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觅雪笑得邱晓莉心里一颤,很难不发散联想。
首富大小姐恋上路边摊小子。
这是什么校园小说情节!
邱晓莉按捺着兴奋,旁敲侧击:“你还想知道林炀什么事,我努力想想,都告诉你。”
怕霍觅雪想太多不高兴,她补充道:“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跟其他人讲的,我就是想帮你,我们现在是朋友嘛!”
当然,帮助新朋友和八卦凑热闹并不矛盾。
“嗯,我相信你。”
霍觅雪不担心邱晓莉会大嘴巴,她风评挺好的。
而且应该没人会随便得罪霍家的女儿。
霍觅雪有一点很好奇:“真没人喜欢过他?”
林炀可是她对爱情有概念后、这么多年唯一感到过心动的人。
她的眼光不至于那么奇怪吧?
“因为他家没钱?”霍觅雪猜测。
邱晓莉想了想,摇头:“他家就小学那几年困难点,好像是因为他妈妈生病,后来就好起来了。他家饼味道好,新闻上不都说摆摊其实很赚钱,看他平常穿的用的也没有很差。”
“他那个‘代购’的生意,以前在学校最多一次卖过五十几个。还是班主任找他谈话,之后就只帮同班同学和校队几个熟人带带,每天也有几十,偶尔还能上百。”
“他们宿舍何子默是我邻居发小,听他说,这些钱林炀爸妈都不收,全给他自己留着零花。”
说到这,邱晓莉大概算了算,一个月没准能上千,面露羡慕。
不仅不穷,可以说是相当宽裕。
她看霍觅雪努力理解的模样,又笑道:“如果跟你家比,我们学校没一个不穷的。”
那比霍觅雪原以为的好多了。
家境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但知道这些,她也为林炀高兴。
霍觅雪还是不解:“既然林炀家条件还行,他长得挺帅的,最多性格闷了点,那也很酷啊,怎么会一直没人追。”
林炀帅吗?
邱晓莉比她更不解。
林炀是体育特长生,主练田径,皮肤晒得偏黑,身形壮。
五官好像是不差,但和当下流行的日韩系花样美少年是完全不同的画风。
后者比如封绍言,发型穿搭精致,白白净净瘦瘦高高的,篮球打得好,唱歌不错会乐器,家里有钱,性格阳光带点小拽,在女生中人气很高。
怎么看霍觅雪都跟封绍言更搭,一直也有传言他们两家会搞联姻。
邱晓莉在心里感慨大小姐品味清奇,嘴上没直接质疑,转言道:“可能还是他爸妈的原因吧,不是说钱多钱少,在校门口卖早餐,谈起来有点没面子?而且上下学都会碰上,随时‘见家长’,多可怕啊!”
有点道理。
霍觅雪轻轻“哦”了一声。
不过她才不在意。
霍觅雪什么都不在意,包括林炀的想法。
暗恋他,是她一个人的事。
如果她是唯一发现他的好、喜欢他的人,也挺有趣、挺浪漫的。
霍觅雪思绪跑远,眼神放空,看着像是突然走神发呆。
她不说话,邱晓莉也安静下来,专心近距离欣赏最爱的黑长直。
忽然,邱晓莉想起一件事——
去年秋季运动会,吴桐跑一千五,霍觅雪要给吴桐加油没缺席。
在吴桐快比赛的时候,霍觅雪不知道是中暑还是低血糖晕过去了,好像是林炀抱她去的校医室。
难道就因为那次?
更像校园小说的情节了!
以男女主角的身份差距,不知道这么发展下去,是青春纯爱,还是狗血虐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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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喜欢林炀?
听邱晓莉忍不住好奇,问是不是因为去年运动会那次“英雄救美”时,霍觅雪借机回顾了一下这场暗恋的心路历程。
是,也不是。
真要说“英雄救美”,确实有一回。
在十年前。
乡下老家,两个乱跑的小孩遭遇流窜的人贩子,霍觅雪被惊吓到心脏病发,是一个小哥哥背着她摸黑跑了半个小时,才跟霍世昌和警察汇合获救。
当时,霍世昌给了小哥哥和他家许多关照与物质报答。
过了这么多年,她已经忘了小哥哥的名字和样貌,只隐约记得他脖子上有一朵像火焰的胎记。
去年运动会上的意外,让霍觅雪通过那个胎记认出了林炀。
至此,还谈不上喜欢。
毕竟是小时候的恩人,感激之余,霍觅雪不可避免地对林炀产生好奇,对外人为数不多的关注都给了他。
她没和林炀“相认”,只是会在他校队训练时,拿上速写本和画笔,在操场上找个角落,以写生为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