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王朝,效端年间,人间气候异常,民不聊生。
立夏。
这几天出现了难得的正常天气,长赢城的百姓大都走出家门来个迟来的“游春”。
九序林,槐柳阴初密,帘栊暑尚微,是个游玩的好去处。只可惜,因此林旁边坐落着夕水村,近些年都很少有人来。
夕水村是一个不知何时就存在的小村子,这个村子貌似一直无人居住,却风景秀丽,曾经还是个远近闻名的小景点。不过,这三四年来,人间气候突然变幻莫测,完全打乱了人们熟知的自然规律。夏季下雪、冬季炎热,上午还狂风大作,下午就可能晴空万里......人们都言简易骇地称之为“天灾”。
当然,夕水村的天气也受到了影响,但它却始终是较为常温的天气,不冷不热,虽然这天气也挺适宜,但跟其他地方的变化无常相比,就显得很奇怪了。于是众说纷纭,渐渐便很多人不敢冒险来这个地方了。
但是,那可能只是曾经这里人少的原因,这两年,随便问起一个百姓不来的原因,肯定都会说:
这夕水村如今住着一位红衣女贼。
“晚晚,还差一个男子,咱们还不去找吗?都在这树干上好久了。”
“不急,歇够了再说。”只见那答话之人,一袭红衣,青丝垂下,随风而微微飘起,一张脸明艳动人。她手拿一把剑,坐在粗壮的树干上,一脚踩着,一脚随意垂下,尽显悠闲之态。
“就是,蒲月,别急嘛。我们都跑了一天了,再歇会。虽然现在他们见了我们就躲,但只要逮住一个合适的时机,抓个男人还是很简单的。”未晚身后的白若说道。
还未等蒲月回答,就听一阵马车声传来,入眼的便是从林中另一侧赶来的一个男子,他驾着一辆马车正要路过。
蒲月立刻正直身子,道:“晚晚,正好送上来一个,抓吗?”
未晚看着这马车,不算很奢华,但也不像贫苦人家能有的。她不急不慢地从树上下来,站在了马车前面。
“吁——”那男子握紧缰绳,猛地将马车停下,大喊道:“你们什么人?”
“哎,我问你,你这是要去哪里?”白若问道。
“凭什么告诉你。”
蒲月拿剑朝旁边挥了一下,狂风骤起。
那男子似是被吓了一跳,立刻答道:“带我家......我家公子去看病。”
“你家公子?”未晚边说边把那马车帘子掀了起来。
那男子来不及阻止,忙拱手道:“女侠女侠,饶命啊!我家公子从小体弱多病,这又接连病了几日不见好,正要去长赢城东边找郎中,无意打扰三位女侠,无意打扰三位女侠......”
未晚看清那公子样貌时,有些微愣。只见他一袭白衣,虽面容苍白,看着有些虚弱,却并不是文弱书生模样,反而有几分英气,挺鼻薄唇,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很是俊美,一双桃花眼更是招人。
“咳咳咳......”那公子边咳边抬头看向她,因突然见到阳光眼睛不自觉眯了一下,他似乎也愣住了,过了很久才道:“红衣未晚?”
声音很轻。
小厮这时惊恐道:“什么!公子,你说她是......是红衣未晚?”
他听闻,近两年来,长赢城的夕水村来了一位红衣女贼,武功了得,好像还是个修仙人,会些法术,令百姓愁肠百结、惶恐不安。可愁的怕的并非是她仗着法力杀人放火、打家劫舍,因为这些她都不干...
她只好色!
据说刚开始,她自称是修仙人,她的门派有一办法能拯救这混乱的天气。在人间,散布着各种各样的门派,每年会招收一些有理想有抱负的弟子入派学习,这些人统称为修仙人。不过修炼过程极其痛苦,所以真正学有所成的修仙人很少。
这女子说需要招短工,只用去夕水村劳动二十四天,且只要男子,这些天要住在夕水村,干完活才能回家,问是什么活,也只说是体力活。但她给的钱财很多,所以开始不管是为了这破天气尽一份力还是奔着钱财来的,一波又一波的也都有人去。但每次二十四天后,那些男子回到家中,皆是浑身疲惫,还都全无这二十四天的记忆,很是邪门。时间久了,流言蜚语便多了起来,有人说其实是这红衣女子好色,拿着招工的幌子每月都找男人去陪她睡觉罢了,她说的拯救苍生的办法也未必是真的。渐渐地,这种说法越传越广,家中有女儿的找婆家时,也都不找那去过夕水村的男人。于是,即使她给的钱多,也没有男子愿意去了。
后来,这红衣女贼改了法子,她直接劫男人了。
在每月十五来之前,她会去劫二十四个男子回夕水村,然后还很有“礼貌”地给他们的家人都一封信,告知他们的去向,不至于让其家人以为他们失踪了。可她不知,往往收到信的人认为:这还不如失踪了呢!不过,她似乎不怎么劫那些贫苦人家的男子,这样的男子一般是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