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是火辣辣的热,就连吹拂而来的风都是热风,无端让人染上一丝烦燥。
江意以手作扇,挑了处阴凉地躲避,目光落在前方的闺蜜林语儿身上。
按往日这种天气她是不乐意出门,又累又晒又热不说,还没啥好逛的。可偏偏今天是闺蜜盛情邀请,还搬出庆祝期未结束为由,一副“你要是不答应,我俩就绝交”的表情。她最受不了女孩子撒娇,还是答应了。
又是一阵风吹过,脸颊仿佛被火灼伤,热得江意连连后退。
不知为何,一起来她右眼皮跳个不停,心里惴惴不安,好像要发生什么不好的事。这种感觉她在两年前考上大学刚踏上北平泥土时也经历过。
那天,她拎着大包小包,在密集的人流中挤出一条道,刚站在火车站外面的公路上,心脏眼皮也像现在这样跳个不停,叫人生惧。
她还没来得及抬头,就听到周围人的惊呼。
原来,是有辆开得平稳的车子不知为何变换车道加速,歪歪扭扭直冲她来。
那一刻她心脚冰凉,浑身发颤,脚底如同生根扎在地上,瞳孔里只有放大后的车子。
越来越近。
最后,她如同一道完美的抛物线落地。可能是她命大吧,被这么一撞,无内伤也无瘸腿,只是记起了前世的记忆。
如今,消失了两年的感觉又来了。
江意按住心脏,想叫它平静下来。“意意,你脸色好白,是晒到了吗?”耳边传来担扰的声音。
“可能是吧。”不知为何,江意没跟林语儿说起这件奇怪的事。
林语儿耸耸肩,把冰棍递给她,“那你吃冰棍缓缓,陪我去看完我大哥,我们就回去。”说完,她摇着江意的手,压着嗓音撒娇。
“好,是那个帮了你很多忙的大哥吗?”江意有些好奇,她之前一直听林语儿夸对方有多好,今日终于能见上面了。
林语儿低着头,嗯了一声。
走着走着,林语儿侧脸看向身旁的人。
好友乌发红唇,白晳如玉的脸颊,一颦一笑间皆是少女独有的乖顺娇弱无害,饶是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也掩盖不住她的清丽,反而增添了抹纯真娇媚。
看得林语儿狠狠咬牙,她当初是脸子进水了吗,给江意安排这么好的家庭和容貌。
要是她知道会穿进自己写得小说里,她就不把炮灰写得这么好看了。
不过也没事,她穿得角色是女主,这世界的进展正朝着她的剧情前进,而且江意两年前就做出了……
思及此,林语儿眸中闪过一抹阴狠,更是坚定了她接下来要做的事。
*
江意跟着拐进小巷,巷子乌漆嘛黑,如一只血口大开的怪物,正等着吞噬闯入的幼兽。
江意眼皮跳得更厉害了,心咚咚响着,她生起惧意,“语儿,要不我们回去吧,我有些不安。”
“意意,有我在呢,前面就到了。”林语儿怕生意外,竟揪住江意的手往前走。
“啪嗒”大门推开。
江意还没站稳,就被人推了进去。
门又啪嗒关上。
刚睁开眼,面前站了个肥头肥脑的男人,笑眯眯地看着她。
江意是个聪明的,哪能不明白她这是被闺蜜出卖了呢?
金大成上前,想抱住她,江意反应很快,往旁边跑去,可屋子就这么大,她能跑去那呢?
很快,她就被金大成抓住,鼻腔是令人作呕的气息。她发了疯般打对方,又咬又踢。
金大成许是被抓疼了,恼羞成怒地抓着江意的头撞向地面。
砰砰几声,撞得江意眼冒金星,脑子嗡嗡地叫,涌起股陌生又熟悉的画面。
原来她不是简单的投胎重生啊,而是穿进一本后妈文里,成为那个抛妻弃子粗鄙不堪目不识丁丑貌无颜的前妻,闺蜜林语儿正是上位的女主角-后妈。
书里,她又作又娇,因为受不了下乡的苦,嫁给当地一个汉子,等考上大学后,她立马回城,抛夫弃子,嫌弃丈夫是个泥腿子,憎恶孩子的存在,对乡下的一切不闻不问。在大学里认识了个好闺蜜,掏心掏肺,却被闺蜜反手送给金大成。
后来,她成为金大成的玩物,身上每天都带着伤,活得比鬼还不如。她想到了逃跑,可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肯定是逃不了的。于是暗中找闺蜜帮忙,谁知闺蜜当面答应的好好的,转头就把这消息告诉了金大成。
金大成怒不可遏,下手更重了,她当晚就死在床上,被人用草席一卷,孤怜怜地跟天地为伴,成为恶狗的盘中餐。
家人为了给她找回公道,而被林语儿反手设计。最后死的死,伤的伤,财产人脉什么的全都被林语儿接手。
原来林语儿是穿书的,她为了能过上更好地的好生活,决定提前让江意下线,傍上会成为首富的男主,接手江意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