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李霜飞骑在狗蛋上,忍不住对它那缺了一块的地方摸了又摸,把旁边的鬃毛捋过来一点,但没走几步就又恢复原样了。
她心疼狗蛋,这可是匹俊马,长得很俊的马。
安福寿正好在她身旁,看她如此动作,不禁将这与昨夜郑梧笙喊他们入房问的事联想起来。
他恍然大悟,原来李将军大半夜敲门就是因为自己的马被剪了一块毛。
李霜飞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只是看着他一直盯着自己的手看,不禁抬手在他眼前晃了几下:“福寿,你在看什么呢?”
安福寿很自然地将视线移开,“没什么,只是觉得李将军的马很不一般。”
李霜飞笑了两声,有些得意:“那是自然,狗蛋可是名品马,我亲自从西越带回来的。”
“将军的马……叫,呃,叫狗蛋?”安福寿的黑脸好像变得白了一些,然后又变黑了,“原来是西越的马。”
李霜飞自动忽略了他前一句话,对他的后一句话补充道:“是从西越带回来的战利品。”
她十五岁那年将狗蛋带回北夏的时候,它还是只没什么脾气的小马驹呢。
一直安安静静待在马车里的郑梧笙忽地掀开车帘,脸上没什么表情,一潭死水般,但他说的话倒是很有意思:“李将军,你在阵前杀敌时,也会喊你的马为狗蛋吗?”
李霜飞楞了一下,手上不自觉将缰绳拉紧,惹得狗蛋回过头又是一顿好脸色赏给她。
她细细想了一下,“不会,狗蛋不会让臣摔下去的,臣也没必要喊它。”
郑梧笙点点头,又将帘子放下,声音幽幽传来:“确实是匹好马。”
一旁的安福寿倒是噗嗤笑出声,自觉离李霜飞远了一点。
刚刚郑梧笙说的话让他忍不住去想象:李霜飞拿着剑,奋勇杀敌,血气弥漫,但她冷不丁来一声“狗蛋”,未免十分违和,这个画面怎么想怎么好笑。
李霜飞自然不知道他脑中的事情。
他们快要进入泸城了,她虽手上不停摸着狗蛋,但眼观四路耳听八方,一只鸟都别想大摇大摆地从她眼前飞走。
当她看向前方蜿蜒而无法得知下一个转弯处会看见什么的官道,脸色渐渐凝重起来。
或许见血的事情她不怕,她就怕这里面有不见血的杀机。
郑梧笙难得有兴致关心一下别的闲事,方才问出的那句话似乎让他感觉轻松了不少,不再去想着会在泸城遇见什么事。
他将书卷捏得太紧,时间长了,拇指有些抽筋。他定定地看了会自己轻微抽搐的拇指,然后轻轻松开书卷,任由其落在他的腿上。
他对自己道:“无事,稍微放松一下就好了。”
一行人大概又走了一天一夜,终于在清晨抵达泸城。
在宣城驿馆时,李霜飞就已经写信给凌云。故而此时他站在城门口,一见他们好似松了一大口气,立马迎了上来。
“泸城怎么样?”李霜飞翻身下马,对凌云道:“这里的地方官好打交道吗?”
“主子,太守死了。”
李霜飞睁大眼睛:“什么?”
前世有这事吗?
让她再活一遍真是白瞎好机会了,她以前哪关注这些,也就零星几件事能进她脑子里。
晴天霹雳。
“什么?”
郑梧笙在车里听见凌云的话蓦地一惊,从马车里走出,同李霜飞一道惊呼起来。
未等人扶他下马,他就径直跳了下来,弃仪容于不顾:“何时死的?”
凌云对着他快速行了一礼,回道:“今早发现的,属下发现太守连着两天都未露面,连府里都没人出来买菜,怕是出了什么事。今日翻墙进去,发现府里的人都……死了。”
“灭门?”郑梧笙又是一惊,但面上还是强行装着镇静,“可送信去皓京了?”
“回殿下,还未。”
李霜飞看着郑梧笙的神色,在凌云的腿上踢了一脚:“我不是要你来打点吗,为什么太守府的人都死了几日你才发现?”
凌云顺势跪地,作出请罪的姿势,“请殿下责罚。”
“罢了,不怪你。”郑梧笙将他扶起,“本来你也只负责看管精兵。”
“殿下,现下您有什么打算?”李霜飞不自觉皱紧眉头,没想到刚一来就出这么大事。
郑梧笙叹了一口气,抬脚走进城内,“先给皓京送信,再给最近的州城送信,让他们派些人手来暂时接手泸城的事物。城里不可一日无府。”
“是,殿下。”
城里的人大概是知道这里发生了大事,见到他们这一行为首的郑梧笙与李霜飞,皆是气度不凡,但行色匆匆,猜想应该是大人物来查探了,都是自动让道,眼睛都不敢抬一下。
李霜飞对着凌云低声道:“这件事城里的百姓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