虽然也是白玉一般的模样,但跟它的兄弟姐妹们比起来,简直弱爆了。

就你了,瘦弱可怜的小当归!

肖春华匆匆的用一块破布包裹住这救命的药,猫手猫脚的穿过寺庙大堂,就要出门。

“花儿,天还没亮呢,当心被拍花子的拍了去。”声音虚弱几不可闻,是睡在墙角草堆里的老七头。

肖春华忙转头小跑到他们睡觉的墙根边,巴拉开盖在老七头身上的茅草,想看看他的脸色,但庙里实在太黑了,看不到,她伸出冰凉的小手去摸,结果摸到的皮肉比她的手还要凉,就像是摸到了一大块冰坨子。

肖春华瞬间泪崩。

一只冷冰冰的手给她擦去眼泪,肖春华忙紧紧握住这只手,睁着大大的眼睛努力去看,却是什么也看不到,心里又怕又急,被她捂在怀里的大手,又冷又干又僵,跟死人的手也没差了。

她怀疑老头夜里已经死了,现在是诈尸了。

因为放心不下她,死了都不安生,所以诈尸了!

尸体说话了:“傻丫头,哭什么,我还没死呢。”

肖春华:醉鬼都说自己没醉,死人,应当也是认为自己没死的。

肖春华一边流泪一边安抚道:“好,好,您没死,您活的好好的呢,别怕啊,我就在这呢。我刚才从后院挖了一株当归,原本是想给您买药的,现在,我去卖了这药,去给您买一副棺材板儿,再买套寿衣,摆上五谷三牲贿赂底下的小鬼们...您放心吧,我会好好送您上路的,下辈子,下辈子就别做这没着没落的乞丐了。”

“呵呵呵呵......好...咳咳咳......”老七头笑了起来,声音低哑沉闷,一边笑一边咳,就连咳嗽里都带着笑意。

肖春华眨巴眨巴大眼睛,这是,这是,老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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