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幼被父亲做男孩子养,没怎么做过女孩子打扮。眼见这样娇嫩的少女,不免有些自惭形秽。
“我来给你送内里的中衣的,依依。”阿乐将手里的东西搁在案台上,又从腰间掏出一个瓷瓶子送了过去,“曹大哥嘱咐的,让你记得用药。”
明舒用毛巾捂着身前,虽都是女子,她自幼尊贵,仍会不大习惯。伸手接来阿乐递过来那只瓷瓶,道了声多谢。却见阿乐怔怔立在原地,好似没有出去的打算。
明舒提醒了声,“我会用药的。多谢阿乐姐姐。”
阿乐这才晃过神来,“诶。那,那我先出去了。”
明舒见阿乐出去,房门重新被合好,才敢松开毛巾。穿上中衣之前,她伸手去摸了摸背后肩头的那个旧印记。
入北狄那日,已是接近黄昏。北狄皇帝让人来迎接她,并在皇宫设下宴席款待。北狄文武百官都参宴,待她送上南魏文书与礼物,北狄皇帝却下令,在众目睽睽之下,拨去她外衫衣物,在她肩头上,烙下了一枚北狄的狼纹。
他说,“公主自今日起便是我们北狄子民了,北狄甚是欢迎公主。”
疼…明舒咬着牙,只有深入骨髓的疼痛,却没有感觉到任何他口中的善意。她看向上首北狄皇帝,一身毛裘大氅,大腹便便,持着酒杯,与百官敬酒,风光无限。前一年,南魏战败,不得不用皇家子女为质求和。而南魏明月公主,便是北狄皇帝今日为百官准备的祝酒词。
她那时只有十一岁,那枚烙印如今也早就结痂,成了一道深深的疤痕。狼纹图腾,阴眸深邃,獠牙尖锐。或许,自那日起,她身上也有了些许狼的血脉。
“我亲眼看到的。”阿乐对曹二津津道来。
“会不会是看错了?”曹二喝了一口茶水,不大在意。
“怎么会看错?北狄人那年抢我们货物,杀了我们好几个兄弟,那个狼纹烙印,我记得清清楚楚的。”
“……”曹二一时不置可否。
五年前他将开始张罗买卖,将布匹木柴卖去西北。那日,他带押货的马队将出了城门不久,便被人伏击。北狄人劫持了押运丝绸的弟兄,要他们交出剩下的货物。双方冲突,死了好几个弟兄。待事情平息,他们便在那些北狄人的尸体上,看到那些狼纹。那是北狄军中卫兵才有的印记。一打听,听闻北狄多有逃兵,为横捞一笔,铤而走险,专打路过军营的马队主意。
曹二思忖片刻,“若是真的。她为何还被北狄人追杀?”
阿乐摇摇头。“很奇怪,她看起来更像是南魏人。”阿乐想起在澡堂看到的那副身子,北狄女子以健康高挑为美,骨骼更不似那般纤细文弱。
曹二叹息道,“或是被买卖的时候,被北狄人烙下过狼纹?”
“曹大哥,你,你怎替她找起理由来了?若她是北狄派来的细作,下回押货若遇到五年前那样的事,我们又要死不少兄弟。”
曹二抿一口茶,“且不下结论。边走边看。”
阿乐气道,“你偏袒她。”
曹二拧眉,“若真的坐实,我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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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头有晚集的事,是徐瑾告诉明舒的。她新来,院子里几个兄弟便提议,带她过来逛逛集市。
“金大娘的卤猪蹄好吃,依依一会儿你试一下。”
“那又肥又厚,怎么好吃。还是吕伯父家的柠檬鸭掌好吃。依依,一会儿我买,你尝尝。”
“那鸭掌又酸又咸哪里好吃了?你喜欢,也要问问人家喜不喜欢。”
明舒和徐瑾一起走,张福和崔信一左一右,热闹得不行。徐瑾道,“行了行了,一会儿搭个伙儿,大家都拼凑几样小食,就当是给依依接风洗尘。”
张福道:“对对,接风洗尘。还是徐瑾读书多,话说得好听。”
“对,依依新来,该我们尽一尽心意。”崔信走在明舒那一侧,“话说依依,你是曹大哥哪一房的侄女儿?”
“就是…他是我阿娘的表弟。”
“那可是挺亲的叔侄女儿。”崔信脸上呵呵笑着,眼睛直勾勾盯着这姑娘看,姑娘生得灵气十足的,他走在她旁边,正打量那张侧脸,鼻尖儿挺直又俏丽,皮肤好得要掐出水来,比西夏来的菩萨蛮都要好看。
也不知道曹二哪里的福气,竟有个这么好看的侄女儿。听着是出了五服了,那可好。一来曹二和她便谈不上姻亲,二来么,曹二这样的人,虽看起来平平无奇,可在这金山城的地界儿里,却已是顶拔尖儿的人了。若姑娘能成他媳妇儿,他还能和曹二亲上加亲。
正想着好事儿,肩头上被人一敲,崔信心里一惊,回头一看,见是徐瑾。方一番编排一把藏进肚子里,笑道,“诶呦,你这吓我一跳。”
徐瑾小声道,“你别盯着人看啊。”
崔信目光一扫那姑娘,顿时想起自己失态,心想徐瑾是聪明人,该不会被徐瑾都看穿了?忙傻笑起来,“呵呵呵,看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