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缠(1 / 3)

沚汀被宋霁兰的一声“行之哥哥”惊到不能自已,待察觉到她不同寻常的神色,以及视线触及到他时眼里流露出的异样的光彩,方才醒悟过来,原来霁兰竟也爱慕于他。

宋霁兰以前从未这样唤过他,至少在她面前,是不曾有过的事情。

她惊诧于自己的后知后觉,竟然从未发现,至交好友与自己喜欢上了同一个人,一时间,各种纷杂的感情涌上心头,让她忆起了许多过去并未放在心上的细节。

她想起从前,但凡有陆行之的地方,似乎总也少不了宋霁兰的身影,便是自己初次与他相识,也是发生在宋府。

那日原是宋霁兰的生辰,作为其闺中密友,她自当上门为她庆贺。

为了霁兰的生辰,她提前数日便备好了礼物——一只来自边塞之地的雪绒兔。

这只兔子得来十分不易,加之性子娇贵,北地的气候又不符其习性,是以极难喂养,她将其养在后院好些时日,又是问人,又是研书,好不容易才让它活下来。

好在是她的苦心终究没有白费,这样的礼物果然甚得霁兰的欢心。送去时,二人围着笼子细细赏玩,不知是不是下人没有把笼子关好,那兔子竟然一爪子扒拉开了笼子门,冲了出去。

沚汀立时追了上去,她与这兔子相处良久,深知其习性狡猾刁钻,一旦钻入假山石洞之中,便再难找寻,是以顾不得呼唤下人,自己便紧追了上去。

等她追至花园中的假山时,果然见那只调皮的兔子已经爬上了嶙峋的怪石,正欲钻进石缝之间的罅隙,见她追来,甚至还蹲在那里回头看她,圆溜溜的双眼里竟似充满了挑衅的意味。

她彼时年幼,见状少年人心性上来,只道今日非要亲手抓住它不可,便也不管不顾的跟着爬了上去。

手脚并用,眼看离那兔子只有一步之遥,它又作势要往罅隙里钻,心急之下,她只得腾出一只手去抓它,然而指尖尚未触及那兔子的皮毛,它便被另一只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的大手给捉走了。

好奇间她抬头望去,只见假山顶上正蹲着一个白衣少年,看去与她年纪相仿,只是面生的紧,正嘴角含笑的望着她,眼里满是戏谑好笑的意味。

那时阳光正好,从头顶上方茂密的枝叶间倾泻而下,洒到他和她的脸上,为少年人稚嫩的面庞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那便是他们第一次相遇时的情景。

她尴尬的收回那只伸出去的手,身体却卡在假山的半山腰,上不去,下不来,心里既羞又恼,只恨眼前这少年多管闲事。

正无措间,那只好看的手又向她伸了过来,少年嘴角噙着笑,看着她道,“我拉你上来吧。”

她下意识便想拒绝,却发现要摆脱眼下这尴尬的困境,除了拉住这只手,竟别无他法。若再迟疑,被追上来的下人看到,回去告到爹爹那里,少不得又是一番惩戒。

好在颜大小姐虽则骄矜,却也颇识时务,关键时刻也有着女中豪杰的落落大方,纠结了片刻,便毫不犹豫的握住了那只手。

骨节分明,触感微凉,这是她握上去之后的第一感觉,还没等她细细体味,便被手上传来的力量轻轻一带,整个人顺势上到了假山顶上。

这般面对面站着,她才发觉他们尽管年纪相仿,他的身量却高出她好大一截来,她不得不微微仰着头,看着他道,“多谢小郎君拉我上来,还请把兔子还我。”

她琉璃般的双眸蕴着些天真和倔强,像彼时的天空一般纯净,就那般看进了少年人的心底,微风拂过她额前的刘海,那些浅浅的头发随风飘摇,似是在轻轻挠着他的心,他含笑道,“还怕我贪了你的兔子不成?这家伙最喜欢钻缝,我是怕再不把它拎出来,你便找不着它啦!”

他将团成一团的兔子递到她手里,方才拱手道,“在下姓陆,字行之,单名一个琮字,还未请教姑娘芳名?”

她闭了闭眼,似乎这样便可将那日耀眼的阳光抹去,她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她的名字,只是陆行之这三个字,从此便刻在了她的心上。

不能去想,哪怕只是思及这几个字,心里也是淋淋漓漓的痛——她亲手抹杀了颜沚汀的存在,便是亲手斩断了他们之间的未来,在亲情与爱情,她早已做出了选择,既在那一刻做出了选择,便容不得这一刻有任何后悔。

她按下回忆,努力收回自己的思绪,提醒自己不要忘了为何来到这里。他是那样好的人,霁兰倾慕于他,亦是人之常情;而他是世子,她是尚书千金,郎才女貌,珠联璧合。

道理她都懂,只不知为何心里还是会泛起阵阵痛楚,于阵阵痛楚中,她突然寻得一丝清明——几年前她于宋府结识了陆行之,似乎事出偶然,或可用缘分二字解释,只是细细想来,那时他甫进京为质,于情于理,都不该出现在内廷官员的府邸中。

郕王将他送入京城,本就是为了向皇帝表明忠心,而他却在这样的当口出现在彼时还是宋仆射的府上,就不怕引来皇帝的猜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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