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护食了。”
凌寻收起扇子,用扇子轻敲小猫头:“有这么多,拿出来分一分怎么了?”
余幸把篮子往前推:“既然你们都在这儿,我就不进去了。”
“......凌朝有伤在身,确实是待在医馆比较好。谢谢余老板送他回来。”
凌寻从善如流的接过:“听说余老板新店已经顺利开张,恭喜了。”
余幸有点不好意思:“都是大家捧场......”
凌寻笑道:“这就谦虚了,余老板的手艺实至名归——只是听说店刚开业便已经座无虚席,我也多次想去捧场,只是苦于没有位置。”
余幸连忙道:“凌老板要什么时候有时间,提前打过招呼,我让人提前把包间收拾出来。”
凌寻眼睛一亮:“择日不如撞日,那就今晚吧!”
“......”
虽然有些意外,但余幸还是点头道:“好,我这就吩咐人去采买食材,不知道凌老板在口味上有什么挑剔?”
凌寻环视一周眼睛直勾勾盯着自己的兄弟,展颜一笑:“我们都不挑食,但偏爱河鲜和肉类。”
余幸:“晓得了,恭候凌老板大驾光临。”
......
马车走了。
凌朝立刻从篮子跳到凌寻脸上,要给他点教训。
凌寻费力的将它扒下来,啧声道:“——说什么受伤,我看你精神头好的很。”
“不过也多亏了你的面子,否则怕是后门都没得走。”
这家开在北城凤凰街的新店,他一早就知道了,想去捧场也是真的,但奈何去到一看,里三层外三层都是人,实在挤不进去。
这家店的定位是快消快餐,对于这些慢悠悠的讲排场的公子哥来说,还真是不太适用,找小厮去排队跑腿倒是也行,但等送回府上,味道总归会打些折扣。
想到这里,凌寻再看凌朝,更亲切了几分。
“你回头跟余老板说说,以后要开新店,都开在北城——近一点也好,让我们也能沾沾光,不用跑那么远,一来一回,半天时间就没了。”
“喵!”
“你在余老板那儿地位重,说话好用,我人微言轻,比不上你。”
“...喵。”
算你有眼力,帮你带句话也不是不行。
......
余幸直接让小哥赶车去了菜市场。
她没什么背景,想要在这地界站稳脚跟,如果有棵大树来靠一靠,那当然是最好的——即使抛开这些,凌寻老板对她往日照拂颇多,人也非常不错。
刚到菜市场,远远就瞧着有人聚在一起,靠近了才发现是个卖鱼的摊子。
现下天气还冷,鲜鱼供不应求,有些高手擅长凿冰捕鱼,通常都能卖出好价钱,且早有很多主顾都在市场上蹲守。
余幸仗着自己个子小,灵活的钻到最前面,伸手指向最大的那条:“——我要这个!”
那是一条很大的青尾鱼,本地鱼种,肉质肥厚鲜美,个头又大,比如眼前这条,足足长到了二十多斤,在水盆里仍做困兽之斗,扑棱的厉害。
也正是因为这样大,才一时找不到买主,被余幸捡了漏。
见有大主顾,摆摊的中年汉子赶紧一棒子把鱼敲晕了剖洗,又添了些个头不小的河虾,算是搭头。
回到店里,后厨正在热火朝天准备晚上的饭食,余幸写了个单子,让厨师照着准备,然后亲自料理这条大鱼,改了刀花,又切了葱姜蒜片,用特制的香辣酱把鱼腌上。
“小全?帮我把昨天送来的那个烤盘搬来——就是那个铁架子!”
“对,放在这就行,麻烦你了。”
余幸拆开包装,露出一个金属质地的烤盘。
这是她前些日子找工匠做出来的,盘子浅浅有个十公分的深度,整体的样式有点像现代的烤鱼盘,底下另外单独留了地方可以放些木炭加热。
她今晚就打算把主菜做一道烤鱼。
猫嘛,都是爱吃鱼的,凌朝喜欢的口味,他的兄弟想来也差不太多。
店里原本是没有设单独的包厢,但临时收拾出来一套也并不费力气,仓库里正好有个大圆桌,椅子也配齐了十来把,因着要在屋里烤鱼,还特意把窗户留了个缝隙。
大约傍晚时候,凌寻登门了。
一共来了六辆马车,每辆都装饰的金碧辉煌,车里下来的人也都衣着锦丽容冠貌正。
凌朝也在队伍里。
有大餐吃,他当然要来,只是行动不便又爱面子,便先变做狸花猫,到了包间里之后才又变作人形。
然后便自来熟的钻进后厨,黏糊在余幸身边。
余幸本来就忙,没时间搭理他,顺手塞给他一头蒜,吩咐他剥开。
凌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