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也没摸到。
唐海若顿时起了一身的白毛汗。
“睡醒了?”
雷翊上把咖啡放到餐桌上,走过来站在门口,声音里带着笑说:“又摸项链?昨晚洗澡时已经摘下来了。”
唐海若长舒一口气,心有余悸地说:“吓死我了!弄丢了把我卖了都赔不起。真不能理解花那么多钱买珠宝的人,一个个都怎么想的?就不觉得戴了个累赘吗?”
她伸手抓抓头发,发现戒指还戴在手上,于是把它摘下来,探身放到不远处的床头柜上。
雷翊上又把煎蛋和煎培根陆续端上餐桌,招呼她说:“我给你找了套衣服,搭在沙发靠背上了,回头你试试合不合身——先过来洗手吃饭。”
“噢,好。”
唐海若答应着,抓过搭在椅背上的衣服,去浴室里面换好。
衣服是白色的丝质连帽短袖T恤,搭配一条藏青色的散腿九分裤,唐海若穿上后,像个高中没毕业的假小子。
雷翊上用湿巾擦着手走过来,一眼瞥见了放在床头柜上的戒指。
“戒指你先戴着吧,这个不贵重,又很适合你。”
“不。”
唐海若摇着头说:“无功不受禄。况且这类装饰品,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雷翊上看他一眼没说话,转身进了自己的卧室。
唐海若则走去浴室开始洗漱。
洗手台上并排放着两个杯子,其中一个杯子里,插着未拆封的牙刷。
唐海若拆开牙刷刷了牙,又胡乱洗了两把脸,抽了几张面巾纸擦了擦。
雷翊上懒洋洋倚着墙等在门外,一见唐海若开门出来,立刻直起身,不由分说把手里的链子系在她的脖子上。
唐海若:……?
摸起来低头一看,“绕指柔”被一根白金项链穿着,戴在了她的脖颈上。
“别摘!”
雷翊上说:“红粉馈佳人,宝剑赠英雄;‘绕指柔’送给我的知己——过来吃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