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1 / 3)

谢怜儿想起很多很多事,想起他和任昊泉的初遇,可谓“金风玉露一相逢”。

那天有金色的阳光、和煦的春风和满园的花草,只是那时尚不知和某人有缘。

谢怜儿和李燕文是大学同学。大学毕业后,李燕文跨校考入这座城市最好的学府,而谢怜儿也在这里找到了工作。

那一天,是李燕文所在学校114周年校庆。李燕文非要拉她这只“穴居动物”出来凑凑热闹。

因为李燕文在这儿,所以谢怜儿来这所知名学府很多次了。可每次都像重新认识了它,大概因为从未属于过这里,却不免为这里的环境和洋溢的青春所心折。

她是最爱听课的一个人了,虽然读书不怎么样,但听课比打工有意思多了,德高为师、身正为范。

学习全都是收获,打工全都是消耗。

在这座城市,谢怜儿只有李燕文这么一个无所不谈的好朋友,来往是频密了些,大概同类相吸、臭味相投。

两人都如出一辙地懒散和胆怯。李燕文选择读研,主要原因是自己怂到不愿面对社会,预备以博士生之资死扒象牙塔,留校当个辅导员或者讲师。

她对职称和学术的要求不高,准备坦然迎接各届青年学生的花式诘难。

谢怜儿实在不明白这个历经高校层层选拔,有勇气坚持到现在的人,怎么就不敢争着去社会角逐一场?哪里的竞争不是竞争呢?

不过这货一时一个想法,又或者哪天异想天开,去当个剧场放映员或者图书管理员之类的。她又不愁吃穿,自由得惹人艳羡。

谢怜儿喜欢穿枝拂叶从园林中的小径走过,看着树木、花草和泥土,总能涌起一种故园情思,感到分外亲切。

她是喜欢乡村的,只是不知道读过一点书、却又不算太多的人要怎么“归家”,找个价值相当的工作或者建设新农村好像都不太合适。

更不可能当个“诗人”,心中只有落到乡间土路上的树叶和林间鸟儿倦归的枝丫,她的条件还不允许做个“毫无用处的人”。

谢怜儿没想到这次经过小树林,会碰到校园常有的“突发状况”。

目测前方不到二十米,一个女孩正在向一男孩表白。谢怜儿之所以猜是女孩表白,因为男的看上去有点不耐烦想走,而女孩拉住了他。

从谢怜儿的方向刚好能看见那个男孩,说男孩大概不准确,应该是社会人士,挺年轻的,但不像学生。长得还挺好看,又高又帅,放在学校也是顶级校草。

谢怜儿这人一向对陌生人没什么好奇心,更害怕撞见别人的私事。

可生活就是这样,你越害怕什么,越会来点什么。这不就踩到根树枝,一声脆响,避无可避,甚至连跑路的机会都没了。

那女孩已转过头,看到了谢怜儿,讶异道:“你怎么在这儿?”

谢怜儿这个走小路的习惯不知从何时养起,也不乏“惊起一滩鸥鹭”的壮举,初初撞见人家接吻,还羞得满脸通红,仓皇出走。同学取笑说,“有啥不好意思的,不好意思的应该是别人。”

可毕竟打破了恋人间的浓情蜜意,谢怜儿总觉得抱歉,但依然不舍“林中小径”。

这个女孩是李燕文的室友,名叫刘婷玉。在李燕文的描绘里,她是个光彩照人的女孩,一句话说就是——“别人家的孩子”。没想到她有一天也会为情所困,这位男士还真了不得!

谢怜儿道歉:“对不起啊,我路过,打扰你们了。”说完便赶紧溜了。

远远地,她听到那男人问刘婷玉:“你认识的?”

“我室友的一个朋友,应该是来找她玩的。”

谢怜儿找到在社会学院门口等她的李燕文。

李燕文一看到她,便蹦跳着过来缠住她的胳膊,说:“小花,你终于到了。今天学校很热闹,一会儿吃完饭带你逛逛。”

校庆一般都是大学生社团和各级学生会的事,李燕文这个博士反倒成了彻底的看客。

没走几步,谢怜儿便开始跟她八卦起来:“你知道我刚才在小树林撞见谁了吗?”

没等李燕文开始猜,谢怜儿就解谜道:“就是你那个很厉害的室友刘婷玉,她好像在跟一个男的表白。”

“不可思议,大新闻。谁这么牛逼,长得好看不好看?”

“好看,打扮得也好,应该是个高富帅。我不认识,看着不像学生。”

“快说说刘婷玉表白成功没?”

“我哪儿知道,可尴尬死了,我都被他俩发现了,赶紧溜了。”

“你尴尬什么,要尴尬也是他们尴尬。真是,你就不能躲着再看看?有卦没得八,又不能直接去问刘婷玉。”

“你这么好奇干什么,你们一个宿舍,该知道的时候你自然就知道了。”

“说得也是。估计刘婷玉一杀一个准。”

天意总难测,谢怜儿想起来都觉得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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