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s,平城不平。
十一月份的阴雨似乎已经成了日常,雨丝像是密密麻麻的线,编成了一张包拢天地的罗网。天底下的一切,都变成了困兽,在压抑与沉默中,逐渐失去生气。
平城就是这样一个地方,走进去就出不来,人像是陷入沼泽,最终只能以同类为食。
“迟到了。”
一个男人,一个穿黑西装戴墨镜的男人,冷冽得像是一块冰,他左手上戴着一只机械腕表,指针走动的声音在空旷的大厅里格外刺耳。
“天气不好,飞机晚点很正常,不算迟到。”
他身边站着另一个男人,同样的黑色西装,身材修长,头发留到了齐肩的位置,被很细致地梳在耳后。
“呵,你......”
带墨镜的男人想再说点什么,就见出站口走出来了个穿夹克衫的女孩,她戴着黑色棒球帽,下边很随性地搭配着牛仔裤和球鞋,显出一副很休闲的样子。
跟在她身边的是个高个女生,穿得比她正式许多,气场也强了不少,高高扎起的马尾辫愈发显得五官英气,举手投足间也有种不凡的气度。
“你说哪个是三小姐?”
长发男人笑着问道。
“看气质像是那个个子高的,但周家的人右眼下都生着泪痣,我想应该是那个小丫头。”
长发男人眯了眯眼睛,果然瞧见棒球帽下那张白净的脸庞上落着一点棕色。
“看来是了。”
此时的周承钰还不知道,自己将要继承的家产到底是什么。
一个小时前,去往平城的飞机上。
“承钰,我知道你有钱,没想到还有私人飞机啊。”
扎着高马尾的蒂娜是周承钰在美国认识的好友,性格开朗,据说她的父亲是一个新加坡富商,母亲怀孕后就要了一大笔“分手费”,甩手带她去美国生活,平时风流得很,至今仍是华人圈里的不老传说。
“我也没想到这么有钱。”
周承钰笑笑,装模作样地抿了一口香槟,结果还是放了回去,转头拿了瓶气泡水。
她说的是实话,在今天之前,她没想到周家这么有钱。
在她过去二十来年的印象里,母亲很少提及父亲。从旁人的只言片语中,她大概拼凑出了一个父亲的形象。
父亲是个商人,产业很大,与自己的第一任妻子生下两个儿子,妻子死后续弦,娶了母亲,结果在自己三岁时两人爆发了矛盾,母亲带自己去美国定居,两人并未离婚,但是关系很差,直到父亲去世都没再见上一面。
而在两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中,大哥叫周承璋,比自己大十五岁,二哥叫周承瑛,比自己大七岁,可惜二哥小时出了事故,仅仅只活到十二,大哥则在父亲去世后接过了周家的产业,一直到他最近离奇死亡。
至此,她周承钰就成了唯一的合法继承人,被迫回国继承家业。
“唉。”
想到这,周承钰猛喝了两口水,倒在软垫上,漫无目的地看着阴郁的天空。平城的天气似乎比伦敦还要糟糕。
“叹什么气呀?这可是数不清的钱,别人想要都没有呢!我看你是走了运,天上掉馅饼!”
蒂娜说得轻松,可周承钰明白,自己回平城不知道要面对什么乱摊子呢。要真是和中彩票一样就算了,偏偏自己回去是要亲自经手生意的,大哥的死说不好还有什么隐情,这叫她一个学中世纪文学的怎么应付得了啊!
“算了,不管了,大不了逃回去。”
她小声说了一句,接着又坐起来,云层正在向上升起,平城就在脚下。
一只鸟死在路边,周承钰注意到它翅膀上有很多黑色的东西,像是干结的烂泥。
“平城靠海,鸟类很容易沾上淤泥,等泥干了就再飞不起来了,只能死去。”
长发男人笑得很温柔,似乎对这种事情早已司空见惯。
周承钰觉得有些不舒服,本能地低下头,回避男人的视线。
说实话,这是个长得很漂亮的男人。通常情况下对男人的形容词多是帅气,但眼前这个人,周承钰觉得只有漂亮一词能与他相配。
丹凤眼,薄唇,总是捏着一副似笑非笑的样子,长发留得刚刚好,如果剪掉反而会使他像个雌雄莫辨的少年,如今留着,倒是个不折不扣的美男子。
“三小姐......”
“不用叫我小姐,叫我承钰就好。”
现在都是平等新时代了,叫小姐听着总归有点奇怪。
长发男人闻言笑得更灿烂,冲周承钰解释道:“这是您父亲留下来的规矩,我们在您手下做事,该叫小姐还是得叫,不然受罚的就是我们了。”
“哦。”
周承钰嘴上应了,心里的疑惑却更多。都什么时代了,怎么公司里还有因为员工叫错人处罚的,再说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