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公司给的资源,公司多分一些也是常理。红了之后分给公司的,那毕竟是公司发掘栽培了我,好像也应该回馈。”
“兮兮,不必那么感性,在商言商,或者我们约定的更明确,如果是公司给你带来的资源,那你跟公司三七开,但是如果主动找上门来要你的,那你跟公司七三开。在合同里可以界定成甲方资源和乙方资源,然后把那些属于甲方资源一一列举,剩下的就是乙方资源了。”
“这个。。。要不先这么改,看公司那边会不会同意吧。”
“嗯,我再看看,那再加上如甲乙双方对资源类型,即是甲方资源还是乙方资源存在分歧,双方一致同意协商处理,以双方共识为准。加上这句吧。”
“经纪经纪合作期限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日常补贴,日常补贴标准可分为固定每月标准和根据粉丝量确定标准两种模式。你的这个是每月标准,粉丝量一般是跟网红签的。我看看,交通补贴+餐饮补贴+住宿补贴一个月有1.5万,好像还不错。还给交五险一金。第二年涨到了2万,不过第三年开始就没有了。”
沈若延把合同哗哗翻到了后面。
“这个优先续约权,也比较重要,公司默认设置是优先续约+不更改合作模式的,但是这样对你可能太亏,如果不想一开始就闹得不好看,也许可以跟公司谈谈采用优先续约+合作模式另行协商的方式。我也不建议直接就不优先续约,容易让公司杀鸡取卵,资源上不对你优先倾斜。”
“涉及人格权的部分,包括姓名、肖像、声音、荣誉及奖项、名誉这些,我建议是全部要归自己,不要有商量妥协的余地。我等下给你改改”
“我再看看啊,合同里面还有一些对个人形象和个人道德的约束。。。。。不能未经允许擅自纹身,要保持良好健康,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情感关系和个人关系。对外公布个人情感情况前要与公司协商。。。。。。。行吧,我看着还行,你又不是那种玩得花的,对纹身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非要不可的兴趣。只要继续保持现状,这条就跟你没什么太大关系。下面的惩罚性条款我给你改一改,明确只有在你“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且行政处罚严重影响了社会形象和演艺工作)的情况下”,惩罚性条款才能生效。你不要偷税漏税和违反刑法,一般的出轨离婚当小三动不了你。我改天再给你讲讲刑法里的几个口袋罪,你注意一下就是了。”
“这些条款。。。。。。前几年的明星,塌房是塌得够厉害的。”徐攸兮感叹。
“可不是,还挺让人羡慕的哈,钱可以赚这么多,业务能力却可以这么差劲,生活还可以这么精彩。长得好看就是了不起。”沈若延装着一幅酸溜溜的样子。
“那延延可太了不起了。”徐攸兮太知道怎么接茬了,立刻嬉皮笑脸地回了一句。
沈若延把合同翻得差不多了,然后一边在电脑上修改一边对徐攸兮说:“你等一下就把我改过的合同填上基本信息,把电子版发过去,然后再发一份我的修改意见书,看公司那边是什么反应。我另发你一个文件,文件里有几个点我给你标红了,这些我建议你不要妥协,是谈判的底线,剩下的看公司那边反应。实在不行,需要当面谈判的,你可以带上我,我负责唱红脸,你负责唱白脸。”
“好的,遵从指令。”徐攸兮一边说着,一边跳下了床,给沈若延又倒了一杯蜂蜜柚子茶。
徐攸兮把文件和邮件发过去之后很快收到了莫高声的回复,电话里莫高声的语气和声音一如既往,听不出什么区别。徐攸兮和莫高声在电话里谈了一段时间,后来徐攸兮和沈若延又到公司跟莫高声和另一位老板谈秦冉谈了了一下,秦冉似乎有点惊讶于徐攸兮和沈若延的做法,又不断感叹可能是这两位学历背景比较好的缘故,也见过世面,很了解如何合情合理地为自己争取利益。这个圈子里的多数艺人,是不会看合同,也不理解很多条款到底意味着什么的。
最后的结果也大致符合两方的意愿,徐攸兮要保证的几点最后都保住了,其他方面则做了让步。确定合同终稿后没多久,徐攸兮就签了合同。
合同签署后没多久,徐攸兮向自己的leader提交了离职审批。Leader非常惊讶,询问她离职原因,徐攸兮说自己签了经纪公司,准备去做演员了。
“祝你成功,期待早日再次合作。”leader这么跟她说。
“谢谢,日后再见。”徐攸兮笑着回复,然后结束了自己的last day。