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1 / 3)

寒风阵阵,原本一场小雪渐渐下大了,像是孕育了很久一样。傅花醉潇洒惯了,浑身落满了雪也不在意,脸上的几道刀疤和蓬松的毛发,显得他更加邋遢、不修边幅。

不过,人靠衣装马靠鞍,傅花醉对于衣服还是特别严格的。准确来说,大周的服制颜色都有规定,朱紫不能混用,按照他的官阶,只能穿一身青衫。好在天高皇帝远,只要别太夸张,就无人管,所以傅花醉尤其爱穿红色衣服——无论头发再怎么乱,衣服都必须是鲜艳的颜色。

越鲜艳越好呢,就像秋日里的胡杨,血一般殷红的颜色,配着熔金一样的落日和漫漫黄沙,配上他一个浪子,赤红的衣服夹杂着酒痕,到碛西去,到天涯去。走过居延海和热海,跨过阴山和陇山,没有人管得住他,同他念叨着成家立业的事儿;也没有人乐意管他,所有人看他就像看一个不属于世俗的疯子一样。

傅花醉推开铁匠铺的门,顺手把手里的剑横着放在桌子上。剑柄处的缠布上有点点血迹,不知怎的,有一种诡异而又血腥的美。“老头,回来了。”

他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另一条腿往前摊开,熟稔地处理手上的伤口。傅伯玉无瑕管他,兀自推着风箱,面前的墙上挂着大大小小十几把匕首和短剑,整个角落都是炭火的黑色,也只有颈上那块擦汗的白布惹眼。

“你又去学谢老大的剑法了。”傅伯玉瞟了一眼,“半辈子了,你能想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居然还只是好勇斗狠。”

“刀剑相通,我用刀用久了,换了剑还有点不习惯。”傅花醉咬下一块布,结实地扎在手掌上,“两边开刃,一不小心就伤到手了。不过,这点伤算什么,军营里比这重的伤多得是。我说老头,”他目光转而看向这位父亲,“你自己把大好前程辞了,帮不上我,我还没说什么,你倒怪我头脑简单。”

傅伯玉道:“我没教好你,对不起你娘。对了,这次,按照勋功,你再高一转是没有问题的,而且柳大折在战场上,唐不器正火急火燎缺人呢。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没了柳大,唐不器可有的愁了。”

“我也辞官了。”傅花醉漫不经心一说,“老头,铸剑也是门学问,你说的。从小到大,我都没想过把自己往一条路上逼,所以以后,我能走的路还有很多。如果一不小心把性命搭进去,”傅花醉从衣服夹层里拿出一些散碎银两和红绡,“就这么多。”

“你别干了什么诛九族的大逆不道之事就行,”傅伯玉无奈叹气,橘红色烛火竟映照出几分慈父的感觉来,“都怪我,上梁不正下梁歪,当初一意孤行要去打铁,结果自己的孩子也不把仕途放在心上。哈哈,没关系,这辈子活明白了就好,入仕不入仕的都不重要。”

“老头,你从不会拦我。”傅花醉沉默半晌,“小时候,家里很好,所有人都觉得,傅家光鲜亮丽,你是大都护府长史,整个西境除了都护,就数你最大,好多小孩子都不敢惹我。那时我还想,真好啊,那么多人拼了命想过上的日子,我投个好胎,就什么都有了。可是到后来我才发现,每次见到别人,他们都会说,傅花醉是傅长史的儿子。那时候读书,看见狐假虎威还不以为意,渐渐长大就开始烦了,原来我就是那只狐狸啊。”

“你……”傅伯玉停了手中的活,擦汗,“你在怪我?”

“不,我不怪你。从小到大,我身上所有的荣耀,都是你的,那你百年之后呢,我该怎么办?那时候没有人会说我是傅长史的儿子,因为已经没有傅长史了。这条命,是好好活着,还是浪费,全看自己。你有朋友,我也想有朋友,而且是那种无论富贵与否都不改情谊的朋友,这些,是钱和权没有办法衡量的。”

“可是很多人并不在乎这些,毕竟能安稳生活,要比独自打拼更实在。我还以为,你一直都在怪我。”

“官位是你的,名利也是你的,如果没有你,我会是谁?而且,别人羡慕不来的生活,于你来说是枷锁,所以,抛弃奋斗大半生得来的一切从头开始,你有把握,也敢于尝试,对自由的追求远远大于生活安稳,咱们都是爱闯荡的性格。”傅花醉眼角浮现一丝笑意,“现在,我跟你一样了。”

“事情总得有个由头,之前不是干得好好的么,因为什么?”

傅花醉怅然,确实,傅伯玉当年辞官,是因为西境权力交锋太过凶险,傅氏并没有根基,稍不注意就被人踩死了,他呢?因为什么?“因为看不见归路。无论是小时候读书写课业,还是向师傅学习,都有一个目标。每次达到目标,就会觉得很高兴。”

“那现在呢,你有什么目标?”

“不提也罢,但后来我发现,这个目标是无法达成的,不仅我没有办法达成,就算千千万万个像我一样的人努力一辈子也没法达成。那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真傻啊,庸庸碌碌这么久,还不如跟你一起打铁。”傅花醉道,“但是已经这样了,总不能半途而废吧。”

“你学剑法,是想学荆轲?”傅伯玉的话如平地惊雷,所谓知子莫若父,“为此,死了也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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