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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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姐!有东西送到剧院门口,指名说是给你的。”

张思乔正趴在桌子上酣睡,猛地被惊醒后起身说:“怎么了?”

“有东西在门口,我们怕被别人拿走就搬进来了,在外面。”说罢,这丫头还指了指房门外地上的一个大纸箱。

她愣了少顷,依然缓缓应着走出门去看。

纸箱子上还有一个牛皮纸文件夹,和昨天晚上的那个很像。

骤然间就想到了陈乔礼。

于是睡意全无,手忙脚乱的把那文件夹打开,里面足足三页大信纸,上面写着:

聘书:

江苏省南京市陈乔礼,今凭日月星辰为媒,天地保亲,见年二十五岁,于民国二十年倾慕张小姐,见年二十五岁,缔亲。备到纳聘物若干。自聘定后,择日成亲,惟愿相守一生。(注:不必回聘)

看到此处,她笑了一下,又往后看。

聘礼:西式婚纱、钻戒。

俯身打开箱子,果真是白色的婚纱,上面还浮着一个精致的红盒子,里面应该是戒指。不过这只是一页纸,后面还有:

致张小姐的情书:

初见张小姐,是我刚满十八岁时,在药铺台子下欣赏你唱戏。

当时小雨纷纷,窸窸窣窣,许多人都渐渐走了,于是这落雨的院子里只剩你我二人。

我用折扇挡那雨和飘散空中的雾霭,在第一排坐着,离张小姐那样近。

但当时你哭了,许是眼泪氤氲着,根本不理睬我,不看我一眼。

我当时私以为,你是傲气冲天之人。

不过奈何你唱得太好,我根本不舍得走。

张小姐风姿秀丽,宛如秋水潋芙蓉,恰似海棠笼晓日,碎玉皓齿,音韵悠扬,腔音板正。

张小姐巾帼不让须眉,有胆识有勇气拿剑指向日本人,这是让我永远佩服的,故陈某人一定要救。

中国同胞不能死在日本人手里。

我也非常主观的认为世上再无第二个张小姐,没有旁人可以与张小姐媲美。

张小姐于饭店再同我遇见时,艳艳润润,袅袅婷婷。

不施粉黛,体态轻盈,懒御铅华,生就天资秀丽。眼含一弯秋水,眉弯两道青山,身着淡蓝旗袍,我实在骇然。

张小姐为我祈福,但上面写错了名字,我当时为护你自尊,并未拆穿。第一次有人为我写祈愿条,真新奇,真高兴。

张小姐同意去我的明德苑,自此明德苑就来了陈某人以为真正唱得好的。

张小姐在陈某人梦里出现。

张小姐陪陈某人悬壶济世。

张小姐拉着陈某人的手在坪上走。

张小姐住进了陈府。

张小姐在陈某人最困难时不离不弃,很会鼓励人,还说要一直陪着我。

如果不是你陪着,我或许真的会做什么傻事。毕竟我那时极幼稚,受不了突如其来的打击,且极不成熟,像个小娃娃。

张小姐答应嫁给我了,无奈父母不同意,污蔑你是克我的命,我不信,可别人信。

为此和父母大吵一通,烧了戏服头面,和张小姐跪在地上争取,还是不行。故要和你私奔。

张小姐选了个初雪的日子,却和我说不与我走。你为了成全我,牺牲你自己的幸福。

你像哄孩子一样劝我不要冲动,还保佑我平安一辈子,还给我新买的耳罩和手套——很暖和。刚追几步,你就消失在黑暗中。

以为张小姐意外身亡,陈某人也要死。如果不是我父母逼你走,你怎么会死?奈何没有死成,病了两月。

张小姐没有死,还活着,于船上,于五年后遇见。我高兴的哭了。

张小姐更好看了。

张小姐终于成为我的未婚妻。

张小姐独自来桐乡找我,受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罪。我对不起张小姐。

张小姐和我来了九江。

我们民国二十年相识,也于同年相爱,如今是民国二十六年,算来已经七年了。

时间真快,咱们都老大不小了。

张小姐跟我受了很多苦,我亏欠张小姐很多,不只一个婚礼那样简单,但你说你不要什么别的,只要婚书,这怎么行?

我要自私的为张小姐做决定,只因咱们在九江无父无母,无朋无友,请不上什么人,故在教堂举办仪式。

当然,张小姐要的婚书我已经准备好了,咱们就在庐山上读婚书,让天地的世间万物作证人罢。

张小姐若是嫁于我后,并不属于我,你不属于任何人,你永远都属于你自己。

信到最后,再说些抒情话(只因我从未给你写过情书,真是个不合格的恋人。):只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落花几许,只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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