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赌坊出来,外间雨已停。
夜色迷蒙,满城华灯明照,将看不见底的昏聩划出一道口子。
沈琮砚跟在徐策身边,心中怨气难平,骂了一路。
“要是让我知道两个娘娘腔的来路,夺下邺城一定把他们抓起来吊着打!”
“越国的男人这么没有阳刚之气,要取此国,简直易如反掌。等北地三十万大军分路南上与我们汇合后,势必要杀他个措手不及!”
“死娘娘腔,竟然骂我是狗东西!”
“大哥,你为什么非要入城?害我遇上了两个克星,钱输了精光不算,还要被骂。”
徐策勾唇:“不愿来?”
他笑起来的时候,锋芒尽敛的沉稳不再,身上的野性全都荡了出来,有点轻佻,有点痞。
沈琮砚看到这笑容就头疼,他晓得徐策有多变态,能把他往死里整的那种,于是连忙改口:“我这不是也替你生气么,那小白脸说你长得丑,还把你描述成一个张牙舞爪的怪物。大哥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论才论貌,举世无人能及,就算是那个越国的二王子见了都得靠边站。”
徐策瞥眸,似笑非笑看了他一眼:“我记得他说的时候,你似乎很开心?”
沈琮砚吓得连连摆手,“就算给一百个胆子也不敢!”看着那双沉静的双眸,他只觉得浑身不安,讪讪转开了话题。
“大哥,既是要入城查看,这里遍地都是人,为什么偏偏选择了那赌坊?”
“小赌坊可看人世百态。战火硝烟飞滚,国之将亡,越人却无半点防范危机,来日攻城,他们将无力自保。”徐策目光飘飞,凝视着前方,眸间暗色涌起。
中原乱世,北庸、东梁、南越三王并立。
然而梁主残暴昏庸,越主懦弱无能,唯有北庸东阳侯,重情重义,惜英雄,识人才。
十年前的徐策还是个忠心效力梁主的少年将军,战功赫赫,足矣彪炳史册,却在最后一战中,遭匈奴王暗算偷袭,险些丧命。
死里逃生后,梁主非但未曾安抚,反听小人谗言,对他再无信任。
徐策大失所望,转身投于北庸东阳侯麾下,东阳侯故去后,他掌握大权,成了北庸新主,决定治世崛起。
既是乱世,这场牵连整个天下的浩劫,必定在所难免。
这三国之中,君主懦弱无能的南越恰恰最为强盛。
只因一个楼珩。
此人才堪国用,可匡时济世。
徐策和梁主,皆想招募。
可惜越王不识货,又生性胆小,面对北庸的来袭、城池的失守,依然刚愎自用。
楼珩一怒之下请辞,再不愿入朝为官。
失去肱骨之臣,越国这块肥肉必定遭人觊觎。徐策好兵伐战,手下猛将无数,做事更是果断,在梁王还在和臣下商议攻越策略时,他已经出兵,夺下了几座城池。
今日入城,正是决战前的最后勘察。
越人贪图享乐,国内常年纷乱,积弱不堪,如今更是满城不知亡国将至,毫无危机。
如此下去,不日投降献城轻而易举,根本无需逼诱。
徐策对越国存着志在必得的信念,沈琮砚想起刚才从金盏楼内听来的话,若有所思:“大哥,两个月后,是越王次子大婚,你打算在那时攻城,是想趁他们彻底放松警惕,杀个措手不及?”
徐策点头:“嗯。”
沈琮砚嘿嘿一声:“我听说这新娘年仅十七已有邺城第一美人之称,反正跟着大哥在军中是没见过女人的,到时候一定……”
“你要怎样?”
沈琮砚察觉到他眼中的警告,放慢了脚步:“我就看看。”
说着又摸起下巴,笑得意味深长:“越王虽无能,他的小儿子却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文韬武略,在当世最耀眼的几人里,居首位。我倒要看看这个遍地都是娘娘腔的地方能养出什么样的好男人。”
徐策没答话,负手前行,望着来往的人群,目光深沉,像是要穿透这盛世景象将背后的哀恸悲愁纳入眼中。
最后他停在一家绸缎铺子门前,转眸问道:“君无欢还没消息?”
“他?”沈琮砚和他一起走进铺子,摇摇头,“南国美人多,美酒也多,他不浪够了哪舍得回来。”
周记绸缎庄是邺城最大的绸缎庄,蜀州的云缎,江州的丝帛,秦川的轻帩,各色花样,看的人眼花缭乱。沈琮砚平时不是在战场就是在营中操练,哪看得懂这些花里胡哨,翻来覆去拨了几下,只觉得无聊。
然而一抬头,就看到徐策拿着匹光影摇动的布料在手中摸着。
他瞪了瞪眼,又揉了揉眼,最后狠狠的掐了自己一下,疼痛皱起,才确定这不是梦。
他的大哥,五大三粗的汉子,打战的时候甚至可以一个月不洗澡的男人,竟然娘们唧唧的在敌国看起了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