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章(1 / 3)

第二十三章不期而遇

小姨家住在四环内的一栋别墅里,居住环境幽雅,沈竟夕一觉睡到大天亮。

起床后,和小姨、小姨父一起吃早餐。

邓菲给她舀了碗粥,问她:“那把贝斯还好用吗?”

“音质很棒,我昨天还拿它去商演了。”

小姨父祁安一贯气定神闲:“我就一直挺好奇,你们商演的出场费是多少?方便透露吗?”

沈竟夕不好意思道:“我们都是玩票的性质,接一场演出的收入,扣掉交通费、器材损耗费,三个人再吃顿饭就差不多没了。”

“学生嘛,赚钱是次要的。”祁安又问她,“将来是不是打算一直玩乐队?”

对于这件事,沈竟夕有清楚的认知:“我们的水平和创作能力有限,只能玩玩票,一直玩乐队估计会饿死。”

祁安笑笑:“那就当个兴趣爱好也不错……暑假呢,有什么安排?要不要去我公司的法务部实习,长长见识?”

不少同学大二暑假都有找实习岗位,沈竟夕便说:“可以去的话当然好呀。”

邓菲又给她倒了杯牛奶:“下个月陆陆就高考了,等他高考完,你也带他找找兴趣,别让他一天天不知道在干什么,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

祁安冷哼了一声:“他那性子,不出去给我惹祸,我都要谢天谢地了。”

……

吃完早餐,沈竟夕被小姨叫去看望一个刚生宝宝一个多月的阿姨。

对方是个大龄产妇,名叫李芝燕,她细细端详沈竟夕,笑着问:“菲姐,这就是你玩乐队的外甥女吗?”

“是的,跟你提过一次,你还记得她玩乐队。”

“真标致,嫩得能掐出水来,不像我们人老珠黄……你念大几?”

沈竟夕答道:“大二了。”

小婴儿是个女娃,奶乎乎的,睡着的时候极乖,沈竟夕小心翼翼地抱了抱她。

吃午饭的时候,李芝燕问:“夕夕找男朋友了吗?”

沈竟夕摇头。

“还在念大二的话倒也不用着急。”李芝燕说,“但是我现在算过来人,觉得还是得早点儿找对象结婚,然后孩子也最好早些生,恢复得快。像我现在三十六了,婚结得晚,娃也生得晚,这娃要了我半条命。”

邓菲则道:“她念中学就有男孩子追求,在大学也不缺优秀的同学追求,但就是没看上眼,我姐、我姐夫,也从来没有不准她早恋,不知道这孩子在想什么。”

沈竟夕:“……”

李芝燕饶有兴趣地问:“是不是还在挑?”

“没挑。”这个话题经常被提及,沈竟夕一如既往地敷衍,“没遇到喜欢的。”

李芝燕道:“你还年轻,没必要谈一个就定终身,要是有不错的,不妨先接触接触,才能辨得清自己适合什么样的。我就是谈得太晚了,工作了才谈的,谈了两个都不咋地,等找到合适的已经三十多了。”

沈竟夕知道她是出于好心,可是,这些话听起来总让人充满焦虑。

也让人心情不大好。

*

回到小姨家,午睡的时候桃子发来信息,说有个毕业了的学长,跟人合伙开了家酒吧,现在在试营业,让乐队晚上过去热闹热闹。

这种活动十分寻常,沈竟夕应声。

睡了一觉醒来,打开手机,却看到了许渡发的微信,心头一怔。

许渡:【晚上有空?】

沈竟夕呆呆盯着这条信息,心有感叹,明明发条信息是如此容易的事,这些年他却一直没发过……真的是个狠心的人。

沈竟夕:【没空。】

许渡:【忙什么呢?】

沈竟夕:【酒吧演出。】

许渡:【哪个酒吧?】

沈竟夕:【我去忙了。】

许渡:【……】

沈竟夕沉顿了几秒,放下手机,从床上挣扎着坐起来。

演出比较随意,又是试营业,不必化全妆,因此沈竟夕简单收拾妥当,随后背着贝斯出发去目的地。

京市酒吧一条街,是灯红酒绿、醉生梦死的地方。学长名叫宋谦,酒吧名叫夜荷酒吧。

抵达时,桃子和青青已经在里面了,同在里面的,还有几个校友。

酒吧规模比较小,舞台也很小,但沈竟夕挺喜欢这种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地方,让人无端有种安全感。

三人在台上调试乐器,试了下音。

宋谦走过来说:“你们暑假要没事,也过来驻场子呗,一周来三四次。”又笑嘻嘻地问,“看在校友份上,费用能打个折不?”

桃子和青青喜出望外。

但沈竟夕有些迟疑:“我答应了我小姨父,暑假去他公司实习的。”

桃子说:“你才大二,这么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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